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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

作者:卧牛真人 | 分类:科幻 | 字数:577.2万

第九百九十二章 你会后悔的(第四更!)

书名: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 作者:卧牛真人 字数:3251 更新时间:2024-10-11 06:13:15

“你确定?”

孟超微微皱眉,“我不得不说,你实在让人有些失望了,大巴克先生,我还以为高等兽人都是钢筋铁骨,至少能坚持十几二十分钟呢!

“话说,你真的不准备再坚持三五分钟了吗?”

“不!不!不!”

大巴克发出凄厉的惨叫,“快向我提问吧!我什么都说,什么都说,啊!”

最后这声惨叫,源自他皮开肉绽的左腿上,熊熊燃烧的火焰。

孟超用富含易燃油脂的秘药,烧灼他的伤口,暂时封住了支离破碎的血管,将牛头武士悬吊在生存和死亡的分界线上。

“那个村子叫什么名字?”

这是他的第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却令痛不欲生的大巴克彻底愣住。

他已经做好了出卖一切机密的打算。

包括血蹄家族最见不得光的内幕。

但他没料到黑发黑眸的怪物,会问出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什,什么村子?”

“就是那个,从图兰河的支流中把我打捞上来,救了我一命的村子。”

孟超很有耐性地解释,“也就是后来被你们的征召队,毁掉的那个村子。”

大巴克沉默了一会儿。

煞白的牛脸上,渐渐浮现出困惑和惊讶交错的表情。

仿佛不敢相信,孟超不惜得罪整个血蹄家族,煞费苦心将他抓到这里,仅仅是为了这么无关紧要的事情。

但在秘药刺激下,伤口烧灼处的刺痛却还在持续。

并且随着他的每一次呼吸,变得越来越无法忍受。

为了尽快摆脱无尽噩梦般的折磨,他只能老老实实说:“彩螺村,那个村子叫做彩螺村。”

“彩螺村……”

孟超陷入回忆,喃喃道,“没错,我记得那个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沿河而居,村民们很喜欢从河里摸来七彩纷呈的螺蛳,将螺肉吃掉之后,就把螺壳串起来,制作成半透明的风铃,挂在床头或者门框上。

“当我在黑暗深渊的边缘挣扎,灵魂之火随时都会熄灭的时候,我听到了那些风铃‘叮叮当当’的碰撞,还有孩子们和风铃一样清脆悦耳的笑声——村子里的孩子们,最喜欢围绕着风铃嬉戏打闹,或是鼓起腮帮子,用力吹气,让风铃越转越快,所有五颜六色的螺壳都会飞起来。

“是村民们的精心照料,还有孩子们的笑声,把我从死亡边缘硬生生地拽了回来,否则,我早就变成图兰河底,一副被鱼虾啃噬殆尽的骸骨了。

“那实在是一群很善良的村民。

“也实在是一座很漂亮,很宁静的小村庄。

“你们实在不该毁掉那里的,大巴克先生。

“当你们在彩螺村烧杀抢掠,恣意破坏和奴役的时候,我才刚刚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还处在半死不活,连一根手指头都举不起来的状态,我没办法阻止你们的兽行,只能牢牢记住你们这群畜生的样子,特别是你,脑袋上一大一小的两支牛角,我记得自己当时就和你说过——”

孟超冷冷对大巴克说了五个字。

大巴克这才想起来,当他们毁掉彩螺村,并且将这头黑发黑眸的怪物拖回黑角城的时候,这头怪物曾经微微睁开肿胀的双眼,对他说过同样的音节。

当时,大巴克还以为这头怪物仅仅是在发出毫无意义的痛苦呻吟。

但如果他会地球语言的话,那时候就应该知道,孟超对他说的是:

“你会后悔的。”

大巴克愈发迷茫,也愈发恐惧。

他真想声嘶力竭地呐喊:“你疯了吗,那仅仅是一群鼠民,一群既卑贱又弱小的鼠民啊!值得为了一帮贱民,招惹方圆数百里内最为强大的血蹄家族,甚至整个血蹄氏族吗?”

但孟超幽深如冰窟的眼神,却将他的呐喊统统吸收、冰冻并且粉碎。

“村民呢?”

孟超继续问,“那些救了我一命的村民们,有不少人都被你们抓住了,他们都去了哪里?”

“就在黑角城。”

大巴克急忙道,“一小部分留在血颅角斗场当仆兵,大部分都送到黑角城各处去当奴工了。”

孟超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孩子呢,孩子都被你们杀光了?”

“不,没有,我们没有杀死孩子!”

似乎感受到了孟超身上散发出来,比死亡更加恐怖的末日气息,大巴克吓得魂飞魄散,连珠炮般道,“我们没杀孩子,把他们一起带回了黑角城,相信我,我们没有杀孩子,你应该看到的,你应该看到很多小孩子跟着征召队一起跑的!”

孟超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被吊在渔网里,半昏不醒的时候,似乎是看到了不少鼠民孩子,在牛尾长鞭和荆棘长矛的威逼下,跌跌撞撞,跟随征召队的场景。

“为什么?”

孟超问,“在很多偏远山村执行征召任务的时候,你们只会带走青壮年,杀死所有老弱妇孺,或是留他们在满目疮痍的废墟上自生自灭。

“为什么到了彩螺村,你们还带走了所有孩子——孩子有什么用,又不能打仗,不是会浪费很多宝贵的食物吗?”

“有用的,鼠民小孩也是很有用的。”

大巴克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偏远山村距离黑角城实在太远,如果将所有人都征召过来的话,沿途就要浪费太多粮食,的确不划算。

“但彩螺村距离黑角城并不远,而且,沿着图兰河走,沿途既平坦,无需翻山越岭,有时候还能坐木筏,运送一个仆兵或者奴工的成本并不太高,所以,可以多抓一些人回来。

“成年人抓来,就当仆兵或者奴工,小孩子抓来,可以当垃圾虫!”

“垃圾虫?”

孟超道,“那是什么?”

“就是清理黑角城的化粪池还有排污管道的奴工。”

大巴克说,“您知道的,高等兽人吃得多,拉得也多,最近的黑角城,又一下子涌进来十几倍的人口,偏偏我们的下水道,又是几千年前祖灵建造的,很多地方年久失修,又崩塌堵塞了。

“如果不时常派人,钻到下水道最深处去疏通清理的话,各种垃圾还有污物,随时都会火山爆发的!”

孟超恍然大悟。

“因为鼠民小孩的身材娇小而且骨骼柔软,便于在崎岖狭窄的管道里面爬来爬去,所以,你们让这些孩子钻到下水道最深处,去执行如此肮脏的工作?”

孟超道,“等一等,不仅仅是肮脏而已,下水道深处不是会积累大量的沼气,随时有可能把人熏死的吗?”

“……”

大巴克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万分委屈地说,“所以,只能让鼠民来当垃圾虫——他们只是鼠民啊!”

孟超叹了口气。

“好吧,青壮年和小孩子都被你们抓到黑角城里执行各种肮脏、危险、绝望的任务,剩下的人呢,那些老人、病人和残疾人,统统都被你们杀光了?”

“没有,那天我们真的没杀太多人,他们只是鼠民,杀起来根本没意思!”

大巴克叫道,“我们只是烧掉了他们的屋子而已!”

“这就是另一件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了,为什么?”

孟超说,“如果你们的目的,仅仅是‘征召’足够多的奴隶和炮灰,并且征缴所有的曼陀罗果实,那么,你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为什么临走之前,还要放一把大火,将整座村庄统统烧个一干二净呢?

“而且,据我所知,你们不仅仅是在彩螺村这么干,几乎在所有的鼠民村庄都这么干。

“这似乎不能用指挥官的残暴来解释,好像是某种统一的命令。”

“没错,没错,其实我并不想烧掉彩螺村的!”

大巴克忙不迭地点头,“请您千万相信,我只想将那些青壮年抓回来,不是,是征召回来,带他们摆脱平庸的生活,踏上一条无愧于祖灵的荣耀之路!

“是,是卡萨伐大人下的命令,是他要求我们毁掉征召之路上的所有村庄,就算我不丢出第一支火把,别人也会这么做!”

“原因。”孟超说。

“为了征召更多的鼠民!”大巴克飞快道。

“解释一下。”孟超说。

“征召队的人手有限,不可能将全村鼠民都带到黑角城,只能先带走其中战斗力和劳动力最强的青壮年,但剩下的老弱妇孺,挑挑拣拣的话,说不定也能派上用场,所以,要烧掉他们的房子。”

大巴克详细解释,“征召队已经收缴了所有的曼陀罗果实,再烧掉他们的房子,他们既没有食物,也没有住的地方,想要活命的话,就只能迁徙,朝着有食物,有房子的地方迁徙。

“方圆数百里内,哪里的食物最多,房子也最多呢?当然是黑角城!

“所以,用这种办法,根本无需牛尾鞭和荆棘枪的威逼,这些贱民自己就会主动跑到黑角城附近来了!”

孟超想了想。

“不太可能吧?”

他说,“这些缺衣少食的老弱妇孺,能够翻山越岭,长途跋涉,抵达黑角城吗?”

“当然不可能全部抵达,十个里面能有两三个抵达就不错了。”

大巴克说,“不过,这正是我们需要的啊,毕竟过去十个手掌年的繁荣纪元实在太漫长,繁殖出来的鼠民太多了,多到氏族大军根本不可能带上这么多人,那当然要好好遴选一下,看看谁才最有资格,成为炮灰和奴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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