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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无欢之百里花坊

作者:老花镜 | 分类:武侠 | 字数:67.7万

第四十章 采花大盗

书名:独孤无欢之百里花坊 作者:老花镜 字数:5238 更新时间:2024-11-16 19:07:59

独孤无欢安排赵虎,提前去选中的岛屿做一些基本建设,让愿意跟去的人员先行入岛。就地取材,先建设一些房屋让大家居住。然后再请一些工匠,将岛屿建设完善。边建边迁人员,逐步入岛。

赵虎和独孤无欢商量,将岛屿命名为“欢笑岛”。希望为了欢欢乐乐,潇洒自如地生活在这里。

独孤无欢在奚美凤走之前,单独约奚美凤见面。

奚美凤去意已决,虽说内心不舍,但要以自己的大业为重,所以还是决定离开。

独孤无欢见到奚美凤,开门见山对奚美凤说道:“美凤:虽说未来我们要努力帮你,但真正打拼起来,还是你自己亲力亲为的事情要多一些。对于你接管清风堂,我担心几点。现在想提醒你一下,也许对你会有帮助。

一、清风堂一定有大太监李公公的份子,即使现在,我想一些生意李公公依然在插手。你若想统治清风堂,第一道难关就是李公公这一关。李公公一个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背后朝廷的力量。李公公是皇帝面前的红人,文武百官都给他三分面子,实力不知有多强大,你对李公公一定要堤防、慎重。

二、清风堂鱼龙混杂,人心叵测,你要学会识人。像唐胜这样的人决不能给予大权。一个随风倒的人,不忠不勇,不可重用。早晚他会有叛逆之心。

三、不要急于在武林崛起。厚积薄发,先壮大自己的实力,多利用武林各派的关系。如果需要,我会随时帮你联合他们。

四、金钱权利永远是祸根!下属要严格要求,令行禁止。但记住要让他们有更多的实惠。宁肯各个生意少赚或者不赚,也要把人心拢住。得人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规律。

我只提醒你这些,至于你的感情生活,很遗憾,我辜负了你,我也是无可奈何,你自己再寻求幸福吧!”

奚美凤面色凄然:“独孤大哥:不是你辜负我,我跟你走,你也会珍惜我。只是我不是小女人,我要做枭雄,做人上人!

人奴的日子人我一生恐惧,没有金钱,没有地位的日子我总是战战兢兢,日日惶恐。我需要金钱,需要权利,需要自己挺直腰板活着。

当年我委身于你,就是为了借助你完成我的梦想。有一半是真心,有一半是利用。现在老天随我心愿,清风堂目前的形式,正是我的最佳良机。

在此之前,我已经在30家百里花坊树立了很高的威信,这是借助你的力量。所以你不用觉得对不起我,我们各取所需,你爱我的美色,我爱你的权利。虽然我要离开这里了,但只要你喜欢我,随时可以找我,也可以随时享受你喜欢的美色。

为了我的目标,我会不惜一切,何况是区区身体。只要你喜欢,可以随时来享受。”

独孤无欢看着面前的奚美凤,不禁后背发凉。他开始庆幸没有和奚美凤走到一起。不然卧榻之侧有如此虎狼之心的女人,独孤无欢寝食难安。

独孤无欢还是劝道:“美凤:欲望是无穷的,人不能没有欲望,没有欲望就没有目标,也就没有生活的动力。但人不能有无休止的欲望,那是贪欲!是无底洞,早晚会让你掉到洞里。”

奚美凤笑了笑:“独孤大哥:我是普通女人吗?我奚美凤懂得收放自如,懂得取舍。是我能力范围之内的,我争取最大的利益。不是我能染指的,我马上放手。不管是权利、金钱、男人。我都能进退有度。”

独孤无欢震惊不已,奚美凤的野心太大了,大的都想拥有天下。百里福的阴险狡诈和奚美凤比都是小巫见大巫。

城府如此深沉,又有可怕的耐心和审时度势的眼光,这个女人将来一定会祸乱江湖,为害一方。

独孤无欢不想再说什么,枭雄往往是疯子,他们的思维永远不会和你同步,你永远不会打动他们的心。也永远不会改变他们的做法。

独孤无欢站起来说道:“该说的话我也都说了,谢谢你的坦诚!好自为之,珍惜自己吧!但愿你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只是我不知道你的理想有没有终点?”

奚美凤笑着说道:“谢谢你,独孤大哥!我真的发自内心感谢你。没有你,我不会有机会接管清风堂,虽然不知未来如何,至少有希望。至于我们的感情,如果你需要,我还是你的女人。如果你不需要,我也不会介意。过去我所做的,就当是对你的感谢吧!

至于我的理想,不会有尽头。我就是为奋斗而生的,也可以说为战斗而生的。任何事情只要我觉得该做,我就会义无反顾去做。独孤大哥:你别觉得我贪婪,我只不过是不想寄人篱下。我只想高高在上,让人们用崇拜的眼神注视我,仰望我。

我不想跪下舔别人的脚,我只有踩着别人的头才会快乐!你也知道,即使我和你欢乐,我也想在上面,我不喜欢被别人压制。”

独孤无欢突然感觉恶心:“好了!我不送你去清风堂了,我们就此别过。你去寻找高高在上的感觉吧!我只想悠闲幸福的生活。我们不是一类人,永远不会走到一起。忘记过去吧,我收回我的承诺,不再参与你的任何事情。我怕你的野心会死去万千生命。”

第四十章 采花大盗

奚美凤依然微笑着:“独孤大哥:这次我谢谢你的真诚!我既然敢跟你说,就证明我已经有掌握清风堂的办法,所以我不怕你反感。我只是实话实说,不想骗你。既然话不投机,我们就告辞再见,为了感激独孤大哥的帮助,我给你个大大的拥抱……”

奚美凤说完,拥抱着独孤无欢,深深亲吻着独孤无欢……

独孤无欢急忙推开奚美凤,奚美凤哈哈大笑,转身离开时还不忘说一句话:“怎么样独孤大哥?你也会败在我手里……”

奚美凤走出房间,昂首阔步走向远方,坚毅的目光不曾有一丝犹豫。奚美凤知道该她上场表演了,这个舞台终于到自己的表演时刻。

轻骑分舵和蝙蝠分舵的人,大部分随奚美凤回到了清风堂总舵。清风堂总舵虽然被毁,但只要有人在,被毁坏的东西就能重建。

何况奚美凤已经不是昔日的奚美凤,玩弄权术已经是轻车熟路,要想找几个甘愿卖命的人,奚美凤毫不费力。

唐胜现在就是个甘愿卖命的人。因为一个随风倒的人,加入清风堂只有一个目的——满足自己的欲望。也许是对金钱的欲望,也许是对美色的欲望。

奚美凤既有金钱,又有美色。所以唐胜甘愿卖命,甚至如果像猫一样有九条命,他也愿意为奚美凤全卖了。

唐胜拼命出力,可在奚美凤眼里他就是一条狗,甚至都不如一条狗。狗你让它吃饱了,它就会忠心于你,只不过唐胜这条狗吃的东西不一样。可奚美凤知道这种狗还真不能完全喂饱,要让他时时有饥饿感,他才会时时想着你,至少为了食物也会想着你。

奚美凤雷厉风行,认命唐胜为清风堂副堂主,通知清风堂各分舵人十五日内必须抵达清风堂总舵,如若迟到者,革职待办。

制度严苛需要有执行力的保障。奚美凤走遍30家百里花坊,早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一部分势力,而利用唐胜,则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势力。

蝙蝠分舵高手云集,而赵虎在蝙蝠分舵威望极高,赵虎推荐的韩枫是一位忠勇义气,并且武功极高的难得人才。对于这样的人,奚美凤是真心重用,将韩枫提升为蝙蝠分舵副舵主,代总舵主职位。

原总舵主在清风堂被古风袭击时,踪迹皆无。奚美凤心思缜密,提韩枫为副舵主,却不是舵主。让大家觉得奚美凤不忘故人,依然给老舵主留有位置。而韩枫虽然知道舵主将来是自己的,但毕竟没有实锤,所以更加认真努力,忠心耿耿。

奚美凤玩弄权势与鼓掌中,这时才显露出奚美凤的城府与智慧。

可奚美凤没有想到再深的城府,有时也战胜不了实力。

这一天,清风堂临时总舵来了十几个人,每个人都穿着官服,领头的居然是当地的总兵。

总兵带人横冲直撞进到屋里,清风堂护卫也不敢强拦,只能急忙通知奚美凤。

奚美凤来到清风堂大堂,就见总兵趾高气昂地坐在堂主的位置上。看到奚美凤走进来非常轻蔑地问道:“你就是奚美凤?我是这里的总兵刁德贵,来这里也没别的事情,三日内让出清风堂,不然你们通匪的事情没人能保你。”

奚美凤知道多说无益,只好恭敬的答复:“兵爷放心,三日内我一定让出清风堂。”

刁德贵点点头:“算你识相。你说你一个弱女子,长的漂亮风流,闯荡什么江湖,不就是为俩钱吗?你要是跟了爷,还愁没钱花?”

奚美凤微笑着说:“小女子年幼,不懂深浅,这次知道了!今日还请大人先回,等清风堂的事情办完,再和大人商谈。”

刁德贵说道:“只要你把清风堂让出来,其余的事情大爷给你做主。走了!三天后大爷来接管清风堂。”

奚美凤恭敬地送走刁德贵。然后把唐胜叫来:“唐胜:速去把苗家九寨的苗三娘给我叫来。越快越好!”

唐胜问道:“是号称“不过三更的苗三娘吗?”

奚美凤说道:“就是她,快去!别耽误时间。”

不到一刻钟,苗三娘就来到清风堂大堂,苗三娘问道:“堂主什么事情?”

奚美凤说道:“苗三娘:虽然你现在是清风堂苗家分舵的总舵主,但除了我、唐胜和韩枫。根本没有人知道你们苗家分舵,外界更不知道。现在我让你办件事情,去杀了总兵刁德贵。但要让人看不出来他是被杀的,最好是意外死亡,你有办法吗?”

苗三娘说道:“堂主忘了我叫“不过三更”。我想杀的人,没有活到当天三更的。杀这种官匪,只要用有三种办法就可以:一是酒中下毒,让刁德贵醉死。即使仵作验尸,也是饮酒过多而死。

二是:纵欲而死,也是完全发现不了。

三是睡梦中不知不觉就死掉了,也检查不出来。”

奚美凤说道:“好!但只能选择第一种或第二种。

刁德贵这个老东西贪酒好色,每夜必去春香楼找那里的头牌姑娘九香。基本上都是在那里过夜。刁德贵平时狂妄自大,很少带人保护他。今天或许会例外。

来的十几个人虽然都穿官服,但能看出有几个武林高手。我已经安排安排几个生面孔的兄弟去春香楼假装嫖客,让他们想法引出刁德贵身边的人,或者引起混乱。

刁德贵一般在三楼最里面房间。如果外面有守卫,你就等等。春香楼有咱们的人,送酒时会在楼梯口停顿,你可趁机下药。药量一定要掌握好,让刁德贵务必死在床上。这样才会滴水不漏,刁德贵不是喜欢酒色吗?就让他死于酒色过度!

只是有一点我不放心,如果九香也死了,势必引起怀疑。那就难办了。”

苗三娘说道:“堂主放心,我苗三娘让谁死,他就别想活。让谁活,他就不会死。我的药有的只药男人,有的只药女人。九香喝完,只能是醉了,根本死不了。”

奚美凤点点头:“好!你可以现在就去,别的事情你不用管,只管给刁德贵下药。其它事情都已安排妥当。

事情成与不成,你一定不要回到这里,春香楼后黑暗的巷子里,有人接应你,你跟他走什么也不要问。等你该回来时,我会通知你。”

苗三娘又问道:“刁德贵什么长相,常喝什么酒,早晨起来喝茶吗?九香姑娘用什么胭脂?”

奚美凤问道:“三娘:这些也必须知道?”

苗三娘点点头:“是的,必须知道,知道的越多越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奚美凤说道:“好!刁德贵身材中等,体格偏胖,最大的特点是酒糟鼻子很严重,如同一个烂柿子贴在脸上。常喝三十年的女儿红,早饭后必然喝茶。

九香姑娘所用的胭脂是京城百花胭脂店出售的最好百花胭脂。”

苗三娘能够成为江湖用毒第一高手,她就要有超人的嗅觉。因为制造毒药需要辨别毒药的气味,以便区别不同的毒药。更主要的是,善用毒的人更怕被别人下毒,所以更要超常灵敏的嗅觉。即使常人闻不到的无色无味的毒药,苗三娘也要闻到毒药及其微小的味道,不然就会死于敌人的手里。

苗三娘转身就走,不再询问一句。苗三娘知道什么时候该问,什么时候不该问。但是她更知道,奚美凤绝对不是善类,需要丢卒保帅时,奚美凤会毫不犹豫。一旦事情败露了,自己也许有性命之忧。

当然,苗三娘知道自己的能力,走江湖这么多年,只有自己杀别人,还没有人杀自己。奚美凤如果敢冒这个险,让自己充当小卒子,说明奚美凤还是做不了清风堂的堂主。因为她遇人不识,太不了解江湖了!

苗三娘并没有直接去春香楼,而是先回到自己的住处。一会儿功夫,自苗三娘的屋里走出了一位潇洒公子,正是逍遥派“逍遥浪子”沈九。

逍遥浪子沈九曾经假扮酒中八仙的崔宗之,袭击过独孤无欢。是江湖独行的采花大盗。

就见逍遥浪子沈九直奔春香楼方向而去……

苗三娘武功绝对是江湖一流,易容却是江湖超一流,至于用毒可以说是江湖超一流的超一流。

苗三娘可不傻,这种情况下,即使杀刁德贵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她要考虑到剩下的百分之一。所以她易容装扮成逍遥浪子沈九。

之所以假扮成沈九有几个原因:

一、沈九因为是采花大盗,为江湖人士所不耻,所以没什么朋友,江湖上认识他的人并不是很多。

二、沈九天生是浪子,寻花问柳的事情常做,所以他去妓院名正言顺。

三、苗三娘见过沈九,并且见过不是一次,所以沈九的放荡形态,苗三娘学的惟妙惟肖。

苗三娘之所以认识沈九,还是因为沈九好色引起的。

一次苗三娘和苗家九寨的苗苗来到中原,苗家服装精致鲜艳,别具一格。苗三娘和苗苗身上头上的银饰又闪闪发光,引人注意。漂亮的服饰和闪光的银饰,衬托两位少女婀娜多姿,妩媚动人。上身对襟窄袖小衣,将二人的线条尽显无疑,下身短裙,包裹着丰满圆润的臀部。

没想到正巧被逍遥浪子沈九看到了,沈九直咽口水,好不容易等到半夜,沈九施展轻功来到苗三娘二人房间的屋顶,揭开屋顶上的青瓦,想用迷香迷倒二人。

沈九哪里想到美貌妖娆的两个少女,竟然是下毒的老祖宗。

沈九自己没等得手,却意外失手了,被苗三娘和苗苗擒住。苗三娘痛恨沈九这种采花大盗,当时就要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