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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狐为祸

作者:占孤城 | 分类:科幻 | 字数:202万

第49章 山货和草狗

书名:养狐为祸 作者:占孤城 字数:2655 更新时间:2024-10-11 07:16:14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尽量避开她的眼神,这个女人给我的感觉比山里的狼还危险。

很多人都说狐狸狡猾,其实狼也不差,就如前几天进第五道山梁,我就中了狼群的陷阱,如果不是夏军叔出现,我早就嗝屁了。

狼能够猜出猎物的心思,设置陷阱让猎物入套;同时在追逐猎物的过程中,它们会因地制宜地改变策略,而且不死不休!

但这个女人却给我比狼还要危险,更令人惊惧的感觉。

我开始有些后悔喊出声了。

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进来了,那就要将眼前这件事解决。

我伸手抹了一把脸,抬起头对着长发女人说:“病床上这位老太太并没有死,她只是进入了一个十分特殊的状态而已。”

“特殊的状态?”率先反应过来的是发白医生,他急忙问我,“小伙子,你说的那个特殊状态指的是什么,假死么?”

“不是。”我摇了摇头,随后将璃阳气这种说法告诉在场众人。

结果,得到的反应很简单,那两个护士捂嘴偷笑,白发医生眉头拧在一起,面色凝重,而套装女人更是走过来想要把我轰出去。

长发女人忽然阔步走到我跟前,她忽然伸手抓住套装女人的头发,猛地往后一扯,疼得套装女人当即捂着头缩在地上。

长发女人踩着高跟,恰好到我的肩膀过,她微微抬起头,那张令人百看不厌的脸上泛起了一丝冷峻之意:“按照你的意思是说,我姥姥肉身还好好的,但是她的灵魂却已经离开了?”

“不,没有离开。”

我看了一眼四周,随后退回到门口,在感受风的同时,我也在感受那股微弱的璃阳气。

师父在“半仙手札”里提到,人有许多体质,其中一种就是通灵体质,而我恰恰拥有这种比较特殊的体质。

通灵体顾名思义就是很容易感受到那些灵异气息,一般拥有这种体制的人,在东北都是“出马弟子”,南方不是出家为道、为僧,就是成为灵媒。

那微弱的璃阳气是顺着病床旁边的窗户缝隙里流出来的,我因此转头看向那边,随着我的目光,很多人同样也看了过去。

当然,包括我在内,大家都没有看到任何东西。

“你在看什么?”

长发女人淡淡地问。

这个女人真正的可怕之处在于冷静,我认为她比身为刑警的程慕晴更加冷静。

刚才她哭得是那样伤心,就如同一个无助的少女,仿佛一个即将溺水的孩子,拼命地想要伸手去抓住那最后一刻救命稻草。可不过只是一个转眼,她就变得凌厉异常,像是一头领着狼群狩猎并能够掌控全局的狼王,她高高在上,并且机智果敢。

我在寻找那老太太的离魂。

女人听到这话,猛地伸手抓住我的手臂,她力气很大,手臂上传来了十分剧烈的痛感。

当她意识到自己失态的时候,这才松了手,冷冷地说:“你真的能够看到我姥姥的魂魄?”

我摇摇头:“不行,眼下我手上没有工具,看不到;而且,就算有工具,如果她身上的璃阳气不够强烈的话,我也看不清楚,最多只有一个大致的轮廓。”

女人再一次抓住了我的手臂,只不过这一次她稍稍收了力,虽然紧却也不疼。

“要怎么样才能看到我姥姥?”

既然已经进来了,肯定要把这件事处理好,无论老太太的离魂如何。我当即对着长发女人说:“我的工具都放在家里,现在就回去拿。”

我想转身,但是长发女人却仍旧抓着我的手臂。

又是一阵微风吹来,而我鼻子里嗅闻到的,却是一阵淡淡的香馨,那香馨似糜非麝,人嗅闻了之后会很自然地产生一种古怪的心理冲动,好像极想冲上前,将眼前这个人间极品搂入怀中。

与此同时,我的衣领忽然一阵窜动,接着小狐狸就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中探出头来。

小狐狸的忽然出现,使得长发女人受了一丝惊吓,她猛地松开手,而我也后退了一步。

我定定地看着长发女人:“这位姐姐,我是山里人,也是猎人,我们猎人最讲究的就是一个信义,开弓没有回头箭,水栽落花并蒂莲,既然这件事我插手管了,就肯定要管到底。”

长发女人这一次是真正地打量我,她微微蹙眉道:“你是猎人?”

“对。”对于自己的身份,我十分坦诚,而且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很低微的职业。

她又问:“你不是出马弟子?”

我笑了笑说:“我不是,不过我师父是半仙。”

长发女人那一双桃花眼微微泛着丝丝精芒,此时的她给我的感觉十分危险,因为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面对一头能够自主思考的山大王,实在太恐怖了!

她忽然转头对着身后那个之前用手帕擦眼泪的男人说:“之之,你开车载他回家,然后带他过来。”

男人耸耸肩,微微侧头,用一种跟女人一样的口吻说:“好吧。”

说着,男人就埋着跟女人踩高跟一样的步伐走到我面前,他先是凑到我面前跟狗一样嗅了嗅,之后捂着自己的鼻子:“你身上这都是什么味啊。”

“男人味和狐狸味,咋了?”

话说,我很讨厌有人对我显露出这样的姿态。

男人捂嘴笑了笑,随后一挥手:“跟我走吧。”

我也没迟疑,跟上了他的步伐。

途中,我们叫唤了一下姓名,他同时也告诉我他的身份。

他叫胡丙之,而那个长发女人叫谷觅妘,是声谷集团的董事长兼ceo,素有什么商界女王之称。

我他所说的那些都不懂,也不清楚,那个谷觅妘有多厉害,唯一能让我感受到谷觅妘非同寻常的,是她停在地下停车场里的轿车。

那是一辆酒红色的轿车,是什么牌子我认不出来,就是一个很大的圆圈,被切成四块,两百两蓝,最外圈是黑色的,上面还有三个英文字,分别是bmw。

胡丙之给我开了车门,见我冷冷出神,不禁笑着说:“第一次坐这么豪华的轿车吧?”

我点点头:“确切地说,是第一次坐轿车。从小到大,我只坐过公交车、摩托车、面包车和火车,轿车还是头一回,在我们乡,只有乡长和李大昆才有轿车。”

胡丙之条件反射地问了一句:“李大昆是谁?”

“哦,他不是个东西,你不用在意。”

胡丙之耸耸肩,转身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径自坐了进去。

我的个头有点高,因此缩着头进去,本来以为这轿车里面看着不大,应该会很拥挤,可是当我坐进去之后才发现,这里头比想象中的要宽敞很多,而且汽车座椅是真皮制成的,坐起来相当舒服,感觉自己半个人都要陷进去一样。

“哎哎,把车门带上啊,你不关车门,我怎么开车?”

“哦,抱歉,抱歉。”

说着,我伸手去拉扶手,因为害怕自己过于用力把车门摔坏,我轻轻地搭着车门,当车门接触到车身某个位置的之后,只听车门发出一个机械声音,然后竟然自己自动关上了。

“哇,这玩意儿还能自己关上啊,老神奇了!”

胡丙之翻了翻白眼:“山货!”

胡丙之将车开进白石村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旁边观看,但都没有上来。

我跟他下了车,当他看到我住的是红砖房的时候,却死活不敢进来,反复地问我是不是想谋财害命。

我一拍脑门,苦笑着进去拿东西。

见我提着一个画着鲜花和牛粪的帆布包出来时,这胡丙之更是趴在墙壁上,笑得那叫一个花枝乱颤。

我轻飘飘地经过他身边,回了一句:“草狗。(注:又称狗尾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