寻尸人
作者:洛琳琅 | 分类:灵异 | 字数:40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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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传家之宝
其实想想也是,人家邵家本来就不缺钱,为啥要买掉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要是我肯定也不会卖!
第二天,黎叔就带着我和丁一动身去了广东,一下飞机就见到邵建华的女助理在外面举着牌子接我们。她将我们带到了提前为什么订好的酒店里,安排好一切后,让我今天晚上先休息一晚,因为邵建华现在还在飞机上,所以我们的见面时间安排到了明天上午。
没想到这个邵建华还挺忙的,真有点日理万机的感觉啊!既然他现在还没到,那不如我们现在就出去逛逛夜市,不然不就白来广东一次吗?
结果黎叔说他坐飞机有些累了,要先睡了,让我和丁一去,就是少喝酒,别回来的太晚就行!我一听怎么感觉跟我老妈说的话一样呢?不过到今时今日,还有人能在你出门时肯叮咛你几句,竟也是件幸福的事情……
我和丁一出了酒店,向酒店里的保安打听了一下附近哪里有夜市。保安很热心的告诉我们,往右走300米然后再左转就是小吃一条街。
我们按照他说的路线,很快就找到了那条小吃一条街。走进一看,还真是热闹,人头攒动,一下就让我想起来当初和丁一初识的时候了。
“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我笑着说。
丁一想了想说:“你是说在雅安那次?”
我点点头,“当然了,不然还能是哪次啊!”
可丁一却说,那次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而他在当时早就盯了我一天了!我笑着没说话,想想时间过的好快啊,一晃都快三年了,可是却感觉就像昨天。
“不过现在想想,你还真是贪吃!自己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竟然首先想的的是吃!就现在今天一样,看来你还是没怎么变……”丁一一脸调侃的说。
这时我们走到一处肠粉摊子坐了下来,我招手向老板点了两份拉布肠粉,然后对丁一说:“你可别一下子就吃饱了,这里一看好吃的就很多,我可是打算从街头一口气吃到街尾的!”
丁一看我这贪吃样,就笑着摇头,什么话都没说。没一会老板就端上了两份拉布肠粉,我迫不及待的就用筷子夹起来咬了一口,果然软糯香滑,吃一口想两口。
也许是考虑到这里的小吃众多,一份肠粉如果做太多容易浪费,所以这每份只有三块肠粉,像我这样的顶级吃货连塞牙缝都不够呢!
吃完了肠粉我的鼻子又被前面的腊味饭所吸引,立刻就拉着丁一直奔而去,这次因为怕吃的太多占肚子,所以我和丁一要了一份,接着又走了一家云吞面的摊子……
到最后我只恨自己怎么只有一个肚子呢?如果不是丁一拉住我,说什么都不让我再吃了,我还真能一直吃到街尾去!
说实话我还真是羡慕广东人,他们在吃上还真是讲究,是真会吃,也真敢吃,不然也不会出了上次牛山的事件了。这里的饮食文化和北方完不同,总之是让我这个第一次来的北方人有点流连忘返的意思。
刚才黎叔还叮嘱我们不要喝酒,其实他真的是多虑了,就这肚子,如果喝了啤酒,哪还有地方吃这么多美味的小吃了?好不容易来一趟,我可不是为了喝啤酒来的,这啤酒在哪不能喝啊!
刚才在街上还没感觉,可是这会儿到酒店里一躺下就不想动了,生怕一不小心就会爆炸!丁一在前台找来了消食片给我吃了,我红着脸让他保密,明天千万不要让黎叔这老东西知道我今天晚上这么丢人!
一夜无梦,也许真是吃的太多了,以至于我睡的又香又甜。用丁一的话说,他半夜起来差点以后自己身边睡着一头猪呢!那呼噜打的可是响震天啊!
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更不好意思了……
早上黎叔打电话到服务台,点了几份本地的特别早茶。结果送过来一看,我去,不正是昨天晚上我吃的那些嘛?顿时就没了食欲。
上午快12点的时候,邵建华才匆匆忙忙的赶到了我们入住的酒店里。我真的没想到这位身家上亿的老板竟然是一位三十出头的年轻人。
真是人比人能气死人啊!人家年纪轻轻就是家族企业的继承人,我却还要撅着屁股出去玩命的挣钱才能拥有现在的生活……
这次邵建华来主要就是为了给我们送他家的传家宝的,因为确实贵重,所以只好自己带来了。当我看到眼前的清代圣旨时,竟然和自己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既没有刺目的金光,更没有华丽的辞藻,看上去就是一块旧啦及的黄布,上面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更是没有!当然,也不是没有,只是我看不懂,因为上面竟然全都是清一色的满文,我也没听黎叔说邵家是满族人啊!
邵建华见我一脸的疑惑,就对我解释说,“我听我爷爷说,当年这道圣旨是由当时的清朝皇帝亲笔所写,所以用的就是满文,而且我当时的老祖宗邵之岚更是精通满蒙汉三种语言,所以给他的圣旨用满文也不足为奇。”
算了,我寻尸也不用管这圣旨上具体写了什么,于是我就伸出手去摸那道圣旨,可这时却听那个助理突然大叫一声,“等等!”
吓的我立刻缩回了手来,然后有些奇怪的看向她,发现她正从包里拿出一双白色的手套要递给我,看来之前碰过这道圣旨的人都是要戴手套的!
戴手套感觉残魂?这可是我第一次这么干,真不知道这样隔着一层东西,还能不能感觉到什么了。也许是看到我们三人脸色皆是一变,邵建华忙对女助理挥挥手说:“收回去……”
女助理立刻一脸尴尬的将白手套又原样放了回去!其实我知道这也不能全怪她,毕竟之前肯定就是这么做的,所以她才会想到让我也戴上手套。
也怪我之前没有想到这一点,于是我就将伸出的手由整只改成了一只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