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邪修
作者:芦洲道人 | 分类:仙侠 | 字数:10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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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李秋月
来人正是萧荻,依旧是大袖翩翩,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姜坤深知这位东主的厉害,连忙起身,另找了把太师椅仔细擦拭后才恭请萧荻坐下。
萧荻也不客气,坐下道:这位李道友也请坐,相见即是有缘,姜坤,去通知罗绡和村里人,今天本座要开血鳝宴,请全村父老一饱口福,还有李道友几位也算在内,大家一起乐呵乐呵,如何?
见姜坤半信半疑,萧荻摄出一个玉罐道:看看,够不够?
好家伙,硕大的玉罐内,血鳝血鱼血虾交缠在一起,密密麻麻,少说也有三四百斤吧。
众人目瞪口呆,这么大的一笔财富谁舍得送给别人享用,只有傻子才会,可眼前之人是傻子吗?显然不是,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个姜荻姜大财主非常的有钱,非常的阔绰。
好几百斤的玉罐一个人肯定拿不起,好在村里最不缺的就是人力,七八个壮汉抬着装有大半罐的血鳝血鱼血虾从进村开始就引起了围观,当得知这就是他们村开宴席的主菜时,登时全村沸腾了起来。
主厨依然是罗绡,不过杀鱼换成了姜坤和村里的壮汉,血鳝性猛富有攻击性,稍不留神就会被咬伤,血鱼和血虾相对好处理,而且血鳝的鲜血算是宝血,不能浪费。
当十多斤的鳝血问怎么处置时,萧荻道:直接做鳝血汤最滋补,赶快做去。
姜家村已经好久没这么热闹了,连每年的湖祭都没这么热闹,酒肉、灵蔬、灵米敞开了吃,还有珍贵的血鳝血鱼血虾。
血鳝被斩开一片片爆炒放上血香荇,鲜、甜、香、辛辣综合在一起,让萧荻连呼过瘾,频频举杯与李驼子对饮。
二人闲谈中得知,李驼子原名李石,家里排行老二,家乡原是遥远的秋月平原一个小村子,年轻时原本物产富饶的平原地带接连三年甘旱,附近村民每年都有人饿死,为了保命,李驼子跟随村里能走的开始了逃荒生涯,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后才到了归元城,这里虽是山区丘陵地带,虽然比秋月平原贫瘠,但没有旱灾,做做苦力还是饿不死的。
多年的逃亡毕竟增加了见识,凭着头脑精明能吃苦,他带着几个同乡做起了行脚商人的生意,无非把东边的特产贩卖到西边,再把西边的特产贩卖到南边,哪里需要什么他就收什么。比如姜家村,主要就是织户多,织成的绡衣就是特产,由李驼子每件两枚阴晶贩卖到归元城交给大一点的商行商铺,可以卖到三枚阴晶。
凭着或多或少的利润,李驼子在三十多岁时终于娶到老婆,还生了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旁边穿着青色绡衣头戴毡帽作男人打扮的正是他的宝贝闺女李秋月,此时正用好奇的眼光打量萧荻,毕竟是行脚商人出身,胆子不是一般大,什么害羞之类根本不存在,身穿男装应该是为了避免麻烦吧,想不到却骗过了萧荻的眼睛。
萧荻笑笑道:这么多年没想过回去吗?
李驼子苦笑道:怎么不想,做梦都想,只是谈何容易,归元城离秋月平原不知隔了几万里,当初我们一行四十多人一路挖野菜摘浆果,翻越了无数高山险地才来到归元城。而来时的四十八人,最后只有十三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不是病死饿死就是死在阴兽嘴里。
大人问我为何不回去,这阴兽猖獗是最大原因,小老儿担心半道上就喂了阴兽,这才迟迟不敢动身,如今日见老朽,更熄了寻亲之念。说完一脸唏嘘。
萧荻道:我欲一游归元城,李道友可愿作向导?
字驼子道:大人客气了,这是李石的荣幸。只是李某已老迈,就由小女秋月代劳,她自小在城中厮混,各处商行、名胜她都熟知,不会误了大人的买卖行程。
萧荻点点头,算是允了。李驼子身旁两名中年人一脸艳羡却不敢反对,李驼子是他自己在外这一支的李姓族长,威望很高,如果不是他的带领,他们这些人还在过着比姜家村村民还苦的日子。
宴席整整吃了三个小时,所有吃食没有浪费一粒米饭,每个村民离开时都朝萧荻鞠躬行礼。
萧荻处之泰然,若有所思。
姜坤将三万阴晶奉上,萧荻收下两万道:剩下的按人头分了吧,告诉乡亲们,以后还有。
姜坤对自己东家的出手阔绰早已见怪不怪,张罗着派人通知各家去领钱,姜家村才两百多村民,每人能分到四十几枚阴晶,几口人合在一起,是极大的一笔财富,全村又迎来了一阵狂欢。
罗绡走了过来道:大人,罗绡作主把血鳝血鱼血虾各留了几条,大人如果想吃,随时可做。
萧荻点点头道:你有心了,小丫头想吃就做给她吃,血鳝还有。
转身向李驼子道:李道友,我们什么时候走?
李驼子道:随时可以。
萧荻对着罗绡道:罗绡,跟我去一趟归元城,吃惯了你的手艺,本大人不知道能否适应外面的吃食。
罗绡为难道:可是,可是……
萧荻道:你可是担心小丫头,一起带上便是。
小丫头听见,兴奋的笑了起来。
问题解决,萧荻问道:姜坤,如果你不在,村里的防御没问题吧。
姜坤知道这是东主要带自己去归元城,如此机会怎可错过,他这辈子还没去过归元城。
于是赶紧道:属下把灵器留下,防御应该是不成问题了。
萧荻道:一件灵器而已,本大人还有,大袖一挥,桌上多了五件低阶法器,件件灵光湛然。这是他打劫数个宝库的战利品,算是他手里最差的法器了,在他眼里跟垃圾没什么区别。
姜坤一脸肉疼的拿下去分了,同时交待了注意村里的防御。这几件阴器的灵压似乎在他的飞剑之上,这下亏大了。
四人商队一路走来货品已不多,都是灵米和日用品,李驼子作主送给了村里,算是礼上往来。
代步工具是角马,这是一种马,却又长着一对尖角,耐力好,善长途跋涉,一天一夜滴水未进也能坚持赶路,是萧荻见过的能比肩骆驼的最好的驯化兽。
李驼子虽然是行脚商,却配了一辆马车,双马盖篷顶,是李驼子的私产,也是为他宝贝女儿李秋月准备的,既能装货也能住人,货一清空,正好坐上了三个女眷,两大一小,李秋月很快和罗绡母女熟络了起来,话里话外有意无意间扯到了萧荻身上。
角马还有三匹,萧荻他们却还有五人,李驼子道:前方二十里柳溪镇有车马市,大人不嫌弃就跟秋月他们挤一挤,到了柳溪镇咱们再购置角马。
萧荻自然无不可,牛车他都坐过,蓬车当然更没问题。
蓬车里面空间还是不小的,李秋月指着屁股下的长条柜道:大人,柜子翻开就是一张小床,大人如果乏了,可以睡下休息。
萧荻顺眼一看,李秋月看似手长脚长一身英气,实则颇有丰乳肥臀之相,这一界的生灵,萧荻着实是看不明白,摸上去有血有肉手感十足,用棍棒穿过身体却仿若无物,事后身体也无恙,不见受伤,也许只有阴兽的撕咬才能致命吧。
角马他试了一下,比这里的人身体坚实许多,他试着用一根手指插入马屁股上,手指上带出了血,角马差点被吓跑,看来阴兽是有实体的。
马车许是老旧了,一走一癫,萧荻与李秋月挨得较近,感觉到佳人臀股与峰峦间传来的惊人弹性,一时间不觉色授魂与,飘飘然之享受这段香艳的旅程。
李秋月是那种江湖儿女,要是平常有男人敢这样明目张胆占她便宜,不用李驼子出面,她早抽刀砍人了。
但今天难得碰上萧荻这么一个风流俊俏的佳公子,而且还是灵将身份,她的春心一下子就泛滥成灾了,占点小便宜,随他了,男女之间那点事不就是这么来的吗?没看到罗绡那张小脸已经垮下来了吗?哼,碰到好男人就得下手快,什么好姐妹都得靠边。
仿佛是嫌热,李秋月把毡帽摘了,一张宜喜宜嗔的圆润脸庞像是出匣的明珠绽发了明艳的光彩,头上盘着的秀发也自然垂下,丝丝缕缕的拂在萧荻鼻端,同时也在撩动他燥动难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