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作者:酒剑仙人 | 分类:都市 | 字数:18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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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抗诉了?
周毅这几天很忙,特别的忙。
他要和来自各地的被告家属见面,好在周某人在这方面驾轻就熟。
原则只有一个,你真真切切地要道歉,那我就原谅撤诉。
但你要是来求调解了还说什么有的没的,那抱歉,我就是不接受调解。
事实证明,那些拎不清的家属还是不多见的。
只是有的人,好像习惯了用钱解决问题,见面了就问他,要多少钱。
比如章琪那边派来的人。
周毅还以为明星的团队大概能拎得清,结果呢,人家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见面了就问你要多少钱,还一脸“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的表情。
周毅根本不带搭理的,转身就走。
现在的京州那可以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被拒绝的那些家属,有心想在网上吐槽,但却发现,没有哪个自媒体愿意再帮他们说话。
向玉玉的父母各种想找人曝光,可以前认识的人,一听说曝光的是京州阿毅,删除拉黑一条龙。
所以只能自己在网上发一些话,什么阿毅不接受调解心胸太狭窄了……
可不管他们怎么弄,法院定下的开庭时间还是到来了。
放在以前,光明区法院会手忙脚乱,但是现在嘛,有了前几次的经验,大家都习惯了。
起码法官们已经做好了再掉一圈头发的准备。
尤其是这次还有一位明星!
光明区法院还没怎么判过明星入狱呢……这可是头一次。
所以向玉玉被放到了第一天来审。
到了现在,网上章琪的账号已经被全面封禁,各路的人士也开始各种批评嘲笑。
轮到墙倒众人推,那很多人是经验丰富的。
章琪的罪再大,也就是个侮辱罪,判不了多久,但是在很多人嘴里,好像她的罪过要比杀人都严重。
这又到了另一个极端,周毅很不喜欢。
但他也不可能再做什么,较真归较真,帮着一个刚刚得罪自己的人较真,那就有点犯傻了。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在万众瞩目之下,开庭时间到了。
周毅作为自诉人和方大状步入了法庭,法警也把向玉玉带了上来。
旁听席上,向玉玉的父母和庄强手都在抖,短短的一段时间不见,向玉玉感觉老了十岁。
在里面肯定过得不好,这一点不需要多说。
因为什么,因为你违法了,因为你犯罪了,进去那是惩罚而不是让你享受的!
所以每次说什么罪犯也需要人权,那听听就算了……
毕竟人权的范围太广了,那都讲人权,让他们进去了还是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那刑法的尊严何在,谁还会对刑法有畏惧呢?
张伟的手也抖,这是他第一次面对方大状!
人的名树的影,那个秃子往那里一站,就让人感觉亚历山大。
金丝眼镜的后面,一双眼睛如同秃鹰的眼睛,好像即将要开始自己的捕猎了!
但张伟告诉自己要稳住,他在之前和向玉玉见面的时候已经说过了。
调解不可能,因为她爹妈亲自把这条路给断了。
当时向玉玉的表情张伟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是心如死灰的感觉。
好在张律师靠谱,跟她说还有希望。
庭审开始了,举证质证环节并没有任何的意外。
针对方大状提交的一份份证据,比如大绿书和短视频平台的账号的主人,以及其所发表的言论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这些,基本上是没有异议的。
而到了法庭辩论环节,张伟终于亮出了自己的观点。
“我方当事人在发出相关言论之时,并没有指名道姓,也就是说,当时没有人知道我方当事人值得是周毅。”
“而诽谤罪的构成中,该行为需要针对特定的人,必须让其他人能知道这是谁!”
fantuan.
这就是张伟最近找到的辩点,向玉玉最开始不管是小作文,还是视频,都没有针对谁。
理由是在之后很多网友都在进行人肉搜索,因为他们不知道这视频里指的是谁。
结果说完后就看到方大状一脸地嘲讽,脸上就差写着“你的法学老师是教体育的”之类的话。
法条就在那里,全看个人理解。
同样,证据也都在那里,向玉玉最开始的小作文确实没有指名道姓说对方是谁。
但是呢,她把当时周围人拍的视频给发到了自己的短视频平台。
虽然是在两个平台,但是因为都是一个人发的,加上其本身的性质,所以在法律上,这两个行为具有极强的关联性。
甚至可以看做是一个行为。
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知道了就是视频中的那个人,虽然他们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并不妨碍他们对其展开网暴。
更重要的是,向玉玉可没有闲着,她在后面的回复中说了很多。
综合下来,已经足以认定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诽谤行为了。
不出意外,在和方大状的辩论中,张伟的声音越来越低,他也被按在地上摩擦了。
第三百六十九章 抗诉了?
方大状在开庭辩论的时候一贯是没有人性的,看到最后,就连周毅都觉得,这个小律师有点惨。
更不用说向玉玉了,她这会儿已经完全傻了。
方大状的逻辑太清晰了,听他的陈述就可以直接听出来他的一整个逻辑。
一环套一环,就连向玉玉这个当事人都听明白了,自己这么做,完全符合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后陈述更不用说了,向玉玉在法庭上已经哭成了泪人。
她各种承认错误,说自己当时确实没想到这样做有问题。
认罪悔罪表现,只能说张大律师总算教的明白了一点。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按照规定,有可能会判处实刑的情况下,法院很大可能对于自诉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但是呢,缓刑就看情况了。
“什么?方大状,你是说你之前觉得应该不会这么严重?”周毅有点好奇道。
方大状笑了笑:“这个案子实话实说,对方犯罪是肯定的,但是应该不会判六个月,量刑有点重。”
“我之前想的应该是管制或者拘役加缓刑的。”
“而且说实话,这个案子,如果我在对方,有很大可能是把减刑辩成功的。”
周毅摇摇头道:“之前看你辩护的时候那样子很自信啊。”
“律师嘛,不管心里怎么想的,但表现出来的一定是非常自信,否则还怎么辩论!”
判决下来,向玉玉表示要提起上诉!
她认为自己有错,但不应该被判刑,至少没到了犯罪的地步。
而向玉玉的父母也没有闹起来,看样子好像已经是打算法律途径走到底了。
那就继续审呗,反正他周毅是从来不怕耗的。
开始审了,那就挨个审,很多人的问题其实不是诽谤,因为诽谤这个东西,如果最开始有人说的是假话,其他人不知道这是假的,然后转发,一般是不涉及犯罪的。
但如果知道这是假的,还故意转发,那你就有问题了。
听起来好像主观意识很强,自己说真就是真,说假就是假,但实际操作不是这么简单。
判断主观方面是否故意,那都有一整套的证据标准。
他们这些爱狗人士和大V,很多是因为侮辱罪,逮着人家往死里骂,祖宗十八代的骂。
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向玉玉审完就是章琪,章琪的情况更严重。
尽管她的律师口若悬河,各种为其辩解,但是没用,方大状口若悬海。
不管是卖惨还是干嘛,错了就是错了。
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更应该谨言慎行,而不是在那种情况下轻易对别人进行辱骂。
然后在带动粉丝一起辱骂时又不出来辩解。
综合下来,章琪是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两年。
有了这个结果,章琪也认了,她在网上怼了这个怼那个,终于是见到了报应。
以后就算想复出也不可能了,劣迹艺人必须得全部封杀。
每一次的庭审,不管刑事还是民事,周毅都参加了,回去之后就把相关的资料给了工作室。
显而易见,这一次的视频又比较肝。
只是因为向玉玉和另外几个被告选择了上诉,所以得等上诉结束后才能发出视频。
二审来到了省中院,基本上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二审很少会更改一审的判决。
除非一审的判决错的离谱……
随着法官的法槌落下,二审有了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汉东省中院之外,向进军好像也老了几岁一样。
张伟在那里摇着头道:“向大叔,这是真的没办法了,至少就目前来说,我们确实赢不了这个官司。”
向进军低着头一直没说话,只有他老婆一直旁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
说她女儿命苦,说对方怎么就这么残忍之类的话。
突然,向进军抬头问道:“张律师,你说这二审完了,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再能继续上诉呢,你也知道,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她要是有了案底,以后真的不好办。”
案底这个东西,有的人极其忌讳,认为怎么样都不能有案底。
有的人吧觉得无所谓,反正自己不考公不吃公家饭,无所谓的。
向进军自己没有干嘛,但还是想着不留案底。
就张伟的想法来说,那都这样了,反正是缓刑,小心一点过了这一年就没事了。
但既然人家问,那就只能说道:“如果还觉得这判罚不公,那还有一条路,去检察院提起抗诉!”
抗诉,也就是检察院的审判监督程序!
这个东西极其的严格,一般来说你是不要想,除非是有很严格的证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影响到判决了,才会提起这个程序。
否则,正常来说二审完了就是完了。
当事人问,张伟是必须要说的,他是律师,有这个义务,同样他也有义务将事情说清楚。
“向大叔,我的建议是别了,没必要的。”
真的是没必要,毕竟是缓刑,不过如果对方真的要求这么做,那他是会继续做下去的。
反正赚钱嘛,不寒碜。
“抗诉之后,如果成功了,那相关案件就会进行重审,到时候判决结果就可能改变了。”
“好张律师,那就一切都拜托你了,你去给我们申请吧,反正想办法,早知道当初就应该听你的了。”
向进军很是后悔道。
那就申请吧,反正试试又不会怀孕。
…………
时间过得很快,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了。
周毅的视频也制作完成了,他在家里进行配音。
“各位亲爱的观众老爷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阿毅,我也没想到会以这样的形式和大家见面。”
“事情有的人很清楚,有的人不清楚,不过没关系,我来捋一捋。”
将大概的事情讲了一遍,周毅开始说结果。
判决结果都会“上网”,也就是裁判文书网,所以说一说没什么。
“本来我只是想让她赔我的灯,结果没想到又是一个小作文能手,把自己给搞进去了。”
“唉,让人怎么说呢,一条狗引发的血案?”
正在录制视频呢,手机响了。
周毅赶紧拿过来,这个时候他是会把手机调静音的,只有那么寥寥几个人的电话打过来会响。
一看是方大状。
“怎么了方大状?”
“什么?对方申请成功了,检察院提起了抗诉,现在案子发回重审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啊!”
方大状呵呵一笑:“你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说的话不,这次的判决比我预料的要重一点。”
“如果对方找到了新的证据提交了,那说不定就能成功让检察院抗诉。”
“不过,抗诉发回重审可不完全是好事,检察院抗诉后的重审,可不需要遵循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
ps:现实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可比这难多了,剧情服务,不要带入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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