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疯人怨
作者:飘浮的遐想 | 分类:游戏 | 字数:8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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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玉碗不碰瓷碗
就像你穷到只剩一根烟,因为我们俩交情好,你才答应你一口我一口轮流抽。如果我还特矫情,嫌不卫生,那么就只有忍着烟瘾不抽了。
他们吸毒也一样的道理。
有时一共就半针管毒品,别人好心带你玩几针,你还矜持嫌不卫生怕得病。稍一踌躇,这半管毒都没了,别人会抢去注射了。
所以,大多本地市民都知道此处的可怕,怕被有精神问题的流浪汉们莫名其妙的伤害又找不到人赔偿,怕被他们传染各种疾病……
甚至连无孔不入的媒体同志们都不敢轻易来这里,有时新闻需要没办法了,也是用着高倍距的摄像机,躲百米开外偷偷拍摄。
也正是因为媒体不怎么来,否则像曹国庆这种身份的人,接二连三的往这里跑,早就成了惊破天的稀奇新闻了。
假如曹国庆常来这个流浪汉广场的新闻一出,这周边的所有门面房都要涨价。因为人人都明白,首富不会无缘无故来这里,肯定是看中了什么,投资需要。
这群流浪汉并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们,他们往往也无视任何朝他们张望打量的人,他们的每一条神经似乎都麻木了,缺乏了正常人应有的正常反应。当然,我估计他们可能也不认识这个朝他们指指点点的微胖男人是这座城市的首富。
一群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人注意的流浪汉在此刻竟然被一个举手投足都会震撼整个城市的富豪在打量着,羡慕着。
这种荒唐的事情让我笑出了声,笑完又觉得有点悲哀。
因为我也失眠过,痛苦过,我明白确实是千金难买好睡眠,千金难买快乐。
我突然觉得不止是曹国庆在羡慕他们,我好像也有点羡慕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
当人活到他们那种境界时,什么也无所谓时,就真的是如坐地成佛,四大皆空了。
每个人活的都累,无非就是每个人在意别人怎么看他,评价他。如果都能像流浪汉或精神病那样无拘无束,那或许每个人也就开心了。
我想了很久才回应曹国庆道:“是的,他们很开心,因为他们已经退化到和猪狗差不多了,只要有吃有喝有住就行了。根据马斯洛统计的人活着所必须的五项需求,排第一的是生理需求。他们的欲望只局限于基本的生存需求,不会有什么改变,也不指望有什么改变了。活得像猪狗一样简单,自然也就开心了。你见过猪狗在那皱眉沉思烦恼么?”
我和曹国庆都不开心,但我们都辉煌过,或正在辉煌,无法像他们那样舍弃一切,过猪狗一样一无所有的日子。
“活得简单,活得简单……”曹国庆像念经一样重复着这句话。
到了曹国庆这种日理万机的程度时,身边无数人要和他勾心斗角,要想活得简单,已经是种奢侈。
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你若太简单,那就处处吃亏给人欺负。
一个披头散发的乞丐咧着嘴朝我们走来,伸出手乞讨。他破烂的袖子下露出一截干枯瘦瘪如同烧过的烂木头一样的黑色手臂,且满胳膊都是密密麻麻的针眼,显然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瘾君子。
真正的富豪身上要么是一撂银行卡,要么是一撂百元大钞,很少有零碎现金。而我注意曹国庆没带包,下车后是空手跟我踱过来的,显然身上一文钱没带。
曹国庆摸摸口袋后摇摇头,表示没有零钱。
那乞丐像没看到似的,仍固执的将手往曹国庆那儿伸长,并靠近了些,他身上散发着死尸一样的腥臭味,这使我们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几步。
“说了没钱!”曹国庆咆哮了。
乞丐显然不信:“你们一看就是大老板。”朝我们步步紧逼。
曹国庆不仅在他的商业帝国里是皇帝一样的存在,就是整个城市里,也没有几人敢不给他面子。
所以虽然他并不是一个暴躁的人,可是因为习惯了说一不二,习惯了唯我独尊,习惯了一句话不说第二遍,再加上他刚死了儿子心情极端的不好,现在这个乞丐简直就是触犯了他的逆鳞。曹国庆现出了一脸厌恶的样子,穿着高档皮鞋的脚抖了抖,好像准备踢乞丐一脚似的。
广场只有角落有一排茂密的树,流浪汉们都在那歇息,其他地方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直射下来。
夏日的上午,阳光已经很灼人了。
我躲避太阳直射低头眯着眼,好象瞟到那乞丐藏在袖子里的左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我定晴一看,冒出一身冷汗。
我忙掏出五十元钱递给乞丐,将曹国庆往我身后拉了拉。
“兄弟,我这就五十块钱,拿去买包烟抽吧。”
“谢谢!”乞丐拨开污秽的披肩乱发,露出看不见面目的漆黑脸庞,冲我咧嘴一笑,现出一口黄牙,看来他的精神是正常的。
“小意思,不谢!”看着乞丐离开,我才松了一口气。
“你没事吧?怎么对一个乞丐很害怕很尊重似的?”曹国庆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我从不欺凌弱势群体,不仅仅是因为我天性善良,还有个原因是我坚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
一个什么都有的人,去跟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斗气,打架甚至结仇,那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因为什么都有的人做错事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大于一无所有的人。
他本来什么就没有,把你弄成什么样,他的生活也不会有多大改变,而你就不一样了,你会失去名声,金钱,甚至地位。你失去的东西将远比他多,何必玉碗碰瓷碗?
有时候,有钱人不和穷人多纠结,聪明人不和傻子争吵,不是因为懦弱,是因为他计算成本后,觉得不值得。
听过一个故事,曾经有个饭店老板,因为厌恶一个乞丐老是堵在自家门前问食客乞讨,踹了乞丐几脚,赶他滚蛋。
尝尽人情冷暖受人歧视的乞丐照说面对这种情况也该习惯,可是人的忍耐度就像一根弦,有人宽松有人紧绷,但不管怎样,总有绷断的时候。虽然乞丐的那根叫做尊严的弦总是比旁人拉的更长,可它也总有断的时候。
很不巧,这次就断了。
这个乞丐万念俱灰,夜里吊死在饭店老板门前,从此这个饭店老板的生意一落千丈,很快就关门大吉。
谁愿意去死过人的饭店吃饭?不晦气吗?
我跟曹国庆解释道:“这群人跟精神病一样惹不得,你把他打伤,你该怎么赔付就怎么赔付,还落下竟然欺负这种弱势群体的难听名声。他若把你打伤,他们没有民事赔偿能力,对他们而言,坐牢不是惩罚,反而是居住条件和伙食条件都得到了一次改善。”
“我养着一帮律师干什么用的?我养着一群黑帮小弟干什么的?我连一个流浪汉都不能欺负了?”曹国庆一脸不服气的样子。
我相信曹国庆没有吹牛,他这样的人,黑白两道通吃本就不在话下。
“你刚没有注意到他的左手么?他左手里有一根针管!他是个吸毒者!你还不明白吗?”
“那又怎么样了?”曹国庆还是不明白。
见他还不懂,我给他说了个故事。
我的老家,有一个小伙为在女友面前装逼,踢了某个扒着他脚乞讨防碍她谈恋爱的瘾君子流浪汉一脚。后来那个流浪汉恼羞成怒,用他的吸毒针管扎小伙子。
雄性爱在雌性面前卖弄力量和装逼是所有动物的天性,爬行动物、飞行动物,两栖动物概莫能外。比如孔雀开屏展现羽毛,刺猬求偶时拼命的转圈,据说亚马逊热带雨林还有一种会飞的青蛙,求偶时为了展现自己身体的力量,会傻逼一样,从一棵树蹦到另一棵树,不知疲倦的来回蹦,蹦的又高又远就像飞一样。
这小伙子作为人类,自然也不例外。
见流浪汉敢还手,于是他显出了更加彪悍的战斗力,如游戏中的能量槽蓄满状态,这小伙子迅速进入暴走疯狂的状态,将这流浪汉打的哭爹喊娘鼻青脸肿。
姑娘在旁边拍掌叫好,觉得男友真牛逼真厉害,可以一辈子保护我。
看起来这姑娘似乎价值观有点扭曲对不对?
其实不然。
小县城的女孩都喜欢有点痞的男人,打架猛的男人。这也是为什么你读书时,班花总是给社会上的小痞子骗走而不是给品学兼优的班长追走的缘故。
女人都喜欢有能力的男人,而男人的能力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办事的能力,挣钱的能力,交际的能力等等。
但不管什么年纪的男人,都必须要有一个基本的能力,就是得有点战斗力,有强壮的体魄,可以保护身边的女人不受别人欺负。
得到伴侣的叫好,小伙打的更加起劲了,最后流浪汉多处粉碎性骨折,全身有洞的地方都在流血。
小伙子威风凛凛,感觉自已酷毙了。
看起来是小伙大获全胜了对不对?毕竟针扎一下,就跟蚊子叮一下似的,疼一会不就没事了?
其实错了,真正的输家是那个小伙子,他一败涂地,输掉了整个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