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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举报有奖系统

作者:小仙庭的黑耀 | 分类:都市 | 字数:45.6万

第40章 审问傻柱。

书名:四合院:举报有奖系统 作者:小仙庭的黑耀 字数:2132 更新时间:2024-11-16 11:44:12

这个老警员审问完许大茂之后又去审问傻柱。

傻柱被安放在了另外一个审问室,这个审问室跟刚才那个审问室的环境是差不多的,不过看样子要破旧一点。

“你是何雨柱是吧,你为什么要和许大茂一起互殴。”

“而且在此之前你还打过许大茂同志一次吧,他身上还有你上一次用拳头留下来的伤口”。

老警察坐在这里率先问了这句话,他的话差一点儿把傻柱给点炸了。

“放你娘的屁,第1次明明是他趁我晕倒的时候踢我命根子”。

“结果我中途醒了,就把他按在地上打一顿。”

傻柱回答的时候直接爆粗口声音还特别大,简单的来说就是十分的不礼貌。

年轻的警察看到傻柱对自己的师傅这么不礼貌瞬间不爽了。

“注意你的言辞,这里是审讯室,把你的嘴巴放干净一点”。

“你只管回答问题,其他的什么都不要管”。

年轻的警员直接怼了回去,他的师傅在旁边听到他的话转过头瞪了他一眼。

这个年轻的警员才泄了气儿,但是还是死死的盯着傻柱,时不时的还扬了扬手中的警棍。

傻柱看到这种情况也稍微老实了一点,但还是有一些倔强的坐在原处板着一张脸,就像是谁欠他几百块钱一样。

“你确定第1次打架是因为许大茂,趁你晕倒的时候踢你命根子吗”!

“这有什么不能确定的,就是因为他趁我晕倒踢我命根子,我才打他,不然我闲的没事打他干嘛”!

老警察听到这里把手中的钢笔放下,然后用一种怀疑的语气问他。

“可是我听对面的那个人说,明明是他送你回家里去躺着。”

“结果你醒来的时候把你身上被另外一个人踢的脚印当成对面那个人所造成的,所以你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把对面的人殴打了一遍是吗”?

“狗屁,我身上的脚印我还不知道吗”!

“再说了,人家林阳是一个医生,压根就不用走远路,本来就没有许大茂那种布鞋”。

“你看我现在裤子上都还有布鞋的脚印”。

傻柱说到这里把自己的裤子拉了出来,老警员仔细看,还真能看到上面若隐若现的老北京帆布鞋的脚底印。

不过傻柱说的不对这两个脚印是他第2次和许大茂殊死拼搏的时候被踢的第1次的脚底印早就被他拍打干净了。

老警察看着上面的脚印记录了下来之后也不管那么多,开始继续套话。

“那我听说你小时候和许大茂就是一对死对头,你们经常打架是不是”。

傻柱被问到这里的时候还有一些骄傲。

“那是真的,谁叫他小时候这么贱,经常来惹我,不然我也不会打他”。

“还有他从小到大就没打赢过我,一直都是被我按着打”。

老警员不动声色的抹了抹鼻子,然后击杀了傻柱的话。

“对了,你在此之前和那个叫林阳的医生打架,究竟是为了什么”。

老警察问到这里后傻柱的眼睛瞬间红了,整个人就像一个狂躁的狮子一样,满脸憋得通红。

“tmd畜生啊,畜生”。

“我们大院里的一大爷和聋老太太对我那么好,结果林阳看着嫉妒,把一大爷和聋老太太告了”。

“甚至他还和街道办的人互相勾结,随便给一大爷和聋的太太扣上一个罪名”。

“后来老太太他们就被拉去游街以后还会被关在监狱里,一辈子出不来”。

“我不打他,去打谁”!

“可惜还没想到他这么一个瘦小的男人,竟然还这么能打。”

“一大爷,老太太,我对不起你啊”。

傻柱说到这里之后,还像一个孩子一样委屈的哭了起来。

他说的话被老警察三下五除二就分解完了,大概也知道了事情经过结果。

至于傻柱说的街道办的人和另外一个人互相勾结,他压根就不信。

毕竟是一个人都会在别人面前说关于自己有利的事情,简单的来说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而且街道办的事情他也不想去了解,反而抓住了傻柱说话的漏洞。

“也就是说你想报复别人,你先去动手去打别人,结果打不赢,被打晕了是吧”。

傻柱被问到这里后明显愣了一下,最后无奈的只能点了点头。

老警员问到这里该问的事情都差不多了,但是仅仅靠两个人的说辞是无法了解整个案件的经过结果的。

更何况许大茂的身上的病,不能就这样武断地认为是傻柱,也就是何雨柱所造成的。

毕竟人生中有多少个可能和意外,万一是那个叫许大茂的人在年轻的时候不小心受到了什么伤造成的。

于是老警员先把两个人关了起来,然后分别派几个年轻的小伙,去把整个南锣鼓巷95号大院的人都问一遍。

把所有的人都问了一遍之后也大概知道这两个人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以前发生了什么事儿。

老警员经过排查发现许大茂的身上的伤,真有可能是傻柱造成的。

因为他从几个警员的报告中的确看到了调查来的关于傻柱经常暴打许大茂的信息。

后来再录一下几个人的口供,也就大概将这个案件给定性了。

不过这个案件的确不好判决,首先许大茂的伤虽然能够确定是傻柱造成的,但是在此之前有很多打架的情况都是许大茂引起的。

而且两个人之间都经常互殴,只不过是许大茂的实力不行经常被按着暴打而已。

所以这件事情不能定义为故意伤害罪,顶多只能是过失伤害罪。

而最后一次打架的确是由许大茂引起的,但是这一次打架又是因为傻柱以前打架时造成的过失伤害而引起的。

所以这个案件实在是太复杂,压根不是老警察能够理清楚的。

而且这种判决案件的情况也不该他一个警员来做,他只能把自己通过案件的分析和报告写上去,交给上面的人处理。

于是他先把两个人关在拘留所,然后把这个案件都给报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