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临天下-天狗月炎
作者:天狗月炎 | 分类:穿越 | 字数:242.7万
本书由华夏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20.第20章 爱慕
回到宿营地的时候,天刚刚黑,沙滩上燃起了一座高高的篝火,众人三三两两的忙碌着。
凌清羽让路遥把自己放下来,然后跑了过去,见篝火是用风神号的废料堆起来的,不觉松了口气。
“当家的回来了!”
“当家的!”
每个人都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跟凌清羽打招呼,让凌清羽不觉有些心虚,虽然平常大家也是经常一起玩闹,打招呼很正常,但是今天这怎么看怎么觉得太过热情的态度,她不觉想到,难道是今天和路遥的事情大伙知道了?不能啊?!
“当家的,”丁冬在后面几个水手的推诿下,站在了凌清羽面前,脸上带着可疑的红晕,嘴里咕哝了一句,声音实在太小,让凌清羽不觉问道:“你说啥?”
“这个送给你!”丁冬说完这句,脸更红了,拉起凌清羽的手将一件物事放入她手中,红着脸在水手的哄笑中跑走了。
凌清羽疑惑的拿起手上的东西一看,星光和篝火的照映下,那支紫檀木簪子上血珀雕成的花朵荧光流彩,美的让人心动。
“当家的,这个是我们的一点心意。”少年带着腼腆的笑,捧着珍珠项链的手上满是伤口,珍珠虽然个头不大,但是显然经过细致的挑选,个个都一般大小而且圆润有光泽,将项链放入凌清羽手中,少年也在哄笑中红着脸退开。
随后又有人送上各种礼物,只是每个人都是红着脸送,然后被哄笑而退。
凌清羽望着手中捧着的一堆东西,虽然感动,但是又很茫然,感动的是这些心意,凌清羽知道他们在边界线附近发现了珍珠蚌,但是大多在边界线外,要采集这么多的珍珠,一定不是件容易事,还有那些木雕手链,都来自森林的产物,要进去,只怕都要被蛇咬上两口,凌清羽这几十年收到的礼物不可胜数,但是这种实心实意的,实在是屈指可数,不觉都觉得眼眶里有些发热,但是又实在想不明白,今天啥日子,赶集一样的送我东西。
“好了好了,先让当家的换衣服,今天有的你们热闹呢!”郑喜推开了人群,拉过凌清羽回到她的小屋。
小屋里面也焕然一新,点缀了好些鲜花,而木桌上,摊放着件白色深衣,虽然只是白棉布做成,却在领口和衣摆等地压上了繁杂的花纹,看上去,又华丽又简约。
美服首饰是女人的最爱,凌清羽也不能免俗,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冷静里带着点颤音的问:“今天到底是啥日子?”
郑喜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道:“姑娘,今天是你满十六的生日,按照咱们那的规矩,你今天要及笄了。”
凌清羽一愣,是了,自个上世的生日在十一月,但是这辈子的是八月。及笄是古人一辈子的大事,如果父母还在,一定是要重大举行,只是现在她父母双亡,别的亲戚不如说是仇人,她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事,没想到,郑喜还记得。
“我老娘上船前还来信说,要记得给姑娘办一办,不过现在都是男人,大家伙也不知道怎么办,周先生做了这套衣服,对了,这是杨昭和顾燧送的,这个是我和小十一送的,姑娘,你将就着戴吧。”郑喜一边把东西拿出来一边念叨着,这事他本来没和任何人说的,只是早上送凌清羽走后,就去找周潭做衣服,周潭问做了干啥?郑喜才随口说出来,今天是凌清羽的及笄日,当时周潭房里是没人,可没想到,外面正好有来领木料的丁冬他们,然后不过一刻,大家伙就都知道了。
凌清羽看着面前的一簪一笄,簪是沉香木雕刻,线条粗壮而古朴,簪头云状的雕纹里,镶嵌着一颗硕大的黑珍珠。笄是金丝楠木所做,打磨的光润圆滑,其上暗刻着梵文,典雅大气。
“喂,我说丁冬啊,你小子可不地道,你那簪子是找周先生做的吧!”叫刘峰的水手捅了捅丁冬,羡慕的道。
“谁叫咱丁大哥是一听到郑喜说这个事,就先找了周先生,我们去找周先生,周先生就没空了。”
“其实我觉得当家的更喜欢孟苏那项链些,孟苏是吧,也不枉你一整天就在那边捞珠贝了。”李彦捅了捅孟苏,挤着眼笑道。
孟苏又红了脸,低头道:“我哪有,杨大哥那颗珠子才叫漂亮呢。”他功夫不够,无法越过边界线,只能探手去摸,可是杨昭却是直接翻过边界线,到那边的崖壁去挖的一个巨大的珠贝,难道,杨大哥也喜欢当家的?孟苏不觉抬头偷瞟了一眼杨昭。这些日子,凌清羽和他们天天混在一起,平常打趣说笑和他们勾肩搭背,事情来了的时候爽利果敢,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子,让人忽视了她的样貌,只觉得像阳光一样,温暖人心,让人不觉沉迷,为她去死都愿意。孟苏心想,这样的人,就连杨大哥也会忍不住动心吧?
顾燧则是在打趣手下的单符:“我说单老二,你不是学了木匠活吗?怎么却只是去捞了块珊瑚算数?你看,被人家比下去了吧?”
单符挠挠头,嘿嘿笑道:“俺不是看着他们都跑去砍树,想着要不一样嘛。”
“这姑娘不错,娶回去一定能发家致富。”陈锐在旁边笑道。
“俺没这个想法,”单符连连摇头,道:“俺是要跟老大回去的,刀上舔血的日子,没得害了人家,再说,人家那么好的姑娘,也看不上俺,也就是,”单符的声音低了下去,也不过是有个念想,让她知道自己也欢喜她。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顾燧笑了两声,少年人的爱慕总是最自然的,何况这的确是难得的好女人,只是那些腥风血雨,就还是不要牵连于她了。
“不要嘛,”凌清羽难得的红了脸,想退回去,却还是被郑喜给坚定的推了出来。
脱出了平常的短衣长裤而是换上了一袭白色深衣,广袖长裙,将那丰满的身材勾勒得欲隐欲现,一条粗鞭子拆散开来,盘成了高高的发髻,插了.。。好吧,收到的簪子都插了上去,那杂乱的配饰并不影响原来一个粗狂的野丫头锐变成一个衣襟飘飘,风姿卓然的淑女。
“哇!当家的好漂亮。”众人叫唤起来,还有人吹起了口哨。
凌清羽突然有种自己当街被调戏的感觉,红透了脸颊,扭扭咧咧的被郑喜推到篝火旁。
众人见过了她平时张牙舞爪的样子,又或者爽利的让他们觉得这就是个哥们,这是见她长裙高髻,羞涩绯红的小女儿姿态,不觉都是心下一动,原来,那些小子眼睛没瞎,这的确是个姑娘啊!
老娘我本来就是个姑娘好不好!就算核心里是奔四的女人,但咱这外表可是十六一支花的时候啊,你们脸上那原来如此的表情是啥意思啥意思!凌清羽心里的小人狂叫,但是脸上却带着羞涩的道:“奴家多谢各位大哥了。”
“噗!”“噗!”“噗!”
“喂喂喂!你们别这么浪费,这可是我好不容易酿出来的酒,你们这帮坏小子,偷我的酒就罢了,还这么浪费!”石方非常不满的叫道。
一阵吐后,就是一阵狂咳,郑喜赶紧的道:“来来来!上菜上菜,当家的啊,这条蟒蛇可是三爷带着兄弟们特意去林子里抓回来的,还有这鱼,对了,这长寿面,是我用那面包果磨的粉做的,你尝尝。”
“好!我凌清羽再次感谢大家,今后,有我凌清羽一口饭,必饿不了兄弟们!”凌清羽一撩裙角,站了起来,端起椰子壳盛着的椰子酒,道。
哈哈哈,这才是我们的凌当家啊!喝酒吃肉,她这口一开,顿时热闹起来。
路遥没有凑上去,站在一边看着,那穿着长裙,却撩起一半,袖子挽到手肘上,头发也斜了,还在来者不拒的和人碰杯喝酒的女人。
路遥的手轻轻摸上自己的嘴唇,那里被这女人咬得现在还有些发胀,全身上都是她留下的痕迹,还有在她手里,爽到只想着就这么死了都愿意,路遥的脸不觉又红了。再一想,今天居然只有他不知道是她的及笄日,而且还有那么多人给她送东西,他又觉得心里憋的慌,少年没经历过情事,不知道这种感情叫做吃醋。
凌清羽第二日,在头痛欲裂中醒来。
妈的,椰子酒居然也能让人成这样,那石方是不是放别的东西进去了!揉着石头一样的头,凌清羽一只手去摸桌上的水杯,摸来摸去,水杯没摸到,倒是摸到一个温润的玉,凌清羽一愣,拿过来细看,见是一把小小的上等的羊脂白玉雕成的玉剑,剑上以篆刻着一个古文陆字。
路遥,这小子,凌清羽不觉失笑,这个玉剑她见过,在路遥重伤帮他换药的时候,和昨天那时候,这个是一直挂他脖子上的,应该是很重要的贴身之物。想起少年昨天信誓旦旦的话语,凌清羽不觉摇头,如果她真是十六岁的少女,说不定真的就会相信,可是她却是已经经历太多,路遥和叶十一虽然没说,凌清羽也知道这两人一定有着不输给自己的家仇,只怕一回去,就要踏上他们自己的路途。何况自己的对头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只怕少不了各种困难和艰辛,再好的感情又能经得起多少风雨的考验呢。
“如果事情都尘埃落定后,你还有这样的心思,我就考虑考虑你吧。”凌清羽对着玉剑笑道,然后放进了贴身的小荷包。回到宿营地的时候,天刚刚黑,沙滩上燃起了一座高高的篝火,众人三三两两的忙碌着。
凌清羽让路遥把自己放下来,然后跑了过去,见篝火是用风神号的废料堆起来的,不觉松了口气。
“当家的回来了!”
“当家的!”
每个人都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跟凌清羽打招呼,让凌清羽不觉有些心虚,虽然平常大家也是经常一起玩闹,打招呼很正常,但是今天这怎么看怎么觉得太过热情的态度,她不觉想到,难道是今天和路遥的事情大伙知道了?不能啊?!
“当家的,”丁冬在后面几个水手的推诿下,站在了凌清羽面前,脸上带着可疑的红晕,嘴里咕哝了一句,声音实在太小,让凌清羽不觉问道:“你说啥?”
“这个送给你!”丁冬说完这句,脸更红了,拉起凌清羽的手将一件物事放入她手中,红着脸在水手的哄笑中跑走了。
凌清羽疑惑的拿起手上的东西一看,星光和篝火的照映下,那支紫檀木簪子上血珀雕成的花朵荧光流彩,美的让人心动。
“当家的,这个是我们的一点心意。”少年带着腼腆的笑,捧着珍珠项链的手上满是伤口,珍珠虽然个头不大,但是显然经过细致的挑选,个个都一般大小而且圆润有光泽,将项链放入凌清羽手中,少年也在哄笑中红着脸退开。
随后又有人送上各种礼物,只是每个人都是红着脸送,然后被哄笑而退。
凌清羽望着手中捧着的一堆东西,虽然感动,但是又很茫然,感动的是这些心意,凌清羽知道他们在边界线附近发现了珍珠蚌,但是大多在边界线外,要采集这么多的珍珠,一定不是件容易事,还有那些木雕手链,都来自森林的产物,要进去,只怕都要被蛇咬上两口,凌清羽这几十年收到的礼物不可胜数,但是这种实心实意的,实在是屈指可数,不觉都觉得眼眶里有些发热,但是又实在想不明白,今天啥日子,赶集一样的送我东西。
“好了好了,先让当家的换衣服,今天有的你们热闹呢!”郑喜推开了人群,拉过凌清羽回到她的小屋。
小屋里面也焕然一新,点缀了好些鲜花,而木桌上,摊放着件白色深衣,虽然只是白棉布做成,却在领口和衣摆等地压上了繁杂的花纹,看上去,又华丽又简约。
美服首饰是女人的最爱,凌清羽也不能免俗,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冷静里带着点颤音的问:“今天到底是啥日子?”
郑喜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道:“姑娘,今天是你满十六的生日,按照咱们那的规矩,你今天要及笄了。”
凌清羽一愣,是了,自个上世的生日在十一月,但是这辈子的是八月。及笄是古人一辈子的大事,如果父母还在,一定是要重大举行,只是现在她父母双亡,别的亲戚不如说是仇人,她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事,没想到,郑喜还记得。
“我老娘上船前还来信说,要记得给姑娘办一办,不过现在都是男人,大家伙也不知道怎么办,周先生做了这套衣服,对了,这是杨昭和顾燧送的,这个是我和小十一送的,姑娘,你将就着戴吧。”郑喜一边把东西拿出来一边念叨着,这事他本来没和任何人说的,只是早上送凌清羽走后,就去找周潭做衣服,周潭问做了干啥?郑喜才随口说出来,今天是凌清羽的及笄日,当时周潭房里是没人,可没想到,外面正好有来领木料的丁冬他们,然后不过一刻,大家伙就都知道了。
凌清羽看着面前的一簪一笄,簪是沉香木雕刻,线条粗壮而古朴,簪头云状的雕纹里,镶嵌着一颗硕大的黑珍珠。笄是金丝楠木所做,打磨的光润圆滑,其上暗刻着梵文,典雅大气。
“喂,我说丁冬啊,你小子可不地道,你那簪子是找周先生做的吧!”叫刘峰的水手捅了捅丁冬,羡慕的道。
“谁叫咱丁大哥是一听到郑喜说这个事,就先找了周先生,我们去找周先生,周先生就没空了。”
“其实我觉得当家的更喜欢孟苏那项链些,孟苏是吧,也不枉你一整天就在那边捞珠贝了。”李彦捅了捅孟苏,挤着眼笑道。
孟苏又红了脸,低头道:“我哪有,杨大哥那颗珠子才叫漂亮呢。”他功夫不够,无法越过边界线,只能探手去摸,可是杨昭却是直接翻过边界线,到那边的崖壁去挖的一个巨大的珠贝,难道,杨大哥也喜欢当家的?孟苏不觉抬头偷瞟了一眼杨昭。这些日子,凌清羽和他们天天混在一起,平常打趣说笑和他们勾肩搭背,事情来了的时候爽利果敢,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子,让人忽视了她的样貌,只觉得像阳光一样,温暖人心,让人不觉沉迷,为她去死都愿意。孟苏心想,这样的人,就连杨大哥也会忍不住动心吧?
顾燧则是在打趣手下的单符:“我说单老二,你不是学了木匠活吗?怎么却只是去捞了块珊瑚算数?你看,被人家比下去了吧?”
单符挠挠头,嘿嘿笑道:“俺不是看着他们都跑去砍树,想着要不一样嘛。”
“这姑娘不错,娶回去一定能发家致富。”陈锐在旁边笑道。
“俺没这个想法,”单符连连摇头,道:“俺是要跟老大回去的,刀上舔血的日子,没得害了人家,再说,人家那么好的姑娘,也看不上俺,也就是,”单符的声音低了下去,也不过是有个念想,让她知道自己也欢喜她。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顾燧笑了两声,少年人的爱慕总是最自然的,何况这的确是难得的好女人,只是那些腥风血雨,就还是不要牵连于她了。
“不要嘛,”凌清羽难得的红了脸,想退回去,却还是被郑喜给坚定的推了出来。
脱出了平常的短衣长裤而是换上了一袭白色深衣,广袖长裙,将那丰满的身材勾勒得欲隐欲现,一条粗鞭子拆散开来,盘成了高高的发髻,插了.。。好吧,收到的簪子都插了上去,那杂乱的配饰并不影响原来一个粗狂的野丫头锐变成一个衣襟飘飘,风姿卓然的淑女。
“哇!当家的好漂亮。”众人叫唤起来,还有人吹起了口哨。
凌清羽突然有种自己当街被调戏的感觉,红透了脸颊,扭扭咧咧的被郑喜推到篝火旁。
众人见过了她平时张牙舞爪的样子,又或者爽利的让他们觉得这就是个哥们,这是见她长裙高髻,羞涩绯红的小女儿姿态,不觉都是心下一动,原来,那些小子眼睛没瞎,这的确是个姑娘啊!
老娘我本来就是个姑娘好不好!就算核心里是奔四的女人,但咱这外表可是十六一支花的时候啊,你们脸上那原来如此的表情是啥意思啥意思!凌清羽心里的小人狂叫,但是脸上却带着羞涩的道:“奴家多谢各位大哥了。”
“噗!”“噗!”“噗!”
“喂喂喂!你们别这么浪费,这可是我好不容易酿出来的酒,你们这帮坏小子,偷我的酒就罢了,还这么浪费!”石方非常不满的叫道。
一阵吐后,就是一阵狂咳,郑喜赶紧的道:“来来来!上菜上菜,当家的啊,这条蟒蛇可是三爷带着兄弟们特意去林子里抓回来的,还有这鱼,对了,这长寿面,是我用那面包果磨的粉做的,你尝尝。”
“好!我凌清羽再次感谢大家,今后,有我凌清羽一口饭,必饿不了兄弟们!”凌清羽一撩裙角,站了起来,端起椰子壳盛着的椰子酒,道。
哈哈哈,这才是我们的凌当家啊!喝酒吃肉,她这口一开,顿时热闹起来。
路遥没有凑上去,站在一边看着,那穿着长裙,却撩起一半,袖子挽到手肘上,头发也斜了,还在来者不拒的和人碰杯喝酒的女人。
路遥的手轻轻摸上自己的嘴唇,那里被这女人咬得现在还有些发胀,全身上都是她留下的痕迹,还有在她手里,爽到只想着就这么死了都愿意,路遥的脸不觉又红了。再一想,今天居然只有他不知道是她的及笄日,而且还有那么多人给她送东西,他又觉得心里憋的慌,少年没经历过情事,不知道这种感情叫做吃醋。
凌清羽第二日,在头痛欲裂中醒来。
妈的,椰子酒居然也能让人成这样,那石方是不是放别的东西进去了!揉着石头一样的头,凌清羽一只手去摸桌上的水杯,摸来摸去,水杯没摸到,倒是摸到一个温润的玉,凌清羽一愣,拿过来细看,见是一把小小的上等的羊脂白玉雕成的玉剑,剑上以篆刻着一个古文陆字。
路遥,这小子,凌清羽不觉失笑,这个玉剑她见过,在路遥重伤帮他换药的时候,和昨天那时候,这个是一直挂他脖子上的,应该是很重要的贴身之物。想起少年昨天信誓旦旦的话语,凌清羽不觉摇头,如果她真是十六岁的少女,说不定真的就会相信,可是她却是已经经历太多,路遥和叶十一虽然没说,凌清羽也知道这两人一定有着不输给自己的家仇,只怕一回去,就要踏上他们自己的路途。何况自己的对头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只怕少不了各种困难和艰辛,再好的感情又能经得起多少风雨的考验呢。
“如果事情都尘埃落定后,你还有这样的心思,我就考虑考虑你吧。”凌清羽对着玉剑笑道,然后放进了贴身的小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