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作者:叶一滴水 | 分类:都市 | 字数:11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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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富家案开庭
富强律师的申请没有通过,钱正源看了,心里面长出了一口气,在开庭前没法曝光此事,现在开庭了,只要通知一下记者,有的记者感兴趣就来了,这样富家也不好阻拦。
第一回合,把上京的律师给打败了。
孟浪坐在旁听席,看着庭上的情况,忽然他把目光盯向了被告席上,坐在被告席上的富家老二引起了他的注意。
富家老二年龄不大,也就在三十岁左右上,富家的女儿也显的比较年轻,大概在三十到四十之间。
富家老二倒不是因为长的帅才引起他的注意,而是他看见富家老二的脸上有着一棵黑痣,这让他立刻想到那天通过小眼看到的画面,与成晓珊鬼混的男人脸上也是有着一颗黑痣,这太巧合了。
他观察了大半天,不好判定富家老二是不是与成晓珊鬼混的野男人。
想了想,他又召唤小眼:“小眼,再帮我看一看被告席上那个叫富贵的男人,与成晓珊有没有存在私情的情况。”
小眼一听,过了片刻,便说道:“小眼已经发现情况,主人是否要看画面?”
孟浪连忙说是,接着便看见富贵半夜与成晓珊呆在一起的画面,这下看清楚了,果然是富贵!
这个情况让孟浪大为惊奇,富贵是富新翰的儿子,怎么会跟成晓珊勾搭在一起?他们是什么时候勾搭在一起的?
成晓珊的一对子女与富贵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富贵是不是背后唆使成晓珊起诉富家的人?如果无关,富贵会不会支持成晓珊起诉富家,从而同意配合鉴定?
且看富贵在庭上的表现。
庭审一开始,原被告双方就激烈地对立起来。
唐芙蓉把起诉状一宣读,富强的律师就当即反驳道:“原告的起诉毫无根据,完全是无中生有,诬蔑富新翰老先生,富老先生数年前曾经聘请过原告法定代理人当保姆,但从来没有与原告法定代理人同居过,更不会生下孩子,现在富老先生仙去,便冒出来诬蔑富老先生的声誉,这是毫无根据的事情。”
朱棣马上替原告说道:“有没有根据,要看证据,原告已经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配合做DNA鉴定,被告至今都没有同意,如果真像被告律师所说,是无中生有的事情,为什么不敢配合鉴定?”
富强律师也立刻反驳道:“无中生有的事情,被告为什么要配合鉴定?如果阿猫阿狗跑来起诉我们,我们也要配合鉴定吗?”
董卓也代替原告说道:“原告不是阿猫阿狗,而且原告法定代理人是富新翰的保姆,原告所陈述的事实,也是有根由的。”
“富老先生的保姆有好几个,而且富老先生此前辞退了她,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原告法定代理人与富老先生之间不可能有那种关系,原告起诉被告,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富强律师大声道。
“被告律师口口声声说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请问被告,你们又有什么证据证明原告的起诉不可告人?你们也拿出证据来。”唐芙蓉驳斥道。
看着唐芙蓉几个人在庭上驳来驳去,孟浪在欣赏的同时,也在琢磨着这个事情,如果成晓珊的子女不是富新翰生养的,会是谁生养的?
如果与富家完全无关,她敢不敢起诉?
富贵与成晓珊有奸情,那么他会不会是成晓珊子女的亲生父亲?概率有多大?
正在想着之时,法庭开始举证质证。
成晓珊也拿不出太多的证据,但是她向法庭提交了富新翰过去用过的一些旧物,以此证明两人有这种地下情人关系。
富强律师却马上驳斥道:“刚才被告讲了,被告并不否认原告法定代理人曾经是富老先生的保姆,因此她手中保留一些富老先生的旧物也正常,而且这证明了被告的猜测,原告法定代理人一直在算计富老先生,今天的起诉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是富新翰的一只珍贵的鼻烟壶,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系,富新翰会送给她这么珍贵的礼物吗?”朱棣反驳道。
富强律师道:“第一,这只鼻烟壶不能证明是富老先生的物品,第二,即使是,焉知不是原告法定代理人私下拿了,没有告知富老先生?现在被告申请法庭扣留此只鼻烟壶,如果认定是富老先生遗物,请法庭归还给被告。”
见富强律师这般论理,把钱正源给气坏了,富家子女简直是耍无赖了,今天的庭审是想一点帐也不认,根本不给成晓珊任何赢的机会。
这下压力大了,如果从富家一分钱也拿不到,这个案子将是白费力气了。
接着又提交几份证言,想证明富新翰与成晓珊曾经同居过,但是富强律师也是马上驳斥道:“第一,这些证人没有到庭作证,被告不予以认可,第二,证人也只是听说,或者看到富老先生与原告法定代理人曾经呆在一起过,这根本不能证明什么,原告法定代理人曾作为富老先生的保姆,两人同处一室,照顾富老先生,有什么不可?富老先生与原告法定代理人相差五十多岁,如何会发生看中原告法定代理人,并且与原告法定代理人同居的情况?这分明是在诬蔑富老先生的清誉!”
证人证言的确很难完全证明这种亲子关系的存在,只能作为一种旁证,促使法庭相信这里面有着富新翰与成晓珊作为情人关系的可能性。
钱正源没太驳斥富强律师的话,又提交了富新翰的病历情况,证明成晓珊子女与富新翰血型比对的情况。
富强律师一看,马上得意地说道:“原告所提交的证据恰恰证明富老先生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富老先生的病历上显示着他有着肾亏的毛病,怎么可能存在那种情况?而且血型比对能证明什么呢?我的血型也可能与原告的子女血型相同,难道这就能证明我们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了?太荒谬了嘛,原告律师连常识都没有了,完全是无理取闹,请法庭立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富老先生的名誉,同时被告也保留追究原告诽谤被告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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