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非主流村长
作者:醒后一支烟 | 分类:都市 | 字数:12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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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一夜成名
拿到了钱,签过了字,黄大龙背着高欢走出了派出所。
“我说,有一副总,这事办完了,你是不是该恢复正常了?有一说一,你还是挺有分量的哦。”
高欢伏在黄大龙的背上,一脸的惬意。
“走远点嘛,现在还不安全。”
于是,黄大龙吭哧吭哧又往前走了百十米。
“有一副总,现在安全了不?”
“你叫我什么?”
高欢腾出一只手来,一把拧住了黄大龙的耳朵,动作相当丝滑。
直男癌晚期患者黄大龙自然不肯惯着她,两手一松,腰背一挺,轻轻松松便将高欢从背上掀了下去。
高欢顺势倒地,双手扶住了脚踝,满脸都是痛苦状。
崴着脚了?
高欢可怜兮兮地点了点头。
黄大龙狠劲拍了下脑袋。
女人啊,真特么麻烦。
没办法,哥哥就接着背妹妹吧。
但高欢却摇了摇头。
“我怕累到哥了,哥扶着我就行,我能坚持的住。”
也是,过足了趴在背上的瘾,该换换姿势了。
黄大龙却突然愣住了,随即再一怕脑袋,恍然道:“我怎么给忘了,咱们可以打车呀!”
啊?打车?
高欢双手扶踝,尽显悲伤,计谋失败,下次机会将在何方?
回到了大东门的店铺,李振堂仍旧守在店中。
“恶霸让我等你的,他怕你找不到地方……”正说着,李振堂看到了黄大龙身后的高欢:“你们俩……”
不等黄大龙有所反应,李振堂随即抚掌大笑。
“嗯,不错不错,挺合适的。”
黄大龙懵逼道:“啥几把挺合适的?”
李振堂调侃道:“当着靓女的面,不准说粗话。”
黄大龙扭头看了眼高欢,高欢赶紧继续装瘸。
“没事,她是我妹,刚认下的。”
看破不说破,方为君子也。、
李振堂捂嘴偷笑:“正好,高总也是咱们的新员工,一块去参加恶霸的欢迎宴吧。”
但见高欢面呈不解之色,黄大龙这一回的反应倒是挺快:“恶霸是我们杨村长的小名,不是你想的那个恶霸,是饥饿的饿,说起我霸哥的这个小名,有好长故事可讲呢,咱们先去吃饭,等有空了,我再讲给你听。”
饭店就在大东门附近,肯定用不着打车了,高欢心中暗喜,老天爷都在帮她的忙。
“哎呦喂!”
高欢似乎忘记了脚踝崴了,一步迈出,随即一声惨叫,整个人眼看着就要摔倒。
黄大龙反应极快,一个箭步上前,伸臂揽住了高欢。
高欢眼神微动。
噢,俺滴个神呐。
这胳膊真有力,这胸怀真结实,躺在里面……真舒服。
直男癌晚期患者埋怨道:“怎么那么不小心?”
李振堂赶紧转过脸去,傻笔黄大龙,看不出她是故意的吗?
高欢可怜兮兮回应道:“人家刚才不怎么痛了,又只顾着听你说杨村长,结果……”
黄大龙叹了口气:“唉,你也是真够笨的,得嘞,我还是背你过去吧。”
生怕再有什么变故而错失良机的高欢赶紧爬到了黄大龙的背上。
……
港城那边,泰叔真没说大话。
王长河带着资料赶过去,当天下午递交上去,第二天一早便盖齐了公章,包括宋广平宋雷父子两个的签证。
杨锐把电话打给了宋广平,告诉他下周一准时动身,早八点会有一辆商务车去接他,抵达港城后先休息一天,周二熟悉患者病情,周三进手术室主刀手术。
不管手术成功与否,泰叔都会于周三晚设宴款待宋大主任,周四上午送回省城。
接到了杨锐的电话,宋广平慌不迭赶紧去找院长。
他前两天已经跟院长请示过了,但院长只是口头上说了句原则上表示支持,没有文字性的批复,他可不敢擅作主张,要不然,院长一变脸,他必然落下个吃不了兜着走。
院长倒也开明,再说了,这种事对医院也是大有好处,因而,当宋广平再次找上门来的时候,院长没怎么迟疑便在申请报告上签了字。
鹏城这边,高欢的加盟彻底解放了那三位大男人。
三位男人能做的事,高欢领着仨店员同样做得到,而高欢能做的事,仨男人只能在一旁干看着。
很多时候,干看都没资格。
高欢建议说,好饭不怕晚,这专卖店的开业时间最好往后面推一推,给她充足的时间把三位店员的礼仪话术给培训好,还要把店铺重新捯饬一下,硬装不需要,但软装跑不掉。
杨锐大笔一挥,在高欢的请示报告上签下了同意二字。
高欢还提了个要求,听起来挺过分,要求杨锐把黄大龙借给她一段时间,等专卖店正式开业了,保证完璧归赵。
杨锐同样是磕巴都没打一下便准了高欢的请求。
过程中,李振堂躲在一边止不住的偷笑。
待高欢把郁郁寡欢的黄大龙领走了之后,杨锐问道:“振堂哥,你偷笑个什么呢?”
李振堂一边笑一边应道:“你没看出来么,他们两个有问题。”
杨锐不以为然道:“能有啥问题?大龙又不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了,你放心,他有的是这方面的经验。”
李振堂自然不解,杨锐并没有跟他提起过凯瑟琳这个人。
“依我看啊,这高欢算是迷上了大龙,可大龙对高欢却少了点感觉,你这样硬是把大龙往高欢那边推,会不会惹得大龙不开心呀?”
杨锐笑了。
“振堂哥,看人可不能只看外表,你啊,对大龙还是缺乏了点了解,这货最特么擅长装,你看着他一脸的不情愿,但心里面早就乐开了花。”
李振堂愣住了。
“感情大龙才是那个猎人?”
杨锐笑道:“是不是猎人我不敢说,但那天高欢装作崴了脚踝,要说那货没看出来,打死我也不信。”
李振堂目瞪口呆。
还特么说人家黄大龙是个傻笔,原来,自己才是货真价实一大傻笔。
同时心中不由感叹,城里人真会玩,我特么还是早点回农村吧。
……
金学东在自家院子里拎了会石锁,热了个满身大汉。
鹏城这鬼天气,都特么十月中旬了,咋还那么热呢?
搁在自个的老家,这会儿恐怕都要穿棉袄了。
金学东的老家在松花江畔,他并非汉人,据说跟某国元首同属一个血脉。
三年前,金学东在老家差一点就栽进去了,侥幸逃脱后,一路有惊无险来到了鹏城。彼时的鹏城就是个大工地,只要有膀子力气,总是能找到口饭吃。
鹏城虽乱,但并非无序。
派出所的民警隔三岔五就要到工地上抽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金学东就有三次看到工友被带走,而且之后再也没见到过。
好在父母给了他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让他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个坏人,在工地上又肯吃苦卖力,深受工头喜爱,所以警察的每次盘查都同他擦肩而过。
但,如此下去久了也不是个办法。
金学东攒了点钱,请工头搓了一顿,工头也挺热心,帮忙金学东跟派出所的民警搭上了线,办下来了特区暂住证。
当然,暂住证可不敢用原名,金学东省掉了中间的学字,填报了金东这个名。
不缺眼力见又挺会来事的金学东很快就在工地上站住了脚,并得到了领导的重任,负责工地物资的看管。
以后世的眼光去看待这个岗位,不过一闲职而已,左隔壁家的王大爷带上右隔壁家的李大妈,就完全能够胜任。
可在当时,这份工作不单非常重要,而且相当危险。
但凡工地,自然不缺各种钢材,而钢材,在废品回收行业中那可是妥妥的硬通货。
因而,每当夜幕降临,工地四周难免会有几个鬼祟人影出现,多数情况下都是些小偷小摸,工地管理只需要亮起明晃晃的手电筒,再扯着嗓子吆喝几声,基本上就能达到驱赶的目的。
但也有例外。
这例外就不是小偷小摸了,而是团伙作案,强行掠夺。
不好说金学东是命苦还是命好,他当上工地管理的第二天晚上,就遇到了这么一起例外情况。
二十多口汉子开着两辆卡车闯进了工地,要求也不高,把这两辆卡车装满就成。
不答应的话……那伙人齐刷刷亮出了小可爱,那就白可爱进去红可爱出来,免费送你跟阎老爷喝茶聊天去。
住在工地上的工友只当是看不见听不着,工地上的物资是老板的,跟他们没一毛钱的关系,他们在这边不过是赚个汗水钱,犯不着挺身而出充当那种不值钱的英雄好汉。
其他管理见状也是纷纷后退,当管理拿的钱虽然多一些,但也不至于为了那点钱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
唯有金学东站了出来。
一把铁锹专往人头上拍,速度快,角度刁,自然是防不胜防,关键是那把铁锹挥舞起来竟然是毫无破绽。
对方虽然人多势众,怎奈手中小可爱实在不顶事,一口气,躺倒了一多半。
剩下的那些人,连躺在地上的同伴都顾不上,慌不迭爬上车,一杠烟便没了踪影。
金学东凭此一战,一夜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