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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农门长女逃荒后竟成一代贤后

作者:喵家大喵 | 分类:古言 | 字数:23.9万

第14章 吃鱼引发羡慕,坚持造成误会

书名:惊!农门长女逃荒后竟成一代贤后 作者:喵家大喵 字数:2296 更新时间:2024-11-16 13:28:23

孙锦书把自己的那条鱼烤好了以后也是一半熬粥,一半给孙寡妇吃。又热了几个菜团子就喊信哥儿吃饭了。

信哥儿背着背篓从不远处蹦蹦哒哒地就回来了,脸上还特别高兴。孙锦书看了好奇地问了一句。

“信哥儿,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

“村里的孩子们都羡慕我今天中午第一个回来吃饭,连二狗哥都还在挖野菜没被叫回去吃饭呢。”

“是吗?那挺好,你也别炫耀咱家都吃了什么,就说。。。”

“就说吃的菜团子和糊糊呗。只不过今天中午大家都知道你打了鱼,姐,有好几个人问我能不能也让你当他们的姐姐。”

孙锦书疑惑地看了信哥儿一眼。

“那你是怎么说的?”

“我当然是拒绝了呗,我又不傻,他们想管你叫姐,不就是为了吃肉吗?我才不和别人分你呢。”

“那我还得谢谢你咯!去冯大夫那里拿两个碗过来把鱼肉粥盛过去。”

“嗯。”

孙锦书这是为了答谢冯大夫教信哥儿读书识字,除了自己之前教过他的本三千之外,这孩子还没有正经念过书呢。

孙寡妇又是个不懂怎么教的人,孙锦书只能瞅着时间教信哥儿。

而在冯大夫身边,不光可以学字读医书,还可以认草药。就算未来不当大夫,至少也不会让人糊弄吃错了药。

所以,偶尔孙锦书吃什么好东西的时候,也会送一碗过去。不会天天送,是因为斗米恩升米仇的故事经历的太多了。

至于那位帅气小哥,被孙锦书的一番话气得直接晕了过去到现在还没醒过来呢。

这是冯大夫号脉后的原话,信哥儿特地学给自己听的。

而村里的孩子们被孙锦书的那一幕用砍刀戳鱼的场景启发到了,再加上也想吃鱼,所以一齐回家以后闹着要吃鱼。

尤其是几个大一点的男孩子,其中就有已经十九岁的大狗孙英书。

“大狗哥,咱们这么干能行吗?要不然拉着憨姐儿一起啊!”

大狗中午的时候,看着自己媳妇喝鱼肉粥喝得香喷喷的,连前几天害喜的症状都轻了不少,从二狗嘴里得知鱼的来处后,吃完饭就拉着二狗出来了。

“憨姐儿被冯大夫支使出去采药材了,等她回来天都黑了。咱们离得远远的,把砍刀绑上绳子,一下午肯定能逮住鱼。到时候也可以分给她,不能光吃人家的。”

大狗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其实一点谱都没有。他之前是个童生,在镇子上的酒楼里当账房,也就干过地里的活计,哪里逮过鱼啊。

为了保命别被水冲走了,所以大狗才想出来这一招,结果可想而知。

等孙锦书背着药材和野兔,拎着野果子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黑灯瞎火的河边,还站着两个人在往水里扔着什么。

孙锦书也没管他们,躲得远远的,生怕他们俩是成了精的,吓得嗷嗷地就跑了回去。

“姐?怎么了?什么东西能把你吓成这样?”

信哥儿正在烧水熬糊糊,远远地看着孙锦书跑回来,赶紧招呼。

孙锦书拉着信哥就进了帐篷,孙寡妇正因为信哥儿晚上又熬糊糊糊弄她,气得掉眼泪呢。一看孙锦书回来,立马就把手里的布头扔了,刚要撇嘴,信哥儿立马捂住了她的嘴。

“娘,我姐让东西给吓着了。你先别说话。”

孙锦书把篓子放下,又把野果子递给孙寡妇,这才开口。

“娘,我打了一只野兔,等会炖上,明天一早正好就能吃上兔子肉,今天晚上喝糊糊,行不?我是真的吓得不行了,这是我洗干净的野果子,你先吃点。我和信哥儿去一趟冯大夫那里啊!”

孙寡妇拿着野果子点了点头,孙锦书这才拉着信哥儿背着篓子去了冯大夫那。

“憨姐儿,你可算回来,要是再不回来,我都要去找村长去找你了。”

“这是你要的药。冯大夫,我有个事问你,你岁数大见得多,有没有见过动物成精啊。”

“啥?”

冯大夫让孙锦书的话弄得一头雾水,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憨姐儿,你遇上了?”

“刚才在河边看着两个黑影子,往河里扔东西,本来不害怕的,可是看着他们不停地重复着同一个动作,实在是有点诡异。。。”

“哈哈哈!”

孙锦书的话还没说完,信哥儿笑疯了。看得冯大夫和孙锦书面面相觑。

“姐,大狗哥和二狗哥要是知道了你这么说他们,恐怕得气死。”

“怎么说?信哥儿,我一下午都在帐篷里没出去,怎么又扯上他们俩了?”

“冯爷爷,我姐今天中午不是给你送了鱼肉粥吗?大狗哥媳妇之前不是吃不下东西吗,结果中午的时候喝鱼肉粥喝得香喷喷的。大狗哥这才拉着二狗哥想再用砍刀戳条鱼,村里好多孩子们一开始也想试试来着,结果发现不行就都回来了,只剩下那哥俩还在河边坚持着。”

信哥儿说完了以后,孙锦书的脸皮一阵发烧,把药材给冯大夫放下以后,夹着信哥儿飞一般地离开了。

“你个臭小子,这种事也不告诉姐姐我。明天你少吃一条兔子腿。”

回到帐篷的时候,糊糊已经熬好了,孙寡妇也把野果子都吃完了。

“憨姐儿,这果子甜丝丝的真好吃,明天你再摘点回来呗。”

“明天看看吧,这雨下得太大了,要是来得及就去,来不及了就过几天再去。喝糊糊吧。”

“嗯。”

吃了晚饭,孙锦书看着外面的大雨,又看了看篓子里的野兔,咬了咬牙对信哥儿说。

“姐去河边把野兔处理了,你留在这陪着娘。”

“姐,雨太大了。明天再处理吧。”

“明天再处理这兔子就吃不成了。我得快点处理了。你把兔子皮拿去硝制好了。还记得怎么做吧?”

“记得。姐,你就放心吧。”

孙锦书之所以那么晚回来,是因为在野外的时候,就已经把兔子皮肉分离了,现在只需要把兔子肉剁开,然后泡一泡血水就可以开炖了。

孙锦书现在需要完成的就是剁开泡血水的步骤,火把一出帐篷就灭了,索性抹黑过去。结果一看,大狗和二狗这哥俩还在。

“是大狗哥和二狗吗?”

孙锦书出声喊着,二狗听着声像是孙锦书,就回了一句。

“是憨堂姐吗?我是二狗。”

孙锦书这才上前劝哥俩回家,好说歹说地劝走了,孙锦书这才开始自己的任务。心里却在想:这大狗的意志力也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