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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余粮

作者:白鹤凌 | 分类:穿越 | 字数:103.3万

第一百六十一章 约定

书名:家有余粮 作者:白鹤凌 字数:3198 更新时间:2024-10-11 01:44:41

“他们一年按过去的约定是交三成的利润给官府,但是现在官府不是缺钱用吗?于是我就和他们约定,前三年先每年交10万两现银给官府,后面七年再按三成利润上交。

按照估算,大约三成利润也是10万左右,当然,以后只会多不会少,而前三年是发展期,能有十万也不错了,而且还能解现在官库空虚的燃眉之急。”

钟武强把谈判的结果一一道来,钟灵听了也颇以为然,道:

“没想到三叔也是谈判高手,反正这笔买卖是互利共赢的,双方各取所需。关键是有了这十万两银子的启动资金,你的贴补农、商经济发展的想法就能实现了。”

“是啊,我打算给每个造水车的村都帮补一半的资金,对成立的合作社也各支持三分之一的资金。手里有了钱好办事,反正至少现在这块我是不愁了。”

钟武强的眉头舒展了许多。

“三叔,那奏折送出没有?”

钟灵想到了昨晚上辛苦写就的奏折,三叔这一高兴,不会忘了吧?四周可是强敌环伺,这飞蝗之灾可比人祸还要可怕。

“我凌晨谈完事,就叫邱管家赶紧送去驿站了,十万火急的优先级,应该会比一般的信件提前几天送到京城。”

钟灵一听奏折已经送出,便放心了。剩下的,她只有和郑熠在这里耐心等候,以观后效再说了。

在等候皇上回复奏折期间,钟灵和郑熠自然也没闲着,他们陪钟武强还有罗伯斯一行,到崇武古城实地考察。罗伯斯也不知道从哪招来了一大批技术人员和工匠,在画定规划草图后,便着手开始建设崇武码头,还有码头周边的旅舍、客栈、货仓,这些都是未来他们赖以发财的重要载体。

以罗伯斯他们的手笔,大约半年,人员材料充沛的情况下便能初步建成一个可以停靠大型货轮的海港。而罗伯斯已经迫不及待地在全国其它港口散发崇武海港将于半年后落成的招贴画了。

这种招贴画类似于钟灵从前年代的广告,上面蹩脚的画着一只大船,下面写着“崇武海港欢迎您”这样的字眼,虽然设计很拙劣,但是在永州也算是新鲜事物了,因为之前人们都没有这样的广告意识。

这边建海港的事物由罗伯斯接手,官府坐等收钱即可。而钟武强有了第一笔的十万启动资金,便着手叫了州府里的文书、主簿,开始拟订钟灵口中所说的“惠农”政策。

这日,钟灵正在后院闲坐,和小凤拉呱着再过几日就要过节,不知道能不能赶得上过节回家的话题,却突然听到二门外响起了喧闹声,钟灵好奇地走到二门前探头一看,却是三叔领着郑熠急匆匆地走了进来,劈面看到钟灵,便道:

“阿灵,快换上正装,皇上的钦差大臣要来宣旨了。”

哟,皇上亲派了钦差大臣来宣旨,这可是大事。虽然一时不明就里,但钟灵一听自已也要听旨,就知道是和不久前上书皇上灭蝗的事情有关。本文由";乡";";村";";小";";说";";網";的网友上传,";乡";";村";";小";";说";";網";免费提供阅读";";

于是,钟灵赶紧叫小凤伺候着,穿上自已上任卧凤寺常住时穿的大红锦袍,整理清楚后,便后脚跟着三叔他们出门接旨。

京城里下来的钦差大人是钟灵并不认识的一个官员,白白净净的,脸上留着三缕胡须,听钟武强的称呼,是吏部的一个什么蒋大人,大约是一个五品官的样子。

虽然官阶和钟武强一样,但是由于是钦差,此时钟武强一行自然得跪在他面前,恭恭敬敬地接旨不提。

听完宣旨,钟武强三人都面露喜色,原来,大夏朝的皇上夏梓山果然如钟灵所料,一听到粮食倍增计划,顿时对蝗灾加倍重视。不光同意了钟武强提出的灭蝗要防患于未然的看法,而且还根据钟武强的建议,指定郑熠为灭蝗先遣使,从接旨之日前便可着手处理灭蝗诸项事宜,并着郑熠为校骑尉,官从七品,并御赐皇家千里马一匹,尚方宝剑一柄,凡不配合先遣使关于灭蝗指派者,一律先斩后奏。

皇上这回的屁股是妥妥地挪到了灭蝗派这边,而且旗帜鲜明,不然也不会赐千里马和尚方宝剑了。灭蝗态度之鲜明和坚决,简直是前所未有的。这已经大大超出了钟灵他们的预料。但这也只能说明,夏梓山的确是个很有头脑、很有野心的皇帝。

蒋大人宣旨完毕,待钟武强和郑熠接旨过后,便面色和蔼地和钟武强上前打起招呼,顺带恭喜了新被赐了尚方宝剑的郑熠。

郑熠之前虽然是国舅爷,却只是柳都镇上一个普通不入品的总捕头,但此次皇上却趁着封郑熠为灭蝗先遣使之机,一下子给郑熠挂了一个能领皇家薪水的闲职。这校骑尉一般都是封赐给亲王、公爵这样一二品大员的子嗣的,以便这些“官二代”能籍着祖宗的余荫享受皇家的恩宠。

但是郑熠是国舅爷,所以皇上借机封赏他,也是合情合理,再说,郑熠还得担起灭蝗先遣使这一万众瞩目的重要职位。

郑熠也没有想到,皇上还会借机提高自已的官阶,不过,这也表明田贵妃在后宫中恩宠之深。皇上的小舅子多了,但也不是个个都能一下子得到七品官的闲职的。

难怪蒋大人在完成钦差的重任后,立即拉下脸来,伏低做小地和钟武强还有郑熠拉呱了起来。

钟灵觉得这里面并没有自已的事,只是不晓得为什么三叔也要叫自已来接旨,就在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之时,却听蒋大人打量了钟灵一眼,道:

“这位就是钟常住,果然仙风道骨,难怪能被选为护寺常住。此时灭蝗先遣使左近,也需要钟常住庇佑啊!”

啊?钟灵这才想起,在圣旨中似乎有提到一句,要以神力庇佑之的话,难不成就是说自已的?啥时候自已被认为有“仙风道骨”了?

钟灵一阵纳闷,却不知道,皇上接到钟武强和郑熠联名的奏折时,郑田田正好在御书房中,见皇上拿定主意要支持灭蝗,便提议将钟灵也纳入灭蝗先遣使的灭蝗阵营中,在灭蝗过程中,有钟灵这个护寺常住出现,也会让乡民认为是神力在庇佑使然。

皇上领略到郑田田的暗示,便在圣旨中提了卧凤寺常住一句,钟灵却只顾留意到郑熠一不小心连升几级,担任了七品官职,却把蒋钦差念到自已的内容时忽略过去了,才会有后头的纳闷。

送走蒋钦差,郑熠牵过一匹神骏的高头大马,只见这匹马全身毛色黝黑,马背上的鬃毛被精心编成三股,四蹄下方却是奇特地长着四团白毛,十分夺目。

“这就是皇上赐给你的千里马?”钟灵一看这马如此雄骏,不禁心生喜爱,上前抚摸起马儿来。“皇家出品,果然非凡。对了,郑熠,咱们给它取名踏雪如何?”

“踏雪?好名字!”

郑熠一看这马,四蹄上的白毛,还真如一团团的雪被踏在脚下,便连连称好。

“这就是皇上赐的尚方宝剑了吧?”

钟灵从郑熠手里接过那柄外表朴素的宝剑,用力一抽,只见露出一半的剑刃闪着寒光,这才是低调的奢华呢!不禁连连赞叹。

“呵呵,有了皇上的许可,咱们明天就按商量好的办法,前往北地,着当地官府灭蝗防蝗。”

郑熠有了最大的靠山撑腰,顿时充满了信心。

但是,他们显然还是太乐观了。蝗灾为患,在北地也不是一日两日了,由于官府压制不报,以至于有田地的农民在田中粮食失收的情况下,还要缴交往年应缴的税赋,所以官民之间,早就尖锐的对峙起来。

虽然迫于官威,大部份灾民还克制着,但有一小部份胆子大、饿急的却是纠集在一起,落草为寇了。

钟灵和郑熠在前往北地的第二天,便遇到了一群剪径的土匪。

还好,他们带了一百人的护卫队,而这百人也多是在崇武守城战中经过战火考验的军士,这支正规军,顿时把这些不开眼的流匪杀得丢盔卸甲,狼狈而散。

把流匪统统打散之后,此时距离北地还有五百多里,钟灵和郑熠的心情不禁十分沉重。

“粮食失收的影响已经扩展至北地之外,没想到这里离北地还有一段距离,竟也被波及到了。阿灵,看来你说得对,如果春耕前不把北地的蝗灾压制下去,恐怕永州来年也成了这幅模样。”

“放心吧,只要到了北地官府,取得地方官的支持,一定能把蝗灾的为害影响减到最小。”

钟灵劝慰郑熠。

一行人一路快马加鞭,总算在第三日到了北地府衙。

北地的州长黄金炼,是文科科举出身,不过,其出身的黄氏一族却是京城里的大户,人丁兴旺,人才辈出,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代表,是在朝中任阁老的黄长瑜黄大人。而这黄大人,却正是认为灭蝗是杀生的保守派的代表人物。

黄金炼一向惟黄长瑜的马首是瞻,不然以他一个四品地方官,也不敢任蝗情发展至如此严重的地步。

灭蝗先遣使郑熠这回,和黄金炼得杠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