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要你换肾,你给人换个猪腰子?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36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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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对一条舔狗付出,即便是一毛钱,都是浪费
陆丰手里拿着一根胡萝卜,嘴里吧唧吧唧地吃着,慢悠悠地从后门走了出来。
“小姐,这不是奇迹。”
“可能是你的心地善良,感动了上天,所以,老天爷才给了这只猫第二条命。”
气质美女转头望来,凝望着陆丰,眼神逐渐复杂。
过了几秒。
她发出了询问。
“你到底是兽医还是中医啊?”
陆丰又啃了一口胡萝卜,回答道:“既算兽医,也算中医吧,哈哈哈,技多不压身。”
“了不起,太了不起了。”气质美女拍手称赞道:“我见过很多神奇的人,你绝对也算其中一个!”
这番言语。
充满了对于陆丰的欣赏与赞叹。
陆丰淡然一笑,走到了桌子前,不留痕迹地将那五千块钱收入囊里:“混个饭吃,不值一提。”
气质美女又拿出了钱包。
陆丰以为对方还要加钱,正喜不胜收来着,她却掏出来一张名片,神色恭敬地递了过来。
“这是我的名片,我们可以认识一下!”
不是钱啊?
害我白高兴一场!
陆丰下意识接过了名片,不过,脸上却兴趣索然,装个样子看了一眼,对气质美女说道:“我叫陆丰。”
“陆医生,谢谢你,今天你让我大开眼界!”气质美女笑道。
她这一笑。
竟有一种春风化雨,冰雪初融的美感。
陆丰眼珠子都看直了。
心里嘀咕。
美女还是应该多笑一笑。
越笑越好看,整天板着脸,虽然气质有了,但是也太没人情味了。
气质美女原本还想与陆丰闲聊几句,谁知,她的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了,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立马神色匆忙地抱起了狸猫,往外走去了。
“陆医生,再会!”
“好的。”
陆丰将她一路送到门外,看着她上了车。
“又是个富婆!”
“开的还是一辆保时捷卡宴。”
看着那辆保时捷卡宴,发动引擎从视线当中消失,陆丰摇了摇头,叹息道:“哎!早知道,就不把那只猫一次性给治好了,以后,说不定还有见面的机会。”
他一低头。
将放进兜里的名片又拿了出来,好好地端详了一眼。
天选实验室驻龙国分部。
首席工程师——沈夏!
???
陆丰当场目瞪口呆,满脸错愕。
卧槽?!
刚才那个气质美女,就是北海医科曾经大名鼎鼎的天才少女,沈夏是也?
陆丰仔细回想了一下。
顿时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地说道:“难怪有点眼熟,原来是沈师姐啊!”
沉吟了几秒,又道:“百科上的照片是她十几岁的时候拍的,现在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而且她刚才还化了浓妆,认不出来也并不奇怪。”
——
高晓月盛装打扮,还特意请了一天假,专程跑到了陆丰的出租屋,就是为了挽回他。
这家伙中奖有好几天了。
花钱大手大脚的。
而且,还有一个赵灵珊在虎视眈眈。
所以。
思前想后,她果断决定要主动出击!
不然。
等到陆丰兜里的奖金花光了,她千万富婆的梦想,就要彻底泡汤了。
对于这次挽回行动。
她心里十拿九稳!
陆丰就是一条土狗。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狗永远是狗。
只要给他一点好处,他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任由驱使。
这么多年。
她稍微主动一点,卖卖萌,装个委屈,或者是流几滴伤心眼泪。
对方就会立马破防,接着,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并且,还会心甘情愿地花光兜里的每一分钱。
其实。
她与徐杰在一起时,也不想踹掉陆丰。
当然。
并不是喜欢对方,而是觉得陆丰这个备胎兼舔狗,实在是做得太好了,挑不出什么毛病。
从大学到就业。
她能过得这么滋润。
对方有很大的功劳。
大学数年,一直任劳任怨,死心塌地,比狗都忠心。
狗还需要喂东西给它吃。
他却连东西都不需要喂。
话又说回来。
她之所以会踹掉他。
主要徐杰听了一些风言风语,醋坛子倒了,硬要她在自己与陆丰之间,选一个当男朋友。
高晓月自然是选徐杰。
对方是本地土着,家里资产数千万。
而且又年少有为,英俊潇洒。
这条件,可不甩了发财之前的陆丰十几条街嘛?
今天的高晓月。
并没有浓妆艳抹,打扮妖娆。
还是穿了一身水手服,扎了两个马尾辫,透露着清纯可爱,该露的地方,一点儿都没含糊。
形象方面在风骚与清纯之间,来回横跳。
她就不信了。
自己精心打扮成这样,顺势再给陆丰占点便宜,还不能顺势将其拿下?
另外。
她在过来之前,还去花店买了一朵鲜花,挑了一双百元的皮鞋,当做礼物。
付款时。
她才恍然想起。
吊了陆丰这么多年,一直对他吃拿卡要,却从来没有给他买过任何东西,哪怕是一瓶一块钱的水。
因为在她看来。
对一条舔狗付出,即便是一毛钱,都是浪费。
来到出租屋楼下。
高晓月一手拿着花,一手拿着礼物袋,脸上也随之露出了阳光灿烂的笑容。
千万奖金。
我来了!
正在她要进去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一辆兰博基尼停在了旁边。
富二代?
她满心欢喜,正准备去认识一下,谁知,车上下来的并不是一个男的,而是一个妹子!
对方也是穿的水手服,一只手捧着花,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礼物盒。
两个人的装扮。
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不过,形似却神不似。
兰博基尼上下来的这个妹子,太高级了,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都比小有姿色的高晓月,强出太多。
货比货得扔。
人比人得死。
高晓月外貌条件逊色也就罢了。
她手里拿着的,是十块钱一朵的玫瑰花。
反观这个妹子,怀里抱着的,却是九十九朵玫瑰汇聚成的花束,而且这玫瑰还价值不菲,乃是号称玫瑰之王的朱丽叶玫瑰。
一捧,就要十万大洋!
高晓月另一只手上,拿的是一双百元皮鞋。
可这个妹子,手里的礼物盒放着的,却是一枚钥匙。
这枚钥匙,开启的东西,正是旁边价值五百万的兰博基尼!
对比这些身外之物,逊色也就罢了。
关键是,同样类型的水手服。
高晓月穿着,就像是女仆店里搔首弄姿的失足少女。
而这妹子,却宛如从动漫世界走出来的二次元公主!
这下。
高晓月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不敢再看这个妹子,低头就朝着里面走去了。
好巧不巧。
这个妹子,也紧随其后地进来了。
她进入某个单元。
对方也进入某个单元。
她上楼。
对方也上楼。
高晓月面露古怪,转头望了她一眼。
妹子却朝她微微一笑,并且毫不犹豫地越过了她,往楼上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