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我的天堂岛
作者:鬼灯锅 | 分类:奇幻 | 字数:3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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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清理野狗
“吃喝玩乐并不重要,今天我们就先去给你探索一块地块。”刘普指着地图,“这些骷髅头是什么意思?”
陆遇仙走近地图,“哦,那是我派人探索过的地方,千万别去,那些地方都有可怕的怪兽。”
“有多可怕?”夏让呆滞脸。
“遇到它们的结局,就是必定回四合院。”陆遇仙一脸惊恐回忆。
“你的意思是说,在这里被怪物打死,就会回到四合院里?”刘普笑着问。
“是的。”陆遇仙使劲点了一下头。
“哈哈哈,有意思。”小润突然笑着走到露台上,双手按在木栏杆上面,眺望远方。
刘普心里明白,小润和自己一样,知道陆遇仙的情况以后,心情大好,之前的担心全没了,心口的大石头落地了。
“我想问问,你这个岛上就没出现一个小伙伴吗?”刘普刚问完就后悔了,“哦,必须要有新的建筑才会有出现伙伴的可能。”
“是吗?”陆遇仙很高兴,“如果有了新建筑,会有朋友出现,那就太好了,我一个人在这个岛十多年,只见到一堆没有意识的假人。”
刘普心想,你那堆假人倒是挺香艳的。
“不管怎么说,咱们先去吃点东西,饿着肚子没法办事。”陆遇仙站上升降台。
“说得对,吃饱了才好办事。”马桦永远不反对吃。
陆遇仙在大殿设宴款待大家。侍女们晃来晃去,害刘普的眼光不停躲闪,夏让不停咽口水。
为了显得亲切,陆遇仙也不坐龙椅了,跑到大堂上和其他人并排坐。
一人一个茶几样的桌子,上面放着三盘菜。
“这是小岛,不对是黑宝石小岛最独特的三道菜,请各位品尝。”陆遇仙十分客气。
马桦夹起一个小鸟形状的东西问:“这是啥?”
“那是玉石乳鸽,口感像玉石一样嫩滑,入口即化,因此得名。”陆遇仙也夹起一块食物,“这是树鼠,一种从树上长出来的动物,味道很香,吃完后一天嘴里都有香味。另外一盘是龙莲子,长在水中,但采摘以后却遇水则化,成为香浓的鲜汤。”
刘普忍不住把龙莲子丢进装着水的碗里,果然做成一碗汤,香味扑鼻。
“有趣。”马桦吃了一口玉石乳鸽,露出满足的神情,“嗯,比豆腐脑还嫩,但却比肉还香。”
“天天吃这些,那吃到普通的食物还有味吗?会不会得厌食症?”小润开始泼冷水。
“不会不会,这些东西吃过就忘,不会让人上瘾的,请放心食用。”陆遇仙解释道。
“这些吃不饱,给我来碗大米饭,馒头也行。”夏让高声说。
“哈哈,给这位上米饭馒头。”陆遇仙似乎很欣赏夏让的直爽,“只顾着说我的事,都不知道这三位的姓名,小兄弟贵姓?”
“我叫夏让,她叫马桦,她叫小润。”夏让挨着介绍。
“真是英雄出少年,各位一看就是能人异士,我的小岛有救了。”
“对了,这个岛打怪的战斗方式也是棋盘格子吧?”刘普问。
“棋盘格子?”陆遇仙不明白,“我只知道它们一大堆,打一只,其他都群起而攻,每次我都是干掉几只就回四合院了。”
“原来是实时战斗模式,怪不得你这么多年都搞不定。”刘普轻轻摇头,“看样子比想象的要难,大家不要太乐观。”
吃完饭,陆遇仙带四人来到大门外,一辆马车从侧边驶过来。
“我估计走路十分钟就到了,还要坐马车?”刘普说着就爬上马车,“不过没坐过,看着挺好玩的。”
马车挺大,六匹马拉着,所以全部人坐进去也不拥挤。
三分钟后就到达目的地。
马车停在大道尽头,所有人下车,发现到海岸之间还有一片野地。
陆遇仙指着野地,“就是这里。”
“哪有怪?”马桦问。
“我开启战斗就会有。”陆遇仙拿出一个卷轴,打开就是小岛地图。
他点了一下地图,地图上冒出任务框,他点了一下开启战斗。
陆遇仙手里多出一把长剑,身边出现那只黑狼。刘普身边也多出了瓜哥。
野地看过去全是疯狗,大大小小七八十只,都是2级,头上有血条,显示血量低的78,高的86。
刘普四人被这场面给震住了。
“假设它们一口咬我们10的血,被十多只围着同时咬,一次就是一百多点血,几下就挂了。”刘普开始计算,“你这小岛是地狱模式啊。”
“可惜蛋蛋和泼水节不在,不然还可以分担一些压力。”马桦小声说。
“管他的,先打一次试试。”夏让拿出他的黄金擀面杖。
“别冲动,瓜哥血多,要不让它先出手拉住一批,我们再从这边攻过去,也许就有胜算。”小润提出战术。
“那就试试。”刘普对瓜哥说,“上吧!”
瓜哥隐身,出现在最近的一只野狗面前,暴击它八百多的血,野狗飞出去老远。
其他野狗立马做出反应,开始包围瓜哥。
“速度上,帮瓜哥解围!”刘普说着冲上去,用咕咕爪弄死两只野狗。
夏让闪到野狗对瓜哥的包围圈外痛敲野狗。
马桦用弹弓乱射。
陆遇仙和黑狼也冲了上去。
小润看到瓜哥一下就掉十多个10点血,赶紧给它加血。
野狗死的速度比起包围瓜哥的速度,实在慢很多。瓜哥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
很快出现糟糕的情况,瓜哥的血已经掉了一半,小润却只能给它加250的血,明显跟不上了。
而整个战斗,所有人合力也才杀掉十多只野狗。
瓜哥的血少了四分之三。小润只好实施一锅端技能,给所有人补满血。
刘普看到瓜哥的血又开始快速减少,再看看小润一锅端的CD还有一分钟,心里有点慌了。
除了包围瓜哥的野狗,剩余的也开始逐渐包围其他人。
刘普周围来了五六只,一下咬他五六十的血,而他只能杀一只。野狗再咬他四五十的血,他又杀掉一只。野狗再咬他二三十的血,他双击杀掉两只。
刘普脑子飞快想象,如果被十只以上包围,自己500的血根本不够用。
黑狼才2级,也就210的血,面对六七只野狗,第一个就倒下了。
瓜哥的血又少掉四分之三,小润已经无能为力。
一眨眼,瓜哥躺下,野狗们开始分散,朝其他人扑来。
刘普呆在原地,一动不动,看到大家绝望的眼神。
他突然生出急智,想起身上的47地头蛇的翻滚。那玩意可以滚全场,让所有对手伤100的血。
他急忙拿出地头蛇的翻滚,丢到地上。只见地头蛇的翻滚开始变大变长,最后像一根树干一样横在地上。
地头蛇开始滚动,就像割草机一样收割野狗,凡是碰到的野狗都倒地身亡。
马桦夏让小润露出笑脸,陆遇仙则一脸惊奇。
十秒钟以后,地头蛇滚到远处,慢慢消失,地上只剩野狗成堆的尸体。
战斗结束,瓜哥爬了起来,隐身不见。
陆遇仙双脚跪地,双手向天,老泪纵横,抬头大喊:“苍天啊!十多年了,终于赢了。”
刘普四人都原地不动,让他激动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