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娱乐圈,满级特工她飒帅狂野
作者:不夜侯云黎 | 分类:现言 | 字数:14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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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9 灵澜前缘(中)
江起澜扶着程灵的肩膀,失神的望着她:
少女的脸蛋,早已褪去了婴儿肥,眉宇间多了一点少女羞涩的妩媚,宽松的粗布麻衣,也掩饰不住她美好的曲线,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果香味。
他的灵妹妹,长大了。
江起澜的胸口砰砰跳着——他不再是曾经对男女之事一无所知的少年了。
军中生活枯燥,士兵们没有别的消遣,无非就是赌赌钱,吹吹牛,要么就是喝点酒,说点荤段子。
荤段子听得多了,江起澜自然也就明白床笫之欢是怎么回事了。
而娇媚的程灵,数次潜入他的梦中。在梦里,他跟她,做了很多荤段子中的事。
江起澜一边内心谴责自己,一边暗暗祈盼那一天可以早点到来。
现在,他心爱的姑娘,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
江起澜攥着她肩膀的手,逐渐加重了力道。
他的目光,变得幽深。
“澜哥哥?”程灵红着脸轻声唤他。
江起澜深呼吸几次,才平息了心跳,拍了拍程灵的肩膀:“都是大姑娘了?怎么还毛手毛脚的?”
“还不是因为我今天爬山爬的太累了!”程灵嘟着嘴,揉着大腿。
“爬山?你又去采草药了?你银子不够用吗?我让人去……”江起澜的话顿住了。
程灵从后背的背篓里,摸出了那把他心仪很久却没舍得买的短剑——
江起澜接过短剑,爱不释手翻来覆去的看。
他第一次在铁匠铺看见这把短剑,都心动了。
但他没舍得买。
他得省着点银子,铺十里红妆,娶他的灵妹妹进门呢!
拿在手里把玩了好一会儿一会儿,江起澜才反应到,程灵哪里来的银子短剑的?
该不会是平日里省吃俭用才攒的银子吧?
江起澜立刻将短剑放到桌边,板起脸质问:“灵妹妹,你是不是缩衣节食买来的?你看看你,身上这件衣服,都穿了好几年了,裤腿都短了!翻来覆去还是头几年的旧衣服……”
“澜哥哥,”程灵打断他的话,“买这短剑的钱,可是我上山采草药菌子换来的。我才不会用你给的银子,给你买礼物呢,毕竟我手笨,不会做女红,也不会烧饭……”
江起澜将程灵揽入怀中。
“傻丫头。”
“澜哥哥,你喜欢吗?”
“喜欢,特别喜欢。”江起澜喟叹。
“喜欢你为什么不买啊?咱们澜将军银子也不少,怎么攥得那么紧啊?”
江家虽然不是贪官,但多年君主赏赐,再加上江父生活节俭,存下的家底可是相当丰厚的。
江起澜笑着屈起手指,刮了刮程灵的鼻子:“当然是攒钱娶媳妇啦!”
万万没想到,程灵听了这话,脸色大变。
她一把推开江起澜,冷冷淡淡的说:“江小将军,人呢,你也见过了,活得好好的。现在,你可以走了。”
“啊?”江起澜一脸懵。
程灵的反应,怎么跟自己预期的不一样啊?
“灵妹妹,你怎么了?”
程灵抱着胳膊,望着江起澜,冷冰冰地说:“别我们江小将军,丰神俊秀,配三公主再合适不过了。万一你在我这里耽搁久了,三公主误会了怎么办?还有,以后别叫我灵妹妹了!”
“啊?你听说了?”江起澜很吃惊。
“是啊,威武的江小将军,和三公主,那是一段佳话啊!民女……”
江起澜粗粝的手指勾起程灵的下巴,轻轻在她的嘴唇上碰了碰。
程灵哑了。
她的脸瞬间红到了耳根。
“灵丫头……你明明知道,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你是我唯一的妻。我江起澜认准你了。你若不嫁我,那我就孤寡一辈子,不,孤寡世世代代!”
“三公主的婚约,我已经拒绝了。”
“君主也不会勉强我的。”
“那你说你要攒钱娶媳妇……”程灵瞪大了眼睛。
“笨!我当然是攒钱娶你啦!”
她咬着嘴唇,努力压着笑:“我才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呢!我又无父无母,干嘛铺张浪费啊……”
她只要他。
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可是我需要。我要请京都最好的喜庆班子,让我手底下的兵,抬着十里嫁妆,从南城绕到北城,从东城穿到西城,我要让全京都的人都知道,我江起澜,把程灵娶回家了!”
程灵努力压着上扬的嘴角,用凶巴巴的口吻说:“那你是怎么拒绝君主的?”
江起澜一本正经的说:“我跟君主说了,我那位未过门的妻子,是我心中唯一的妻。她什么地方都好,只是有一点——”
程灵瞪大眼睛。
“——她是个大大醋坛子,什么三公主,五公主,切莫再提啦!要不醋坛子打翻了,臣的麻烦可就大了!”
程灵推了他一把:“你才是醋坛子呢!”
江起澜哈哈笑着,再次将程灵扯到怀里,用下巴蹭了蹭她的头顶。
“你不知道我多想把你娶到家里。”江起澜低声说。
窝在江起澜怀里的程灵,能感受他说话时胸腔的震动。
她的脸,更红了。
江起澜接着说道:“可是……世道不平,战事紧急,我常年奔波在战场上。而刀剑不长眼,万一……我可不想让我的灵妹妹守活寡。”
程灵“呸呸”两声,接着用力掐了一把江起澜的瘦腰:“真难听,不许瞎说!”
江起澜笑了笑:“好好,我不瞎说了。”
可他心里真是这样想的。
程灵命苦。
他娶她,是想让她过上好日子的。
程灵年轻貌美,是多少京都少年的梦中情人。迫于自己的威压,京都少年才不敢骚扰灵妹妹的。
若他真的不幸战死沙场……灵妹妹还可以嫁个好人家,过上好日子的。
“不过,灵妹妹不用等太久,最近北国节节败退,平定战乱的日子,指日可待。”
“君主有意迁都南方,迁都大业完成,战乱也差不多平息了。那个时候,我就跟君主请令,不跟随君主他们去新都, 而是跟我的爱妻一起驻守旧都。”
“到那时,我们可以养一群小羊,小牛,再买两匹骏马。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纵马去郊区放羊放牛。羊毛羊肉,牛肉牛皮,都可以换不少银子的。咱们的生计不用发愁。”
“天气不好的时候,咱俩可以一起去看戏,一起逛市集,就像小时候那样……”
“等时机成熟了,咱俩再养两个孩子,以后让两个孩子放羊放牛,咱们俩就更潇洒自在了。”
程灵想得出神了。
“会有那一天吗?”
江起澜拉起她的手,坚定的说:“会有的。”
程灵全心全意期盼那一天的到来。
这时,程灵的肚子叫了一声。
江起澜好笑,松开她的手,指了指墙角:“我给你带了好看的话本,还有好吃的。”
那里有两个竹条编织的箱子。
一个箱子里装着满满当当的书,另一个箱子里装着用各式各样的零嘴。
都是江起澜一路留神采买的,不远万里带回来给程灵的。
江起澜从零食筐里拿出一个用麻绳捆着的油布纸包,打开。
里面整整齐齐码着六块绿豆糕。
“这个绿豆糕味道很好吃,甜而不腻。”
“这个是芝麻桃酥,咬一口掉渣,可香了。”
程灵刚要拿起一块,江起澜却放下了,又从下面翻出一个小包。
“你先尝尝这个,是新鲜玩意,当地老乡管这个叫银丝糖,也叫龙须酥,我尝了一口后就决定,必须把这个零嘴带回去给我家的小馋猫吃。”
程灵嗔怪看了他一眼。
江起澜小心打开麻绳,掀开油布纸,从里面捏出一块酥香的龙须糖,喂到程灵唇边。
程灵张叼住糖果。
程灵瞪大了眼睛:“唔,唔!太好吃了!”
江起澜蹭了蹭指尖,将她嘴唇触碰而残存的酥麻感蹭掉。
“去窗边桌子坐着吃,留神零嘴别掉地上,招虫子进屋就麻烦了。”
“好!”
程灵腮帮子鼓起一块,屁颠颠跑到窗边坐下。
江起澜从话本筐里挑出一本志怪小说,放到她手边。
“这本我看了,很有趣,你别光吃点心,吃多了难受。好了,我去烧饭了。”
程灵有些不好意思。
“澜哥哥,你难得回来,不如坐着,我去烧饭吧……”
“乖,看你的话本,吃你的点心,我可不想看你把自己的房子给点着了。”
程灵吐吐舌头,没再客气。
因为烧房子的事,她真的干过。
还不止一次。
天色有些暗了,江起澜替她点上油灯,关上了窗户,以免风扑了火苗,又给她找了个外衣披上,这才朝伙房走去。
他走到伙房门边,回头看了一眼:
程灵单脚踏在长板凳上,一手擎着书,一手捏着龙须糖,不亦乐乎。
江起澜唇边漾起淡笑。
江起澜没告诉程灵,此次大捷,君主虽也高兴,但言谈举止中不经意间流露出对自己的忌惮。
乱世出英雄。
像江起澜这样手握兵权,颇得民心的好男儿,想要称王称霸,简直易如反掌。
君主自然怕。
——君主有意把自己的三女儿嫁给江起澜,是拉拢,是暗示,也是警告。
可江起澜拒绝了。
君主很是生气。
江起澜爱这片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上的人们。
但他不怎么瞧得上窝囊怯懦的君主,更瞧不上朝堂上那些拍须溜马的马屁精大臣们。
但他江起澜能力有限,想要保护家园,只能借助这些他瞧不上的君臣的力量。
罢了。
什么是非对错,不重要。
只要能守护他的家,他的爱人,就够了。
他江起澜要的并不多。
(原本今天将前世更完,可车子半路坏了。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抱歉,只能等明天了。番外剩不多啦。估计就两三章了……其实我内心也很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