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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完美时代内

作者:公子不歌 | 分类:体育 | 字数:393.7万

第一千一百零五章 双重享受

书名:重生完美时代内 作者:公子不歌 字数:3991 更新时间:2024-11-17 01:37:46

李牧品味着威士忌中的橡木香气,蔚澜则端着一杯长岛冰茶喝的津津有味。

这一刻的蔚澜,心情确实愉悦了不少。

来深市这几天,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空间上,所带给自己的压抑简直无法用语言描述,在走之前的这一晚,终于算是伴着这一杯长岛冰茶烟消云散了。

本身与李牧私下待在一起就让她格外开心,而李牧答应为她写一首歌的承诺,更是让她一直激动难耐。

而且酒吧环境也恰到好处,无论是环境、氛围还是灯光、音乐,在蔚澜看来都完美到无可挑剔。

两人选的这家酒吧相对清静的多,就是一个风格清淡休闲的静吧,音乐声音不大,客人也不喧哗,灯光昏暗且朦胧,不但让情人间卸下多余的防备,又增加了几分情调。

蔚澜出门没有化妆,所以她一直感谢这酒吧的光效,若是灯光再亮一些,与李牧面对面的时候,自己心里一定会露怯,生怕他对自己的印象因此而打折扣。

而在这样的灯光下,即便有些时候羞的脸颊滚烫,她也不担心会被李牧看出来,有些时候,那种控制不住要透出浓浓爱意的眼神也不用担心会被李牧发觉,这种感觉,真是轻松而又奇妙。

两人聊着,酒吧的演出时间也到了,一个酒吧歌手抱着一把电箱吉他坐在了小而精致的舞台上,抱着吉他,用低沉的声音说道:“感谢大家的光临,我为大家带来的第一首歌,是牧子的《斑马,斑马》……”

惜字如金的开场白,却吸引了整个酒吧的注意,蔚澜没看驻唱歌手,却是一脸激动的对李牧说:“他竟然要唱你的歌诶!”

李牧耸了耸肩膀:“这首歌现在差不多快被吉他爱好者唱烂了。”

对大部分的吉他爱好者来说,民谣歌曲是他们永恒的最爱之一,宋冬野刚火的时候,每一家琴行里都有人在弹唱《董小姐》,赵雷火了之后,每一家酒吧里的驻唱歌手都会弹上一首《成都》;还有李志的那首《和你在一起》,加起来简直是文艺青年弹唱的三大金曲。

蔚澜说:“我在网上听过好多翻唱的版本,都没你唱的好听。”

李牧微微一笑:“唱民谣考验的从来都不是唱功,而是装逼的火候。”

李牧这句话蔚澜没太明白,刚想问问,那驻唱歌手已经弹完了前奏,开口唱歌了。

这歌手的嗓音低沉,唱的还算不错,但给李牧的感觉,好像是歌手故意想把自己的声线以这种低沉的方式去演绎,所以听起来感觉有些刻意。

只听了几句,蔚澜也忍不住摇头说道:“他唱的也比你差远了。”

李牧笑而不语,蔚澜捧着长岛冰茶,对李牧说:“来,干杯。”

李牧看了看她还剩下一半的杯子,笑问:“你能喝完吗?”

蔚澜冲李牧一努嘴,说:“是让你把你杯子里的干了。”

李牧无奈,点头笑道:“那就干了吧。”

李牧仰头把自己杯中的酒喝尽,蔚澜也把自己的酒一口喝下了大半。

长岛冰茶虽然喝起来像是饮料,但酒精度其实并不算低,属于喝着没什么感觉,但后劲比较足的鸡尾酒系列,李牧怕她喝多,便嘱咐道:“别喝这么快,你今晚就守着这一杯就行了,免得喝多了明早起不来赶飞机。”

蔚澜笑着说:“我酒量还挺好的,怎么也是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过一段时间的人,再没量也练出量来了。”

李牧点点头:“自己把控好,可别喝醉了。”

“放心好了。”

蔚澜也并非是要买醉,只是感觉开心,喝酒便让她感觉更加愉悦。

那歌手又唱了几首民谣歌曲,随后结束了这个阶段的演出,对着麦克风说:“如果哪位朋友想点歌,或者需要吉他伴奏的话,尽管来找我,我们点歌和伴奏的费用都是二十元一首。”

蔚澜听到这话,忍不住问李牧:“万一有什么歌他不会弹怎么办?”

李牧笑道:“酒吧歌手弹的多、唱的多、记的也多,只要会唱的、听过的,基本都能伴奏出来。”

“这么厉害?”蔚澜惊讶的说:“那岂不是要背很多谱子?”

李牧解释道:“酒吧歌手背的都是功能谱,比如beyond的《真的爱你》,他们脑子里只需要记住七个数字就可以了。”

“啊?”蔚澜不可思议的看着李牧,问他:“需要记哪七个数字?”

李牧笑道:“。”

“?”蔚澜皱紧眉头:“这更像是电话号啊,跟谱子有什么关系?”

李牧哈哈一笑:“你可以理解为一种速记的方法,其实这个数字是用来记和弦的,每一个数字就代表着对应的几级和弦,如果是c调的歌曲,1就对应了c和弦,如果c和弦是一级和弦,5级和弦就是G,6级是Am,4级是F,所以只要按照刚才的数字去弹奏对应的和弦,这首歌的伴奏就出来了。”

“这么神奇!”蔚澜一脸崇拜的看着李牧,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什么都懂的样子?”

李牧笑道:“有一个词叫活久见,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蔚澜摇了摇头,满脸茫然。

这个年代,就算李牧把活久见这三个字写出来都没几个人能理解。

李牧便笑着说:“大概意思就是说,活得久了见得也就多了。”

蔚澜忍不住撇撇嘴:“你比我小了好几岁,还好意思说活得久。”

李牧挑眉一笑,乐道:“感慨一下嘛。”

说罢,李牧端起酒杯来,张罗道:“来来来,喝酒喝酒。”

蔚澜点点头,把自己杯子里的酒一口全喝光,然后又招呼来服务生,说:“再给我来一杯长岛,谢谢。”

李牧劝她:“差不多得了,喝多了晚上不舒服。”

蔚澜笑道:“不会,我自己的酒量自己清楚,再喝一杯肯定没问题,多了我也不喝。”

李牧相信蔚澜这么大的人了,这点自制力肯定还是有的,于是便点点头也没再多说。

服务生端来新的酒水,两人边聊边喝,这时也有几个客人陆续上台让刚才的歌手伴奏唱歌,唱的多数都有些不堪入耳。

蔚澜第二杯冰茶喝了一半,状态明显比刚才还要愉快不少,当听一位女客人把那首经典的《Yesterday-once-more》糟践了一番之后,蔚澜站起身,对李牧说:“我想去唱首歌。”

李牧点点头,笑道:“好啊,还没听你开嗓过呢。”

蔚澜眨眨眼,说:“我先去问问他会不会弹。”

蔚澜到歌手身边与他交流了两句,李牧远远看着,只见歌手对她点了点头,随后蔚澜一脸兴奋的坐在了他身边的高脚凳上,冲李牧比划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李牧知道她肯定得到了歌手明确的答复,于是便放下酒杯,准备洗耳恭听。

吉他手先给出了一个简单的和弦套子做前奏,等蔚澜找准调之后,便在第二小节开口唱了起来。

本来就是不可多得的大美女,坐在酒吧里唱歌就更吸引酒吧里客人们的关注,当大家都关注着蔚澜的时候,蔚澜忽然开嗓,清澈而又深情的嗓音,一下就抓住了所有男顾客的心脏。

李牧也没想到,蔚澜唱歌竟然这么有感觉,而且她选的这首歌,竟然也是李牧的挚爱之一。

蔚澜唱的,是the-cranberries小红莓乐队的一首经典情歌《Linger》。

哪怕十年后,小红莓在国内应该都算是相对冷门的乐队,而她们在国内知名度比较高的几首歌里,也没有这首风格并不那么明显的《Linger》,相比之下,被王非翻唱过的《dreams》、被春哥翻唱过的《Zombie》以及《dying-In-the-Sun》要更出名一些。

让李牧惊讶的还不止这个。

更让他惊讶的,是蔚澜一个没有专业学过唱歌的女人,竟然能把这首歌唱的这么好,无论是声线,还是发音,甚至是感情的丰富程度,都让李牧为之惊叹。

尤其是唱到副歌部分,让李牧在一瞬间格外沉迷其中:

And-I'm-in-so-deep

You-kno-I'm-such-a-fool-for-you

歌词大意是:我已经陷入太深,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是如此愚笨……

不只是李牧,就连那些只注重蔚澜颜值的酒吧顾客,也被她的歌声所吸引,沉迷其中。

蔚澜把这首歌当做了一种感情的宣泄,把自己对李牧的那些无法明说的感情都揉进了这首歌里,所以才唱的如此忘我动情。

一曲终了,李牧第一个鼓起掌来,这首歌确实唱的太好,让自己对蔚澜又有了新的认识。

蔚澜在一群男性的掌声中,红着脸回到了卡座旁,刚一坐下,李牧便毫不吝啬赞美的说道:“唱的真是太好了,简直是视觉和听觉的双重享受。”

蔚澜利用昏暗的灯光遮掩着自己脸上的羞涩与紧张,说:“你这夸赞的说辞也太假了。”

李牧认真说道:“句句都是发自肺腑。”

蔚澜抿嘴一笑:“好吧,信你了。”

两人推杯换盏喝到夜里十一点多,李牧与蔚澜都略有几分醉意。

不过李牧正处在刚刚好的状态,这种状态回家洗个澡睡一觉,绝对能保证七八个小时的深度睡眠。

李牧看时间也不早了,便问蔚澜:“对了,你闺蜜回家了吗?”

蔚澜看了看腕表,点点头说:“回了。”

李牧略感好奇的说道:“也没打个电话、发个短信,你怎么知道她回来了。”

蔚澜确实全程没把手机掏出来过,这年头的破手机除了电话、短信之外没什么功能,李牧也是一样,手机装在兜里,不响、不震动根本想不起来看。

蔚澜这才意识到自己回答的有些不经考虑了,便说:“她跟我说十点半回家的,这都快十一点半了,肯定回了。”

李牧也没多想,便点头说:“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别让你闺蜜等你太久。”

蔚澜心里感觉意犹未尽,但眼看这时间也确实太晚了,自己倒是不怕明天赶不上飞机,可是却怕李牧起了疑心,于是只好答应下来,说道:“那就回去吧。”

两人起身,李牧到吧台把账结了,随后与蔚澜并肩出了酒吧。

李牧刚想跟王元朗说一声,让他帮自己开车,没想到王元朗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跟着两个年轻男人出了酒吧,随后便快速的走进了酒吧附近的一条巷子。

李牧很是诧异,正想给他打个电话,他手下之一的周战就给李牧打来了电话,电话里说:“李总,您和蔚小姐直接上车吧,我来开车,头儿说刚才那两个小子偷了蔚小姐的钱包,他去解决一下,让我先送你们回去,他待会儿把问题解决好之后,会把蔚小姐的钱包送过来的。”

李牧皱了皱眉,余光看向蔚澜挂着的女士单肩包,果然有被人打开过的痕迹,估计王元朗是不想影响自己与蔚澜,所以才没有当场动手,决定等对方出了酒吧再跟上去悄悄解决。

想明白了王元朗的动机,李牧也没有想告诉蔚澜,只是说道:“走,咱们上车。”

李牧也不想影响蔚澜的心情,不如等王元朗把钱包拿回来之后再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