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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作者:叶一滴水 | 分类:都市 | 字数:112.2万

第一百八十五章 小黑撞树

书名: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作者:叶一滴水 字数:2107 更新时间:2024-11-17 04:06:47

案件的焦点就在于,证明双方存在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在哪一方,因为双方证据都不是很足,胜诉与败诉,就看谁负举证责任了,如果公司负有举证责任,而它举证不能,那么他就败诉。

而如果劳动者负有举证责任,那么他要是举证不能的话,那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了。

法官总结了案件的焦点,就让双方围绕这个问题进行辩论。

孟浪先说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认为,法律不强人所难,原告第一天去被告处上班,不可能拥有与被告正式形成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卡,公司职工胸牌等能证明是公司职工的证据,而被告也承认原告是在被告处发生的事故,因而除非有反证,证明原告不是被告的职工,否则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主张原告在被告处发生事故,当时是在面试,是让原告炒几个菜尝尝,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们要负有举证责任,现在他们没提交相关证据,就说明不是在面试,而是原告所说的正式用工,因而原告认为,被告的主张不能成立,原告所说的情况为实,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孟浪一说完,被告律师马上说道:“被告认为,这是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不应当适用举证倒置原则,正像刚才原告律师所说,谁主张谁举证,现在原告主张是存在劳动关系,就应当负有举证的责任,现在举证不能,自然就没法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我们提出是面试,只是反驳他而已,不需要提交证据,关键是他有没有提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举证责任应当是原告的,而不是被告的。”

被告律师说的是理直气壮,似乎是胜券在握,孟浪听了,抿起嘴唇想了想,反击道:“原告刚才讲了,法律不强人所难,原告无法提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并非举证不能,而是无法举证,举证不能,我要承担败诉责任,但是无法举证是一种客观存在,你总不能让我拿出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来举证,原告第一天去上班,不可能拥有那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现在的证据是,原告是在被告处受的伤,原告在被告处,要么是在工作,要么就跟被告所说的那样是在面试,如果证明是面试,那自然就排除了用工可能,同样如果证明不了是在面试,那么就是在用工,举证责任应当在被告处,无论被告如何去否认这个事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是在面试,就应当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孟浪说完这些话之后,被告律师又想再说什么,法官却是制止了他,说道:“你们双方的意见本庭都已经记录在案,法庭辩论就到这儿吧,会后可以提交书面代理词。”

被告律师看上去似乎意犹未尽,孟浪见了,真想狠狠地怼他们一怼,这个案子真的是不好确定会不会胜诉,有些案子总是会让人觉得无法把握,这就是其中之一。

等到散庭的时候,牛昭的同学情绪不是太高,因为他觉得案子不一定能胜诉,而被告方律师看上去有些志得意满,似乎他们马上就要胜诉似的。

牛昭便安慰她同学,让他不要担心,好好养伤,人生还早着呢,千万别因为一点挫折而灰心丧气。

她的同学也不想丧气,然而面临这种情况,岂是局外人能理解的了的?

回去之后,孟浪也是在琢磨这个事情,到底能不能胜诉,这时他忽然感到光明空间里面有动静。

他给吓了一跳,连忙进去看了一看,进去后,更是给吓了一跳,只见小黑正在往一棵树上撞,撞的树都抖动起来了。

孟浪连忙跑过去抱住它,问它怎么了,小黑自然还不会说话,只是叫个不停,角还四处撞,这把他给吓坏了,心想小黑发病了吗?还是发疯了?

孟浪连忙呼叫光明老头,半天,光明老头出来了,他忙问。

光明老头便悠悠说了一句:“小黑有灵性了。”

“什么有灵性?”孟浪不解地问。

光明老头道:“小黑是法兽,正义的化身,谁不正义,它就会有所感应,进而发怒,你刚做的这个案子,它感应到了,所以便出现这种情况?”

孟浪一听,愕然了,道:“那怎么办?”

光明老头道:“你不用管它,它在发泄自己,发泄出去之后,就好了。”

孟浪再次感到愕然了,小黑还是一个愤青?网络喷子?网络喷子喜欢在网上喷,它就喜欢去撞树?这要是长大了,可怎么办啊,这棵树肯定不经它撞,时间长了,这里的树,岂不是都要让它给撞倒?

“那怎么才能让它不出现这种情况呢?”孟浪问。

光明老头道:“除非你能帮当事人主持正义,它就不会撞了,但实话跟你讲,它撞树对你是有利的,你搞不定的事情,它能帮你搞定,撞树也是一种感应,会慢慢影响到人心的。”

听了这话,孟浪不知是什么意思,光明老头也不给他讲的太明白,如果小黑撞树对他有利,那就让他撞吧,反正它现在也撞不倒树,它天天在这里多无聊,撞树也是一种娱乐的方式。

光明老头和他说完话,就消失不见了,孟浪留下来又陪伴了小黑一会儿,小黑见他来了,慢慢情绪就稳定下来,见状,他就给它喂了食物。

在光明空间里头呆了一会儿,他便从里面出来,然后又想了一想牛昭同学的案子问题,现在他也没有其它的办法了,只有看法官怎么看这个问题,如何来认定,如果法官不认同原告的主张,案子就败诉了,他就准备好上诉,再给牛昭同学争取争取。

而在他忙着牛昭同学案子的同时,李光的抢奸案件,他也没有闲着,很快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说来也巧,李光案的主办检察官又是上次与他对庭的公诉人,他一去检察院阅卷,顺便想跟公诉人沟通一下,结果就见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