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我的前缀无限长
作者:五点的朝阳 | 分类:游戏 | 字数:159.4万
本书由华夏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474章 强大之处
夏广看着宫殿中熄灭的四盏魂灯,他也没有想到,一个区区天妖后期的妖族竟然会这么厉害,直接让人族损失了这么多人。
甚至于,夏广都开始怀疑,这一切会不会是妖族的阴谋。
抛出一个武岩妖尊,就是为了吸引人族的强者过去。
然后,妖族一些强者埋伏,将李剑白四人都杀了。
夏广之所以这么想不是没有原因的。
毕竟,在他看来,苏岩一个只是天妖后期的家伙,是不可能光凭一己之力解决李剑白等人的,更不用说李太白了。
只是,夏广不知道的是,苏岩在这个时候,已经晋升妖圣了。
不过,夏广即使知道了,也不会相信。
因为这太过于惊世骇俗了。
一个刚刚晋升妖圣的家伙,能够对抗三名大乘中期的强者,这是不可能的。
更不用说,还有一个曾经是散仙的李太白。
如果夏广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么会不惜一切代价将苏岩扼杀。
虽然,夏广并不清楚这一切。
但他还是将武岩妖尊这个名字记在了心中,并且还为其启动了一系列针对的计划。
只不过夏广不知道的是,因为他的疏忽,没有意识到苏岩的威胁,以至于这些计划就是充其量给苏岩送人头。
不仅没有解决苏岩这个人族的心头大患,反而还送了不少的人头。
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了。
当夏广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此时,苏岩的身影屹立在空中。
随着苏岩逐渐领悟贯通了两种法则。
同一时间,墨武惊呼道:“法则之力!”
之所以苏岩领悟法则,墨武会知道,这是因为墨武留给苏岩的那片龟甲不仅仅是当做传音令牌来用,还有其他的一些功能。
也正是因为这样,墨武才能在苏岩领悟法则的时候,第一时间知道。
很快,墨武也明白了苏岩此时已经晋升妖圣了。
只不过,墨武也没有想到,苏岩刚刚晋升妖圣就已经开始领悟法则了。
这时,墨武心中有一种被打击到的感觉。
想想自己当初成为妖圣之后,经历了多少年了,才领悟御之法则。
没想到苏岩刚刚晋升妖圣就领悟法则了,而且还是领悟两条法则。
这个时候,墨武心中有一种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的感觉。
不过,当墨武想到苏岩是他一手培养起来的,心中就舒畅了不少。
并且,墨武此时心中很有成就感。
不仅仅是墨武,一些离苏岩距离并不远的强者也清楚的感知到了这一变化。
毕竟之前,李太白自爆的声势实在太过于浩荡。
甚至毫不客气的说,即使相隔几千里,也能感知到这一变化。
这其中就吸引了一些未知强者的注意。
这些强者都清楚,这一定是有绝世强者自爆引起的。
这些人也很好奇,就是怎么一回事,竟然能够让一名绝世强者自爆。
要知道,一旦自爆的话,就会神魂俱灭,连下地府转世重修的机会都没有。
面对这一情况,大部分人按兵不动,但是也有一些人按耐不住好奇心想要前往查看。
这个时候,苏岩已经领悟了一部分的生命法则了。
同时,冥冥之中,苏岩听到了系统的提示声。
“叮!恭喜你成功领悟力量法则,具体变化请自行查看。”
“叮!恭喜你成功领悟生命法则,具体变化请自行查看。”
……
而这个时候,苏岩没有来得及细想,很快他就清醒了过来。
就在苏岩清醒过来的第一时间,他就戒备的看向四周。
毕竟,苏岩一直以来都很小心谨慎。
万幸,在领悟法则的过程中,苏岩没有遇到干扰。
这个时候,妘开口说道:“主人,在你领悟法则的时候,我感知到周围的时间停止了,所以你不用担心会有人偷袭你。”
“这样啊!”
苏岩点点头,这样看来,是自己多虑了。
同时,因为领域了两条法则之后好,苏岩开始迫不及待的查看自身的情况。
最先引人注目的是外表的变化。
此时,苏岩身上有着红、绿两种不同的流光环绕着。
在身体上这两种不同的流光,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法则。
然后,苏岩直接开始查看自己的属性面板。
【角色:苏岩】
【种族:洪荒神魔北冥金纹玄土凶铠庚金覆地四象灵龟】
【称号:武岩妖圣、屠龙者、破城者】
【境界:妖圣一重】
【等级:90级(8760万/20亿】
【生命值:35亿】
【攻击:7600万-8154万】
【防御:8800万-9500万】
【属性:体质:18.2万、力量:16.9万、敏捷:14.1万,灵力:15.5万】
【天赋:玄武之体、北冥之体、食肉盛宴、玄武血脉、展翅九万里、四象之力、太阳真火。】
【神通:法天象地、八九玄功(七转)、混乱领域、洪荒之力、神罚、魔惩。】
【法则:力量法则、生命法则。】
【主动技能:狂乱嘲讽、吞天食地、风火轮、动力冲刺、血盾、野蛮咆哮、圣域之墙、土魔刺、突袭闪现,推山移石、庚金之体、使徒行者、水疗、排山倒海、唤潮、摄人心魄……】
【被动技能:尖刺防御、愈合、龙血,血脉觉醒、大海无量。】
【进化点:2060万】
……
苏岩简单的看了一眼,就清楚的知道了自身的变化。
不仅仅生命值增加了6亿,就连攻击力也增加了不少,足足有2000万。
苏岩知道,虽然自己之前击杀李剑白几人,通过食肉盛宴获得了一些生命值和很多属性点。
但是再怎么样也不会增加这么多,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因为力量法则和生命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