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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从不回头看男主爆炸

作者:伏菽 | 分类:现言 | 字数:68.2万

第25章 校霸与学霸(25)

书名:白月光从不回头看男主爆炸 作者:伏菽 字数:2283 更新时间:2024-11-16 13:30:30

两个男生各自去了更衣室。

朝笙纤长的手指划过一排排衣架,最后点了点一条天青色的裙子。

“就这个吧。”

SA眼睛一亮,替她取了下来:“这是本季的新品,您看上面的栀子花,都是几十年的手工艺人绣出来的,而且每朵花的轮廓都不一样,设计师均做了不同的设计。”

价格她没说,她很熟悉闻家的人,朝笙的母亲也喜欢找她来选衣服或包,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爽快。

女孩的眼光很好,这条裙子很适合她。裙摆刚到膝盖,没有繁复的裙褶,裁剪得简洁,优雅又不失少女的清新明快。

腰身的缎带编织成栀子花的式样,勾勒出她优美的腰身,又沿着裙摆垂至她线条清晰流畅的脚踝。

SA拿来了一双银色的高跟鞋。

“这样正好。”

她很真心的赞叹。

朝笙站在阔大的落地镜前,神情还算满意。

另一间更衣室的门推开了,孟荀像个刚出阁的小媳妇一样慢吞吞挪了出来——他的体型近来越发有横向发展的趋势,刚刚差点没穿上那条裤子。

不过果然人靠衣装,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那一身衣服,上衣修饰了身材的不足,颜色跳脱,整个人都显得很有活力。

他含羞带怯地看向朝笙,得到他朝姐的一个白眼。

朝笙径直越过他,看向了之后走出来的江暮白。

果然没看错,是个天生的好衣架子。

SA给他选择的西服外套很正式,衬衫却格外花心思,白色的缎面上是线条简约的青色线条,领口单独换了同样的青色面料。

裁剪得宜的外套与长裤衬得他身形清峻而颀长,他站在明亮的灯光下,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向来沉稳安静的眼底也带了点细小的期待。

她觉得江暮白这样子很有意思。

朝笙以极其直白的眼神欣赏完,然后笑道:“身材挺好的。”

那个语气宛如一个浪荡的公子哥。

孟荀:“噗!”

SA也忍不住笑了。

江暮白还没来得及收去看到朝笙第一眼时的惊艳,就被她这句明目张胆的戏弄惊到了。

耳尖通红,少年有些不自然地别过脸去,向来淡静温和眼中带着难得的无措。

朝笙挑眉,她又没说错。

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踏在缃叶黄的绒面地毯上,把江暮白拉到了落地镜前。

镜中映着的两个人,一个神情带着审视,一个却有些怔愣。

朝笙看了半晌,终于又笑道:“很相称,开幕式就这一身吧。”

孟荀已经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吃上了SA送的果盘。

江暮白微微垂眼,原本就高挑的朝笙穿上了高跟鞋,眼睛的高度几乎与他的嘴唇平齐,他们站得太近了些。

他转过脸,看向了镜中的两人,耳畔有SA欢喜的笑声,有孟荀嚼着水果的声响,还有她那句“相称”。

细小欢欣,甘之如饴。

商店外,长长的走廊用超白玻与古铜色的铝板压顶围合,玻璃上倒映着来往的顾客。

一身长裙端庄不菲的中年女人驻足,看向店内的景象。

“这是闻家那姑娘吧?”

李静伊一眼就看到镜前一袭天青的女孩。

模样一如既往出挑,让人想看不见都难。

霍昀已逛得有些无聊,听到他妈妈这样说,喜不自禁地抬起了头看去。

确实是朝笙,只是她旁边,怎么还站了个人?

两个人皆衣冠楚楚,乍一看也算相配。

他下意识地想起平时和他们玩得好的那些纨绔,或是交好家族里同龄的其他人。

都不是。

“她又交男朋友了?”李静伊语带兴味,闻家那姑娘性情无所顾忌,有的是谁家的夫人抱怨自己儿子在她那栽跟头。

闻家很好,闻朝笙也很好。

闻家唯一的继承人,谁看了不眼热。

但娶闻朝笙,不好。

——这是这些有儿子的太太们的共识。

霍昀终于想起来,那是篮球场上一班的某个人,沙发上等着的那个估计也是。

他有些烦躁:“没有的事。”

不知道朝笙带他们来这做什么,逛街不能喊他吗?哪回陪她还有辛思夷出来买买买的时候,不是抓他当苦力。

李静伊睨自家儿子一眼:“不去打个招呼?”

“不用。”霍昀向来情绪上脸快,“今天不是陪您逛吗?”

李静伊一笑:“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

她的高跟鞋踏在大理石的廊道上,却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回去吧。”

她知道霍昀的心思。自家这儿子向来贪玩,不可能真是个大情种吧?

闻家富且贵,娶了这样家族的女孩,谁都得低头,谁娶,闻朝笙都算下嫁。

所以要向闻家低头,向黎家低头。

大家也都算有头有脸,何必?

借着姻亲吞了闻家?不用去想,不被闻珩那个以冷酷出名的商人兼并就算好的了。

何况——她看了眼神情不悦的霍昀,在心里叹了口气。

霍闵成那老混球可不止他和他哥两个儿子。

不能再让霍昀这么胡闹下去。

霍昀自然不知道李静伊的想法。

他是受宠的次子,上头的哥哥已经进了酒店的管理层,分管在江岛的业务。

父亲忙碌,母亲管束不多,兄长可靠,霍昀长这么大,几乎没有什么可烦心的。

但他在启动发动机的那一霎,忽然生出清晰的厌烦来。

对于朝笙身侧男生的厌烦。

那个人到底是谁,是她去一班的理由吗?

以前,闻朝笙也不是没有谈过声势浩大的恋爱,高一的时候,她喜欢上艺术部某个会弹钢琴的男生。

男生傲慢且冷淡,她都不在意。

因为他的手很好看。

她喜欢生得赏心悦目的一切事物。

追到了,发现他好看的手上有许多薄茧。

“牵手的时候,感觉不太舒服。”

送过的鲜花、陪他上过的课,买过的礼物,全都不做数了。

只交往三天,就提出了分手。

然后她笑嘻嘻地和霍昀说了那句话,说话的时候,还晃了晃手里的酒。

漫不经心的模样。

那份打动了男生的热烈爱意转瞬即逝,任他如何挽回,朝笙都不在乎。

可是,弹钢琴的人,手上怎么可能没有茧。

因此霍昀从来不去在乎朝笙一时上头的喜欢。

那些在一起过的人,最后也不过是转头就忘的某某某。

这么多年,只有朋友,天经地义,永远不变。

他握住了方向盘,向前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