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妈妈生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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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麦克律师的出现
李丽萨立马回短信:“我需要。”
那位陌生人秒回短信:“到304法庭外面的走廊见我。我在那里等你。”
李丽萨立刻弯腰快速走过人群,打开门,来到304法庭外面的走廊。
走廊里有一位中等身材的上了年纪的白人男子。正是第一对离婚夫妻律师中的其中一个。李丽萨依稀记得他是为女方辩护的。
那位白人男子看到李丽萨,上前握住了她的手,说:“我是麦克律师。我刚巧参加这次听证会。刚结束。我刚刚闲着无聊用手机上了会网,看到你发的求救帖子。正好你的案子和我是一个法庭的,同一时间。所以我就自愿过来做你的律师,看看能不能来得及。”
李丽萨看到这位律师,就像是看到了救星,心里高兴的说不出话来。
麦克律师说:“你的案子是排第几位?”
李丽萨说:“第三位。这个结束后就是我的。”
麦克律师问:“你有几个孩子?多大?现在在哪?”
李丽萨说:“一个。女儿。四岁。现在我朋友带着她在法院外等我。”
麦克律师问:“你有没有什么书面文件给我看的吗?”
李丽萨说:“有,上次听证会的法令和临时抚养计划。”
李丽萨说着,把手中的文件递给了麦克律师。麦克律师拿着文件,打开304法庭的门,就近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赶紧看文件。李丽萨坐在他的身边。
麦克律师和李丽萨坐下来不到五分钟,第二位的听证会就结束了。
秘书喊道:“下一对是李丽萨女士和保罗大脚先生。”
李丽萨和麦克律师来到原告席,保罗和威廉律师来到被告席。
法官让众人一一验明正身。
麦克律师说:“法官大人,我在五分钟前刚接手李丽萨女士的案子。现在我就是李丽萨女士在这次听证会上的暂时代理律师。”
法官对麦克律师笑了一下,说:“你倒是会找客户。”
麦克律师笑着回道:“李丽萨女士的英语水平不足以让她自我辩护。时间仓促。这次听证会又没有安排翻译。所以请法官大人允许我在这次听证会上暂时代理她。”
法官说:“准了。秘书,把他的名字记下。”
秘书把麦克律师的名字记了下来。
法官说:“这次的听证会是由被告方发起的。威廉律师,你有十五分钟陈述理由。”
威廉律师说:“好的。法官大人。
李丽萨女士以及她的父母长期在中国精神虐待李丽萨女士和保罗先生的女儿李拉拉。李丽萨女士患有不知名的精神疾病。而李丽萨女士有此精神疾病,完全是她长期遭受到其父母对她的精神虐待。
李丽萨女士从她父母那里学到了不正确的照顾女儿李拉拉的方式,并且运用到李拉拉身上。在上个听证会里,李丽萨女士当庭亲口承认她虐待自己的女儿李拉拉,把当时才两岁的李拉拉长时间关到卫生间里,并且把卫生间的灯全部熄灭,从而通过恐吓的方式来给幼小的李拉拉以精神上和心理上的虐待。
保罗先生和李丽萨女士长期共同在一起生活。保罗先生多次亲眼目睹李丽萨女士使用此种方式虐待李拉拉。除此之外,保罗先生多次亲眼目睹李丽萨女士长期并且多次把李拉拉一个人遗留在家里。
所以保罗先生请求法官大人准许他拥有李拉拉的全部抚养权。李丽萨女士需要进行精神治疗。精神治疗后必须有法庭认可的精神评估的证书来证明李丽萨女士在精神上已经痊愈。然后才能根据李丽萨女士的精神状况,给予李丽萨女士有限的在第三人监督下的探望李拉拉的时间来维持最基本的母女关系。”
法官说:“麦克律师,你有十五分钟时间来回复威廉律师刚才的指控。”
法官说完之后,一片沉寂。
麦克律师并没有立刻陈述。麦克律师皱着眉头在思索着对策。
李丽萨站在一边非常的着急,但是她不能开口。
威廉律师把上次官司中已经被上一个法官否决的事情,又重新在这次的听证会上提出。李丽萨知道,威廉律师明显的知道这次的法官和上次的法官不是同一个法官。所以两个法官对待同一件事情会有不同的判断。
而且,这次听证会应该讨论李拉拉的抚养费问题。威廉律师又重提已经讨论过的事情,明摆着想混扰视听,从而达到让保罗不再付抚养费的目的。
李丽萨知道上次听证会发生了什么。保罗和威廉律师知道上次听证会发生了什么。但是这次的这个法官不知道。麦克律师也不知道。
这次的法官是一个黑人女性法官。看上去很严肃。
大家都很安静,在等待麦克律师开口。
麦克律师终于开口了。
麦克律师一个字一个字说的非常的缓慢,似乎在一边说,一边组织语言,一边想对策。
麦克律师说:“法官大人,您知道的,我在听证会开始前五分钟才接手李丽萨女士的案子。我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来了解李丽萨女士的案子。我没有时间把她的抚养计划读完,我只读了第一页。我甚至没有时间去读她给我的上次听证会的法令。所以我了解有限。
我可以告诉法官大人我所了解的关于这件案子的情况。
李丽萨女士昨夜十点才从中国抵达美国S市。
在这之前,李丽萨女士和她的女儿在中国待了一个月。
李丽萨女士是昨晚十一点从她自己公寓的普通邮箱里,在一堆广告邮件和广告包裹里,发现这次听证会的出席日期,以及对方的出庭文件。
刚刚我才把李丽萨女士给我的抚养计划的第一页读完。这个抚养计划有上次听证会的法官的签字,是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计划。
但是在第一页抚养计划里,我发现了一个非常不合理的地方。
李丽萨女士拥有她女儿的抚养权,是她女儿合法的监护人。
但是抚养计划里要求李丽萨女士在没有得到精神治疗和评估之前,她与她女儿是不能够单独在一起的,必须要法庭指定的第三方人员在场监督。
请法官大人想一下?上一次听证会的时候,上个法官大人是依据什么法律,判决李丽萨女士是她女儿合法的监护人,同时又要求李丽萨女士必须在法庭指定的第三方人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和她女儿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