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明末
作者:千山道人 | 分类:历史 | 字数:4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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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这就穿越了
“杨总哨,醒醒,醒醒。”
正在做梦的杨晨被一阵摇晃推醒,他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回到了明朝崇祯三年,成为河南汝宁府某支农民起义军的总哨,正带着十几个部下跟随着某个山大王在攻打一个县城。
他是一马当先,但等他冲上城墙的时候,却被某个藏在女墙里的衙役给捅了一刀,然后便醒了过来。
“杨总哨,你可算醒了,你要死了,那大王非把我杀了不成。”
见到杨晨从昏迷中醒来,杨晨身旁一个穿着黑色棉布直裰,面容白净的青年男子可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一屁股坐杨晨身旁,拿着水袋咕咚咕咚喝了一肚子水。
“哥们,这是那里,这是在剧组吗?”
望着这个衣服上满是灰尘的青年,杨晨有些发愣。他记着他是在实验室做化学实验时,因为氢气爆炸被炸晕了。
记得他第一次醒过来时,是在人群里,跟一群人冲锋。这第二次醒过来,怎么就跑到了这么一个小破屋了?
“杨总哨,杨总哨?”
见到杨晨脸上满是呆滞,这个青年男子伸手在杨晨眼前晃了晃,奇怪的看着杨晨,自言自语道:“该不会是傻了吧?哥们?哥们是什么意思?剧组?”
“哥们,今天是哪年,几月几号?”
“崇祯三年正月十六啊。”
听到了杨晨的问话,这个青年男子虽然仍然有些不明白哥们的含义,但是对于杨晨的意思却不难理解。
“崇祯三年,没错,我是穿越了,真的穿越了!”
杨晨心下一凛,望着身处的小平房和土炕,再看着面前一脸惊异的青年男子,回想起自己昏迷前的事情,杨晨终于明白,自己这是穿越了。
他是穿越到了明朝这么一个农民起义军的总哨身上,不过杨晨进入这人体内时他已经死了,所以这具身体现在是杨晨的。
这具身体很壮实,年龄应该在十七八岁左右,看着手上布满的老茧,杨晨就知道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是一个农家弟子。
“嘶!”
杨晨突然感到了一阵头晕,接着一阵陌生的记忆涌上了心头。
“原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杨晨。”杨晨松了一口气,他正好穿越到了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这个原先的杨晨是陕西米脂人,父母都是地主家的长工,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
这个杨晨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棒,不是个种地的料,在听到农民起义军王二路过米脂时,便扔下锄头,追随王二闹革命去了。
在王二和有名的起义军头子王嘉胤在府谷会师后,杨晨便跟着王二转战到了河南。因为作战勇猛又会点把式,杨晨很快就当上了起义军中的小头目总哨。
去年杨鹤当了三边总督,王二被杨鹤砍了头,这杨晨便跟着现在的大王飞天虎转战河南,一直到现在攻打商城。
可惜很不巧,在攻打商城前这杨晨中了官兵一箭,在攻城路上伤势发作,一名呜呼。而这正好是便宜了如今的杨晨,让杨晨占据了这具身体。
“既然你最大的愿望便是打回陕西,光宗耀祖,那我既然占据了你的身体,自然会帮你完成这个理想。”
杨晨轻声说道,既然他占据了这具身体,那他便帮这个杨晨完成他的理想。
“崇祯三年,去年后金是不是入关了?”
杨晨突然想到了什么,他看向身旁的青年,抓住了青年的肩膀。
“是,入关了。”
青年一愣,去年后金入关在华夏各地闹得沸沸扬扬,那时候他家还没被农民军攻破,所以他倒是知道这个消息。
“那按理说,今年袁崇焕就会被崇祯宰了。”
杨晨一皱眉头,前世他就颇喜明史,没事时经常在贴吧和论坛与人撕逼。作为明史发烧友的他当然知道,在袁崇焕死后,明朝面对后金,那就是有败无胜了。
“老袁一死,这大明朝边境就不太平了,过几年李自成出来,这北方就没法待了。”杨晨微皱眉头,既然来到了明朝,他要考虑的第一件事,自然就是该怎么活下去了。
“妈的,在这乱世里想要活下去,还是太祖那句话说得好,枪杆子里出政权。”杨晨一咬牙,一拳头捶在了炕上:“既然让我来到了明末,那我要不干出一番事业来,岂不是浪费了这穿越者的身份!”
“既然我来了,猪尾巴们,你们的末日便到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杨晨蓦然发出了一阵大笑,前一世对于满清趁虚而入后摘桃子的行为他就十分痛恨,每每想起这段历史,他便无不是捶胸顿足。痛恨当政者的昏庸,以至于百姓死伤无数,甚至出现了扬州十日屠!
现在,既然杨晨回到了明朝,那他就不能够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出现!
“阿嚏!”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辽东盛京后金宫殿中,正抱着小玉儿的后金可汗皇太极打了一个喷嚏。不知为何,他总感觉有些不痛快。
“大汗,别着凉了。”
小玉儿往下拉了拉自己的肚兜,让伸进自己肚兜里皇太极的手更加温暖。
“杨总哨,杨总哨?”
见到杨晨不是发呆就是大笑,这个青年男子更摸不准杨晨是出了什么问题,他伸手,在杨晨面前晃了晃。
“没事。”杨晨一屁股坐下,看向这个自己认识的第一个明朝人:“哥们,你叫什么?”
虽然仍是有些诧异,但是青年已经习惯了杨总哨嘴里蹦出来的新词。
“在下郭志远,字望之,见过杨总哨。”
青年对着杨晨行了一个揖礼,说话很是文质彬彬。
“郭志远。”杨晨狐疑的看着面前的青年:“哥们,看你这白白嫩嫩又文绉绉模样,应该不是农民吧?”
听到了杨晨的问话,郭志远苦笑一声,摇了摇头:“实不相瞒,在下本是归德府鹿邑县人,乃鹿邑县县学生员。”
“因家乡遭遇流民洗劫,逃难途中又和父母亲族失散,被这股流民携裹后,又被这股反贼的大王看中。这大王看我会写字,便留我做了个文书。”
郭志远摇了摇头,脸上满是落寂:“在下自幼熟读圣贤书,今日屈身事贼,真是无面目见家乡父老。”
“唉。”
郭志远长叹一口气,向他这样二十来岁的青年秀才,那未来前程可以说是一片大好。但是现在有了事贼的经历,就算他能活着回到归德,那也会被亲族耻笑,今生也在无缘功名。
“没事,丧气什么。”杨晨微微一笑,伸手拍了拍这个郭志远的肩膀:“以后跟着哥们好好混,不说别的,当个知府应该没问题。”
说着,杨晨其实也有些心虚。毕竟知府便等于后世的市长了,在后世,别说市长,就是一个派出所所长杨晨也惹不起……
“杨总哨真是笑话我了。”听着杨晨的话,郭志远叹了一口气,他全当杨晨是在开玩笑了:“还不知杨总哨大名?”
“我叫杨晨,陕西米脂人。”杨晨一皱眉头,他记着古人都有字号,那他来了古代,也不能不和潮流不是:“字行健。”
“行健兄。”
听到了杨晨有字,郭志远眼中一亮。他原本以为杨晨只是一个平民,但却没想到杨晨竟然也有字。
要知道在明代,那只有诗书世家和乡绅之家的人,才能够有字。而有字,也就代表着有身份!
“望之兄”
杨晨对着郭志远同样行了这揖礼。
谁也想不到,未来震惊天下的两人,竟然是在这么一个小县城的小院落中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