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大明朝我救定了,康熙来了也不行

作者:胖的很显眼 | 分类:历史 | 字数:41.1万

第113章 苍天,未曾薄待于我

书名:大明朝我救定了,康熙来了也不行 作者:胖的很显眼 字数:2586 更新时间:2024-11-16 14:39:33

幸亏此时是明末之时,此处又是大明光复的南京城,人们的思想还没被辫子彻底奴役摧残。

来来往往的人群,当然会有人讶异的指指点点,但更多的人,则是能够包容年轻人的热情。

一些中老年的夫妇,甚至投过来一丝羡慕的眼光!不过,他们终究没能鼓起勇气,牵手而行。

“傻书生,赶紧放开手!”

“哼,原来你不仅一点都不傻,还很狡猾呢!”

凌锦低声“呵斥指责”了一句,趁机抽回了手掌。

“嘿嘿,小生一见姑娘,感到似乎与你认识了很久一般,因此情不自禁、情不自禁啊。”

“还请凌姑娘勿怪,勿怪啊。”

朱慈炯讪讪一笑,厚着老脸解释了一句。

“嗯,我也有同感,且你说的那些奇怪的话语,我虽第一次听到,却也有一种奇怪的熟悉之感。”

“真是奇也怪哉,你真是个怪书生!”

凌锦想不通,只能将之归咎于朱慈炯,觉得他奇奇怪怪的。

朱慈炯闻言之后,也是惊异莫名的看了她一眼,一时间也想不明白,只能将之放在心底。

“凌姑娘,孤、咳咳咳,我看你手提药包,这位何人所开啊?难道是你身体不适吗?”

朱慈炯又注意到那个药包,担心的开口询问。

“唉,还不都怪你们这些臭男的,一个个的都重男轻女!女儿就不是自己的孩子吗,生病了也漠不关心。”

“我家的小侄女病了,哥嫂都是没脑子的,竟然觉得无关紧要,熬一熬就过去了。”

“我和他们争吵了一番,然后就过来医馆,为我那可怜的小侄女开药治病,以期她早日恢复才好。”

凌锦说着话,眉头已经蹙了起来,生气的样子也是非常好看。

她的气愤之中,更加带着深深的无奈,很多百姓家都是如此,不是一个小女子能够轻易扭转的。

“少数世人无知罢了,现在大明朝复起,给女子同样分地,大明丝绸、纺织和卷烟工坊,都优先招募女子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子的地位必将越来越好的,不会再被无知的父母,视作家庭的累赘。”

“而且,随着经济的改善,大明的各级学校也陆续开办了!不断地教育百姓,改变他们的思想,才能慢慢改变。”

“只好,每个男子都要娶个婆娘的,如果家家都重男轻女,以后家中的儿子也都得打光棍呢。”

朱慈炯淡淡笑着,一边陪着女子往家中走去,一边随口安慰着她。

他的话语,令女子大为惊异,没想到这书生挺有见地的,并不是一般的书呆子。

“嗯,这大明的太子啊,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抢走了我家的土地,但我现在已经不恨他了。”

“而且,大明收回那些土地,也给了一些补偿了,虽然少了点。”

凌锦的话,令朱慈炯一愣,立即高度警惕起来,担忧找了个仇恨自己的女子及家庭。

“哦,难道你家是江南省的豪富之家,土地被大明没收了?”

“你可以说给我听听,我在朝廷的军队里当差,如果有人胡作非为,我可以帮忙的。”

朱慈炯不动声色的,开始了套话模式。

“哎呀,哪有你想的那般复杂,你们书生就会乱想!”

“我家是凤阳府治下的农家,家中有地两百余亩,可不是你所想的啥豪富之家。”

“大明前不久弄了个啥,对,叫土地改革,把土地都收归官府所有,再分给贫农佃户耕种!”

“我家被定为了小地主,官府补了三百二十两银子,勉强算作公道吧。”

“不过那啥改革之后,原来是地主的人家,就没法在村里生活了,那些贫农佃农的敌意让人不得安生。”

“刚好我家在南京城有亲戚,加之这些年家中节俭,尚有不少积蓄,索性就迁来南京过活了。”

“其实这样挺好的,我以前就觉得那些贫农佃户太可怜了!而且,朝廷还是分是非对错的,也给了补偿!”

“那些真正作恶的大恶霸大地主,听说都被杀了个干净呢。”

凌锦一口气把情况说了个清楚,似乎怕朱慈炯贸然行事,影响了在军队中前途。

“王书生,你千万不要贸然行事,我父母心疼土地,还有些郁郁难平,但我们姐妹几人已经想通了。”

“你是男子,不要纠结于此等小事,当想着为国效力,争取更大的功业才对。”

凌锦想了想,又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眼眸之中,有亮亮的光。

朱慈炯再度恍惚起来,似乎有点像穿越前,每次出长差前,某女子叮嘱自己的场景。

“哦,原来如此啊。小生没想到,姑娘竟是如此豁达开明之人,很多男子恐都无此见识,佩服佩服!”

“咯咯,王书生真是有趣的紧,说话这么好听!那些人不是没有见识,只是金银之光太闪耀,晃花了眼睛,蒙蔽了心智而已。”

“哈哈,我就说凌姑娘通透聪慧吧,就冲着你这句话,就超越了世间大多数的人了。”

两人一边轻声交谈着,一边并肩往凌锦家中方向走去。

此时夜幕已经降临,各处商铺及百姓人家,也都纷纷点起了灯火。

尤其是秦淮河畔,更加是一片灯火辉煌。河面之上,倒映出两岸的万家灯光,与空中的繁星交融,竟有如梦似幻之感。

在两人身后的远处,零星的画舫中传出歌女们吟唱的歌谣,美好的声音在夜空中飘荡,令人陶醉不已。

凌锦和她认为的书生“王世元”,同行很长的一段路程后,终于还是到了她家的住处。

这个位置还算不错,不是大富大贵之人所居之处,但也绝不是贫苦人家能够承受的。

不知什么时候,凌锦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走着,似乎在心中盘算着一些事情。

朱慈炯见她情绪有些低落,不知道她所为何事,一时没有了话题,只好沉默着跟着前行。

又前行片刻,他想了一想,打算主动开口,把“主题”给挑明了。

“王书生,我之前告诉过你的,我已桃李年华了,也就是年方二十有二了,年龄很大了。”

“因父母宠爱,怕我痛苦,放任我未做裹足,因此我是天足。”

“你今日两次寻我,想来是有些心思了!但你要思虑清楚,我之条件你和家人能否接受。”

“无论如何,须明媒正娶方可,做妾为婢之事,是万万不可的。”

凌锦应该是对朱慈炯观感不错,竟索性主动开口,把话题讲明。

一名女子,尤其是这个年代的女子,敢于把话说的这个地步,确实是勇敢无比了。

朱慈炯盯着她俏脸,看她有些害羞但很坚定的神色,心里的想法愈发清晰起来。

“嗯,就是这个感觉!苍天,未曾薄待于我。”

他暗暗的想着,脸上笑意愈发浓郁。

“凌锦,你不要想别的了,我王世元对你甚为喜爱!无论是你的年龄、天足,还是你的性格和勇气。”

“等我出征回来,便请长辈上门拜会!在此期间,我会安排人手保护你!嗯,不要再接触其他男子,明白吧!”

朱慈炯下定了决心,直抒胸臆,霸气侧漏。

他想好了,回来后继续相处,同时把大婚给办了。

一切完美的话,就这么一个美妞就够了!

不完美的话,再议再议,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