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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神只之我信徒是盖伦

作者:绿笔 | 分类:玄幻 | 字数:420.4万

第一四二三章 火神大人,请您三思啊

书名:全球神只之我信徒是盖伦 作者:绿笔 字数:2386 更新时间:2024-11-16 20:40:02

“目前还是先在神兽之森苟着吧。等到这边事情暂时处理完了,五族的事情弄好了,我还是得去一趟暗月神国。”林凡叹了口气,“希望能再活着出来。”

司徒兰愣了一下,好奇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明天真的成了狼族少主,你已经完全不怕烈阳神国了。”

“你完全没必要去暗月神国了,索性直接带着狼族,去平了烈阳神国!”

狼族的实力,这次内战之中可见一斑。

十八阶始祖且不说,十七阶的卢克狼王,十六阶的足有百名,十五阶高等狼族哪怕战死三千多个,还有上万!

这实力,别说一个烈阳神国。

十个也不够看!

烈阳神国最巅峰的时候,也才八个神庭圣骑士,再加数百个十五阶守护神明。

最多再加上个十六阶的烈阳神王。

别看狼族躲在神兽之森里,但狼族害怕的,是所有神明,而不是区区一个烈阳神国。

举族之力出击的话,一个烈阳神国,还真不算什么。

“不,你想得太简单了。”林凡摇摇头,“你们秩序会和烈阳神国之间的矛盾,只是神明之间的矛盾。”

“而我是恶魔使徒。我带着狼族灭掉了一个烈阳神国,然后呢?”

“然后,烈阳神国上面的四级神国,速度之国就会出手。”

“狼族可能付出惨重代价,还能灭掉速度之国,但之后的五级神国呢?”

“你可以说五族联合,或者等我成为了其他神兽种族的少主,团结神兽之力,不怕五级神国。”

“但之后的诸方神殿呢?”

“我的敌人,不是烈阳神国,如今的烈阳神国把我当成心腹大患,但我还真没把他们看在眼里。”林凡轻声道,“我真正的敌人,是无数神明所遵从的秩序。”

“而想要与那些五级神国,那些神殿为敌,光靠神兽还不够,我必须再次进入神明的世界,用神明的力量,瓦解神明的秩序。”

“让一部分维持秩序、处于顶端的神殿,还有神国,一个个为我所用。到时候,他们再加上神兽,我才能有机会改变这一切。”

“而再次进入神明世界……暗月神国,是最合适的。”

一时间。

司徒兰整个人愣在那儿,满脸不敢置信。

这七阶的小家伙,竟然有这种思想?

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张成风曾经教导给林凡的思想,已经在林凡身上成长起来,而且更加壮大,再进一层。

沉默许久,司徒兰叹了口气:“我觉得,你应该加入我秩序会。”

“算了,等你秩序会富裕一点再说吧,你们太穷了。”林凡毫不客气的直戳痛处,随即道:“对了,你还会保护我的,对吧?”

司徒兰没有回答,而是掐着手指算道:“我在算,如果你真的成了神兽共主,我能赚多少信仰值……说好了,这养殖大业有我一份呢。”

林凡:“……”

这军神似乎越来越财迷了啊。

不过这也没办法,秩序会实在是太穷了,而军神本就是一个消耗极大的神职。

“你也好好休息,”林凡笑道,“明天的狼王竞选,我得养精蓄锐!”

只有成为狼族少主,林凡才能调动狼族。

只有成为狼族少主,林凡才能开始养殖大业。

而且,成了狼族少主之后,林凡还能搜刮狼族从神明手中抢夺下来的信仰值……少说也得有个几百亿几千亿吧?

妥妥能让自己升入八阶!

毕竟自己距离八阶,只差五十亿点信仰值!

九阶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凡算了算,自己升入八阶,总共需要二百亿点信仰值的话,九阶差不多得是五百亿……依旧是同阶神明晋升的百倍。

但林凡总感觉自己好像忘了什么。

与此同时。

一尊火红的大殿之中。

数百道身影站在大殿之上,最差的都有十六阶,更有十几个十七阶的存在。

他们都穿着火红的长袍,纹着精美的火焰纹路,无意中散发出的气息炙热滚烫,让周围的空气都在扭曲。

大殿上,一道道烈火在两侧燃烧,纯粹的火焰散发出熊熊光芒与炙热。

在这些身影之后,数千身穿通红铠甲的骑士安然站立,浑身上下散发着十五阶的灼热气息,火之战铠如同流淌的火焰,其上更有烈火升腾。

圣殿骑士!

而这一座大殿,赫然是无数烈火之神梦寐以求加入的烈火神殿!

那些站在前方、身穿烈火长袍的,则都是神使。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对火焰极为有天赋的存在,哪怕在神明之中,也是凤毛麟角。

否则也不会被火之主神普罗米修斯看中,邀请加入烈火神殿。

放在神界,这里不少人都曾经是某个神国的传说级别的天才妖孽,甚至是有一个神使还曾经是四级神国的神王。

但即便如此,能够加入烈火神殿,对他们来说,也是莫大的荣幸。

当他们听到普罗米修斯的邀请,都是心甘情愿的放下所谓的地位,选择加入烈火神殿。

对于一个神明来说,能够加入一方神殿,靠近本源,那是莫大的荣幸。

神界最顶尖的烈火之神都聚集在这里!

每一人,拿出去都曾经声名显赫,而在这里却显得有些平平无奇了……

而此时。

他们都对那坐在烈火王座上的身影,投以最尊敬的目光。

那是一个狼狈的身影,似乎配不上那流光溢彩、灼热耀眼的烈火王座。

他裸着上身,只穿着一条破烂的麻裤,漏出的皮肤上满身伤痕交叠,长发散乱,一只脚踝上更是拴着镣铐和半截子铁链。

那是奥林匹斯的王,带给他的耻辱。

他耻辱的名声,每个神明都知道。

但没人敢否认,他依旧是神界历史中传说级别的人物,依旧是神界至强者之一!

普罗米修斯!

万千宇宙中,第一个发现火焰,使用火焰,传播火焰的生命。

他的血液,都是流淌的火焰。

这些神使和圣殿骑士无比恭敬的站在那里,甚至不敢抬头看一眼。

“火神大人,”站在最前方的神使道:“请您三思啊!”

“我们的大主教对火焰的天赋多么惊人,我们都是有目共睹。那是我烈火神殿最强大的天才,就连我们这些所谓天才,在他面前都跟笑话一般。”

“而且,他还这么年轻!”

“我们和您一起教导下去,不出三年,他定然能成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烈火之神!甚至,超越您,替您战胜宙斯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将会为我烈火神殿打下无数位面!”

“您何必让他自己去找那个仇家,我们随便一个都可以直接出手,帮他夺回那半颗心脏!”

“万一他出点什么事……可如何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