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甜换地苦修仙
作者:不知秋至 | 分类:仙侠 | 字数:7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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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父爱隽永
叶五回去的时候很快,一个月就倒了营地。一路上,他每天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小坛子的酒。不是他多听话,而是他不想一下子就喝完了,这是大小姐送的,送给五叔的,不是赏给叶五的。
酒很好,喝进肚子里热乎乎的,可是慢慢的,他发现了不对劲。知道这一定是药酒的功效。那一天他住进了一家脚店。睡觉前他从坛子里倒了一大碗酒。因为加了枸杞,酒血红血红的,他都喝习惯了,看也没看就端起了酒碗。
一口气喝光了一碗酒。立即一股热流从胃里扩散到四肢百骸。他感觉身体里好像有很多蚂蚁在爬,又痒又热。他运起内力,催动热流的蒸发,慢慢的,身上的皮肤涌出一粒粒黑色的汗珠。当这股热流下去,身上臭烘烘的,洗了三遍才觉得舒服。可是当他再次运功查看身体时,他惊呆了,早些年训练时落下的旧伤已经没有了。内力还增加了一成。他惊喜交加,连忙用茶水涮了涮酒碗后倒进嘴里喝光。这可真是个宝贝。一点也不能浪费。
剩下的他就舍不得喝了。小心的分装成三部分,留下坛子,又在脚店打了点酒装进坛子。一路上喝着回了大营。
叶云轩接到女儿的包裹和信。以为信是苏珍秀写的,就想着晚上再看吧,那个倔强的女人也不知道说得都是啥?万一有亲密的言辞,下属看见了不好。就把包裹和信往睡塌上一放,问叶五:“大小姐可好?”
叶五早就憋不住了,“嘚吧嘚吧”,“嘚吧嘚吧”这一通说,他口才本来就好,把大小姐说得那是天上仙童,山间精灵。就说那张小脸,那是粉面桃腮,大眼睛黑眼珠长睫毛,忽闪忽闪的让人走路都发颤,翘鼻红唇哼一声,咱们军营的人见了都得稍息,立正。
大小姐聪明的很,大小姐改造了水车,素水县县令亲自登门求学。大小姐善良,给村里盖了学堂。全村人都感激不尽。大小姐武功高强,追得我满院子跑,我都打不过大小姐了。大小姐骑在马上唱歌,哎呦呦,那是一个好听,真好听。大小姐……。
叶五说得唾沫横飞,手舞足蹈,学他在小苏村见到的各种人的声音,包括大小姐的声音,惟妙惟俏。
叶云轩听得目瞪口呆,围过来的叶一,叶二,叶三四六七八九。一个个都面无表情,只有眼睛透漏出“不信!”两个字。
叶五也不理他们,接着“嘚吧嘚吧”,“嘚吧嘚吧”。大小姐聪明善良美丽大方,可是大小姐自力更生什么都是自己做。大小姐小小年龄就孝顺得很。那么多金银财宝,珍珠玛瑙,小姐都舍不得要,非让我带回来,心疼咱们世子,说父亲不容易,要父亲留着自己花,留着送礼,留着送给爷爷奶奶。可是真懂事。我好说歹说,大小姐才乐意收下,一直问,‘父亲身体可好?累不累?有没有受伤?有没有生病?有没有冻手?有没有冻脚?’说她现在太小了,还不会做衣服,等她长大了,让父亲穿上她做的衣服去显摆。让父亲做一个幸福的父亲。让父亲因为她而感到骄傲。
叶云轩觉得自己的心好像停止了跳动,他知道叶五从不撒谎,说了这么多,那就是有这么多事。他长吸了口气,镇定自若的问:“大小姐病好了?”
“好了,全好了。大小姐给主子写了信的。我磨的墨。小姐字写的也好看。”叶五指着桌子上的信说。
叶云轩挑眉:“你亲眼看着大小姐写的?”
“昂。”叶五点头,“是大小姐让我看的。有不认识的字大小姐还问我了。不是我故意看的,是大小姐问字时我瞄了一眼。”叶五解释。
叶云轩伸手拿起信封,虽表面平静,可是拆信的样子透露出他内心的不平静。他的傻女儿好了?还会写信给他了?掏出信纸,厚厚的,足足有五张纸。
尊敬的父亲大人您好:
父亲送来的东西已经收到,狼牙坠女儿尤为喜欢,会随身携带,通过光滑美丽的狼牙,能感受到父亲深深的爱。
五叔说了很多父亲的故事,知道边关苦寒,条件艰苦。父亲要爱惜身体,听说父亲的脚得了冻疮,您可要每天用热水泡脚哦,只要父亲不是懒虫,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听说父亲晒黑了,脸上都起了一层皮。我就在想象父亲的样子。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父亲大人变成了不修边幅,黑炭头一样的糙汉子(嘻嘻,我得捂嘴笑一会。)
我最近在看一本医术,我要做出防止冻疮的药膏给父亲用。做出改善皮肤的油膏给父亲用。我还给父亲做了一双手套,是父亲送我的狼皮做的哦。
我知道父亲一定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情况,我每天早上起来绕着院子跑一圈。和哥哥姐姐一起练武,练武很有意思的,我很喜欢。
早饭是一家子人一起吃的,有小米粥,白面鸡蛋汤,白面瘦肉粥,有时喝的是大米粥,这里大米有点不好买,有一次四舅去县城遇到了,买了两袋子,结果没吃完生虫了,就进了母鸡的肚子里了,(嘻嘻,我还得笑,因为我们小孩每天都吃两个鸡蛋,三哥说鸡蛋一股子大米味。)
中午跟着夫子读书,不读女戒,当然《女戒》早就熟记于心了。现在读的是跟哥哥们一样的四书五经。吃过中午饭,我会被母亲强迫着睡午觉,下午还有课,琴棋书画都要学,赵嬷嬷教我们学规矩?赵嬷嬷是宫里出来的,规律教的好,我们学的好。赵嬷嬷说我们的规律比公主都不差。(我偷偷的告诉父亲,那是在嬷嬷面前装出来的,出了门,早忘到九霄云外了。我们走路都用飞的。可是一看到嬷嬷,我们就又变回大家闺秀了。父亲可得给我保密哦。)
田野里的空气很好,小麦快熟的时候,大舅拔了一大捆,就着火苗考了,用他的大蒲扇手揉出麦粒,我们一人一小撮放到嘴里,吃起来那是一个香。
父亲是不是很羡慕我的生活?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感谢父亲让我跟着母亲离开。这里很好,我很快乐。
我爱你父亲,父爱深沉,隽永如风,安稳如山,您就是我心中一座山。
给父亲大人磕头。
您的宝贝:甜甜
甜甜七岁夏
信很长,也不长。叶云轩看的很慢,还是很快就看完了。宝贝呀,他有种想落泪的感觉。虽然女儿的书信写满了童趣,都是大白话,就像这孩子在耳边念叨一样。信里,话里话外都在诉说着丫头过得好,诉说着她对父亲的理解,对父亲的爱。
叶云轩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没有人这么直白的说爱自己,可是丫头说了,她说爱父亲,说自己是一座山。“父爱深沉,隽永如风,安稳如山”这让他觉得,自己好像一下子伟大了起来。
“你确定这是大小姐亲笔所写?”叶云轩再次问。娟秀的字体,让他精神恍惚。
“是,叶五亲眼所见。那个主子,还有两张没看呢?”叶五回答着,指了指主子手中的信纸。
叶云轩平复下心情,他知道下面还有两张纸的,他心里是隐隐的期盼着那个倔强的女人也写信来的,所以他就觉得下面应该是那女人的手笔,就想着私下里再看,可是见叶五催促,就知道下面的可能也是女儿的字。
这?这是一幅画,青青的麦田边上,一个黄衫小姑娘,梳着包包头,神采飞扬的在指挥一群人安装水车。当看到小姑娘的瞬间,他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他的大女儿叶田田。看那小眼神,看那气势,哪里还有一丝憨傻的模样?真如叶五说的,这就是一个下凡到人间的小精灵。
叶云轩贪婪的看着,女儿不傻的样子真好。“这是谁画的?这落款是程文远。那个程文远?”
“是左监督御史程文远程大人,他被皇上赶到卫阳府,现在是大小姐的夫子。哦,临时的。”
“哦?程三那个探花郎大哥?哈。不错,让他给我女儿启蒙,也算马马虎虎吧。没想到丫头倒是有这份机缘。”
叶九看着大小姐的画像,笑得见牙不见眼,听了叶云轩的话连连点头:“就是,就是,让他给咱家小姐启蒙,那是看的起他。”说完又指包袱说,“主子快看看,大小姐捎了什么好东西。”
叶五一怔,他知道是什么?准是那种酒。“等等,”说着他出去看了看。见附近没有人,这才走回来亲自在门口站岗。
众人都愣住了,什么情况?大小姐带来了什么宝贝?
叶云轩脸色凝重起来,他从身后拿过包袱,打开,露出两只皮手套,程文远戴在手上大小正合适。满意的放在一边。接下来是一个造型漂亮的木头盒子?成文远摸索了半天没有打开。他仔细观察,发现木盒子的一边有一个凸起。凸起非常不起眼,恁下去后木盒子就开了。可是木盒子里面的东西吓大家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