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狼郎
作者:票风公子 | 分类:言情 | 字数:1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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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狩猎会
第二天牧木的脚伤便好了,为此赫酒云还得意了好久。
牧木睡觉喜欢抱被子。
自从和赫酒云睡一张床之后,堡主睡觉从来没有安稳过。
不是被当成暖炉就是被当作抱枕,一会脖子被箍住,一会鼻子又被压。
牧木睡着睡着就往被子里钻,头缩到赫酒云腰部,抱着他的手臂就呼呼大睡。
赫酒云再次被弄醒,还让不让人睡了!小屁猫你不用呼吸啊!
好几次夜里赫酒云点着烛火,看牧木睡得口水直流的样子恨得牙痒痒。
腹诽了半天,最终默默地把他抱在怀里,手脚并用圈住他。
然后满意地阖上眼睛,我看你还乱动!
牧木手脚蜷在一起,缩在他怀里,哇,不错,很暖和,然后睡得更加踏实。
按例赫酒云早晨按时起床办公,牧木继续睡懒觉。
白发的大长老兴奋地说,“据探子回报,今天早晨在城北沙漠边缘的荒原上看到了黄羊,只有十几头。不过食量十分惊人,已经把那里才长出的草啃了大半。”
褐发的二长老也点头道,“不知王有何打算?”
赫酒云微微沉吟道,“切勿惊扰。等黄羊大军压境,我们再出动不迟。再做好刺探工作,不出三五日,定会有数千头黄羊到达。这十几头不过是先头兵罢了。”
“那我先去安排士兵侦查,再带领精锐狼卫在草深的地方埋伏。”黑发的三长老马上做出了部署,“城南的土肥原先设五百精兵把守,为了防止那些蠢羊把城北的草全部啃光,我再派出一百狼子把它们赶到城东。不愁它们不会被引到土肥原上来,那里的草可是早为它们留着的!”老三越说越兴奋,恨不得自己亲自上阵,追杀那些愚蠢的猎物!
红头发的四长老更是摩拳擦掌,“真想现在就咬断它们的脖子!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
老二调侃他,“老四,你修炼多年了,怎么还改不了那等兽性,也不怕王笑话你。”
老四毫不在意地说,“就是再修炼个几千年,我们依然是狼!这是本性,哪里能改!黄羊生下来便是要给我做食物的!你要我不吃它,不是失了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么?”
赫酒云看他们争执,微笑着不置可否。
“大长老留守城堡。三长老安排指挥,四长老你领兵先行。二长老善后。”赫酒云做了总部署,眼中精光乍现,“本王要亲自去杀了头羊。”
“是!”发色各异的几位老者齐声应道。
***
等候已久的猎物终于要入网了,赫酒云好不容易能在小木面前大展雄风,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难得的机会。
“喂,小懒猫,醒醒!”赫酒云揉了揉牧木的脑袋。
牧木蹬了蹬被子,脸蹭了蹭枕头,心不甘情不愿地睁开眼睛,“黑炭头催命啊!”。
“走!带你打猎去!”赫酒云高兴地说。
“去哪?”
“去捕黄羊。”赫酒云凑到牧木耳边得意地说,“黄羊的里脊肉是最鲜美的!比你最爱吃的鱼还要美味,还有,它的皮是最暖的,要是做件衣裳给你,你冬天再也不用穿两条裤子了!”
“这么好?”牧木喜道。
赫酒云吐出的气息一沾到颈项处,就像蚂蚁在上面爬,酥.痒.酥.痒的,牧木感觉有点奇怪,不适地缩了缩脖子。
“那当然。”赫酒云伸手在他脸上捏了几下,俯身低头注视着他,问,“你去不去?”
“必须去。”牧木迅速地爬起来穿好衣服,“什么时候走?”
“去时我会叫你!”让你见见本王的风姿~
赫酒云一想到这只小猫崇拜的眼神,不禁要变成狼身,然后尾巴翘得高高地,如同螺旋桨一般不停地摇晃,得意极了。
“哦,好。”牧木嘱咐道,“那你不要忘记噢。”
赫酒云听着牧木软软甜甜的“噢”音,感觉酥到心里了,哎,小屁猫,你不要太萌啊。
到第三天,果然不出赫酒云所料,数千头肥硕的黄羊一下子席卷了城北城东的草地。
而赫酒云协同几大长老,开始了他们期待已久的狩猎大会。
牧木穿着短短的乳白色小羊袄,赫酒云为了让牧木一眼认出他来,特地换了件火狐狸皮毛做成的短衫,头发肆意散开,真是十分潇洒。
牧木觉得赫酒云打扮得十分骚包,像个浪.荡的女人,他只敢腹诽不敢说出来。
牧木看了又看,赫酒云嘴角越翘越高。
他终于忍不住道,“你不觉得你的头发应该束起来吗?太长了若是被草叶缠住,羊再踩你几下你就没命了,到时候我可救不了你。”
赫酒云脸抽了又抽,恶狠狠地瞪了牧木几秒,才不甘地说,“那群蠢货便是见到我就要撒开蹄子跑,本尊可是狼王,狼可是羊的天敌!”
“哦。”牧木点了点头,又说,“可我还是觉得头发束起来比较好。”
赫酒云张了张嘴,觉得跟这只愚蠢的小猫无法交流。
“一会有危险一定要叫我。没有我的允许,你要是敢让羊把你踩死!我……我一定去阎王那里把你抓回来暴打一顿!”赫酒云警告道。
***
牧风住在唐一家里,以前照顾弟弟,当全职家仆,做饭洗衣不成问题。虽然答应留下,他却一直寡言少语。
家里只有一张床,唐一本来也不指望牧风会和他同寝,却没想到他宁愿打坐一晚上也不休息。
不由得苦笑,他虽不愿意强人所难,却还是忍不住想留下他。
魔怔了,不过是珍惜那一刻心动的感觉罢了。
唐一白天出去打猎,有时候回到家中,饭菜已经做好,心中不免一暖。
牧风常常静坐一整天,或者从早上就不见人影,直到晚上才回来。
如此过了四五日,唐一突然说,“明天跟我进城。”
牧木低着头在想问题,闻言点了点头。
唐一到了城中常常交易的地方卖了药材和兽皮,带着牧风到了成衣店。
“见你只有一套衣服,穿我的又大了,总归还是要住一个月。你挑件喜欢的。”唐一说着便向老板笑着打了个招呼,指着牧风说,“我表弟。”
银发白衣,少见的灰色眸瞳,只是站在那里,便感觉生了寒气,老板讪笑道,“唐兄弟的表弟可真俊啊。”
“呵呵,谢谢。”唐一礼貌地笑道。
牧风进去挑衣服,唐一和老板闲聊起来。
老板低声说,“唐兄弟,这几日北方来了大批的黄羊,已经到了城北,那里刚冒芽的草都被啃没了!你不是会狩猎吗?黄羊肉鲜,皮厚,是最保暖的。你要是能打到几头,保管半年生活都不用愁。城中的那些个男丁,谁不眼睁睁盯着,你住在城外,消息不灵便。也是看你常来光顾我这小店,才告知你的。你可以要抓紧机会哟!”
唐一了然地笑道,“多谢王掌柜了,小弟若是有幸猎得肥羊,一定挑选上好的羊皮送到大哥这来。”
王老板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
唐一的家离土肥原只隔十里左右,他耳力极好,最近几日天狼山的狼十分不安稳,像是有什么在召唤一般,夜夜嘶嚎,吵得他睡不着觉。
有时候半夜里还听得到动物啮齿的声音,他早晨去打猎多半是从城东绕路,发现天狼山上的雪地里处处是动物的脚印,那脚印整齐划一,十分有规律。
动物中能做到这样的,只可能是狼。
如此大规模的出动,定是出什么大事了。
而深雪冬天,最大的事莫过于食物。
看脚印的方向是朝着土肥原去的,恐怕便是黄羊过境了。
黄羊?唐一低笑,呵,恐怕是漠北人人都盯着它们呢。
不止人盯着,还有这方圆几十里甚至几百的狮虎狼都眼睁睁垂涎着呢。
唐一微垂着头,斜靠在成衣店的木门上面,暗想如何能做收渔翁之利,以最小的损失,得到最大的收获。毕竟,狼,是黄羊的天敌。等它们把羊收拾得差不多的时候,自己再去捡便宜。
若是单靠唐一一个人,费尽心力顶多就能猎到两三头,毕竟黄羊体型庞大,并且逃跑的速度奇快无比。
虽然唐一轻功很好,全速追击一头羊到底不如坐收战利品来得安逸。
若是不小心被羊撞倒,混乱的羊群胡乱踩踏,那可是九死一生咯。
心中有了计划,唐一抬起头却见牧风换了件红褐色的狐皮大衣出来了。
唐一不敢说出来,他觉得这身衣服穿在牧风身上格外秀气,只是由于他过于冷漠,所以看起来没有女气。
知道牧风身上没有钱,唐一抓住机会果断献了殷勤。
已经是二月中旬,塞北的雪正慢慢融化。
两个丰神俊朗的人走在城中,引得不少人侧目。
噪杂的人声让牧风眉头微皱,却突然有一个大嗓门叫嚷道,“什么嘛,你看看这只猫的成色多差!长得这么丑,鼻子又皱,还说什么是稀罕货,波斯猫?我怎么没听过。”
一个高鼻子红头发的异国商人别扭地辩道,“我这只猫是纯种的波斯猫,不是中原本土的小猫。你看的毛多长,多白,鼻子多可爱……”
“走走走,不看了。”李福故意说得更大声,“还不如我们路上捡到的那只小肥猫,眼睛圆溜得像绿宝石,毛白得像雪花,多稀罕的品种啊。”
牧风脚步一顿,白毛绿眼睛,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