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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泼皮

作者:很废很小白 | 分类:历史 | 字数:185.9万

187.第186章 0183【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书名:大宋泼皮 作者:很废很小白 字数:4340 更新时间:2024-10-11 10:42:21

砰!

一锤下去,封石并未被砸碎,只是裂开了一条缝隙。

以他的力道,一锤只砸出裂缝,足以说明这块封石有多厚。

韩桢挥舞铁锤,一连又是三锤。

轰!

但听一声巨响,宽厚的封石从中断裂,露出一条斜向下的甬道。

韩桢没有立刻下去,而是静静站在那里。

只看这块封石便知道,下方宝库一定处于密封状态,上百年没人进入,需要让里面的空气流通一下。

等待了大约一刻钟时间,韩桢接过手下递来的火把,吩咐道:“你等十人随我进去,剩下的人在上方警戒!”

“得令!”

三百士兵齐齐高喊。

这就是他挖宝藏,为何要带士兵,而非民夫的原因。

不管是忠诚还是执行力,又或是体力,都远非民夫能比。

若遇到紧急情况,比如山匪袭击,拿上武器立即就能作战迎敌。

一进甬道,一股浓郁的石灰味,混合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立刻扑鼻而来。

整个甬道非常干燥,韩桢举起火把,仔细查看了一眼封石的连接处。

竟是用了糯米灰浆,难怪封闭性这么好。

糯米灰浆与三合土不一样,三合土只是需要用到糯米水,而糯米灰浆则是将糯米彻底熬煮烂,然后加入石灰搅拌成泥浆。

成本非常高,一般用糯米灰浆修建一千米长的城墙,就需消耗近五十吨糯米。

在生产力低下的古时,不管哪一个朝代,这样的消耗都吃不消。

而糯米在古时又非主食,只有小规模种植,因此糯米灰浆只会在重要建筑上使用。

贵是真的贵,但好用是真的好用。

糯米灰浆凝固变硬需要十天时间,待到彻底变硬后,便水泼不进,火烧不穿,铁钉不穿,使建筑历经数千年而依旧牢固。

沿着甬道走了近十米,一道厚重的封门出现在眼前。

麻希梦先前开过一次宝库,这道封门以及上方的封石,显然都是后加的。

但即便如此,宋初距离现在,也已经有上百年了。

拿起铁锤在封门上敲了敲,立刻传来一阵阵低沉的闷响。

仅凭声音就能判断,这块封门石起码有半米厚,说不定后方还有顶门柱。

这么厚的封门石,只能连凿带砸。

也多亏他带的人多,否则还不知道要凿到什么时候。

韩桢吩咐道:“凿门,五人一批,每人凿一刻钟,累了就上去换人!”

没法子,甬道不够宽,最多只能容纳五人同时工作。

回到地面,五名士兵取了工具后,下到甬道开始凿门。

很快,甬道中便传来一阵阵清脆的敲击声。

趁着这个功夫,韩桢迈步来到松树下,开始仔细打量起老虎。

这厮看上去毛绒绒的,实则摸上去,毛发却是硬的,如同一根根细钢针。

似乎不习惯被摸,猛虎晃动脑袋,张开大嘴,作势要咬韩桢的手。

啪!

韩桢反手就是一巴掌。

猛虎怂了,耷拉着脑袋任由他揉搓。

野兽的恢复能力着实强悍,昨日傍晚后脑处被打的伤口,此刻已经结痂,照这个速度,用不了几天便会修复。

其他地方倒是没有受伤。

拎起后腿瞥了一眼,嗯,是个带把的。

这家伙卖相确实没话说,体型都快赶上东北虎了,威风凛凛,尽显霸王之气,唯一的缺点就是味儿太大。

不知不觉间,一个时辰过去了。

“统制,封门石凿开了!”

就在这时,一名士兵快步跑来。

闻言,韩桢蹭一下站起身。

重新下到甬道,只见封门石被凿开一个口子。

尘封百年的腐朽气息,缓缓从口子里溢出。

只要凿开了口子,接下来就方便了。

韩桢唤来一个士兵,接过他手中的铁锤,吩咐道:“都退后!”

待到五名士兵后退几米,韩桢抡起铁锤就是一顿砸。

在士兵们惊骇的目光中,厚重的封门石碎裂开来,化作一块块碎石,轰然倒塌。

下一刻,韩桢眉头一皱,赶忙屏住呼吸。

“退出去!”

说罢,一行人退出了甬道。

直到目前为止,这群士兵都不晓得自己来此地是何目的。

这就是军人,他们需要做的就是服从、执行。

而不是问为什么!

照例等了一刻钟,待到地下宝库与外界空气流通之后,韩桢手指向一个队正,下令道:“领一个小队,随我下去!”

“得令!”

那队正抱拳应道。

一行人举着火把,再次下到甬道中。

踩着封门石的碎块踏进宝库中,眼前的一幕,让士兵们倒吸了一口凉气。

三千万贯金银铜钱堆积在一起,是什么概念?

只见在火把的映照下,一堆堆小山丘般的铜钱,映入眼帘,其中还夹杂着几座金山银山以及玛瑙珍珠玉石。

环顾一圈四周,韩桢发现自己站立的这一片区域则很空旷。

显然,最初整个宝库都堆满了金银财宝,麻希梦迫于无奈,捐出了一半,这才导致宝库空旷了大半。

咕隆!

那名队正咽了口唾沫,喃喃自语道:“这是谁家的坟墓啊,竟有这么多财宝。”

都这会儿了,他还觉得此行是在盗墓。

不过想想也是,他们来到这里后的所作所为,确实与盗墓无异,关键是上面还有一个小坟丘。

韩桢迈步走上前,弯腰抓起一把铜钱。

得益于密封干燥的环境,这些铜钱并未出现大面积锈斑。

即便有少量的绿色锈斑,刷洗一番就好了,不影响使用。

随手将铜钱抛在地上,韩桢又来到一座银山前。

白银铸成的银铤已经隐隐发灰,泛出黑色的光泽。

目视一番,这一座银山,起码得有个七八万斤,按照现在的银价折算,相当于三四百万贯。

看钱眼前的财宝,韩桢不由心潮澎湃。

在士兵眼中,这些都是钱财,但在韩桢看来,却是千军万马,以及无数火器!

俗话说得好,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打仗打的就是钱!

强压下心头翻涌的思绪,韩桢下令道:“你等将门口的碎石块清理出去,然后唤上面的人下来搬钱。”

“得令!”

队正拱手应道,随后带领手下士兵开始搬石头。

很快,碎石块被清理干净,一队队青州军士兵也背着箩筐下到宝库中。

每个人一进来,都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惊叹过后,也没有旁的想法。

对他们这群底层百姓来说,若是遇到几十上几百贯,可能还有些想法。

但几千万贯,已经超出了预期阈值,心中升起的不是贪念,还是惶恐。

这就好比后世普通人,走在路边看到几百块,或许会开心的收下,但若是遇到几千万甚至上亿,估计第一反应就是报警。

环顾一圈众人,韩桢缓缓开口道:“这些钱都是往后你等的月俸和赏赐,莫要起了贪心,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偷窃钱财是什么罪责,伱等心中应当清楚。”

这番话很有技巧。

毕竟财帛动人心,若只是用军法警告,效果不一定好。

但再加上前面那一句,这群士兵心中的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这笔钱是军费,往后自己的月俸和赏赐,也都在这笔钱里。

所以,在他们看来,这笔钱有自己的一份,只是暂时保管在县长那里,迟早都会发到自己手上。

韩桢顿了顿,继续说道:“此次前来的将士们,每人领五贯钱赏赐!”

“多谢统制!”

闻言,士兵们顿时双眼一亮,齐齐高喊。

面对数千万贯惶恐,但五贯钱的赏赐,却让他们眉开眼笑,心中欣喜。

这,就是人性!

三百青州军将士干劲十足,一个个拿起箩筐,开始往上运钱。

在韩桢的指挥下,一筐筐铜钱被运到地面上,堆放在牛车上。

待到牛车装满后,便由士兵们护送着,押运回军营。

钱太多了,人不够用。

无奈之下,韩桢又从军营里调来了五百人,另外又在县城里征用了一百五十余辆牛车。

近三百辆牛车,一趟趟不断来回,从上午直到傍晚,才将三千万贯钱财,全部运送回军营。

好在这三千万贯中,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占了大半,否则若全都是铜钱,就是运到明天晚上都运不完。

军营的库房根本堆不下这么多钱,最后只得把武库腾出来,用以临时存放。

卸完最后一辆牛车的钱财,八百士兵一个个累得瘫坐在地上,就连拉车的牛,嘴边都累出了白沫子。

早有士兵给牛车解开套索,好吃好喝的伺候。

韩桢站在库房门前,拍了拍手道:“来,发赏钱了!”

哗啦!

听到发赏钱,原本还东倒西歪,躺在地上的士兵们瞬间就精神了,刷了一下全部站起来,昂首挺胸,军姿整齐的排成长队。

韩桢领着两名书吏发钱,账房则握着毛笔,坐在另一边的长桌前。

每当发完钱,便会有一些无亲无故地士兵,来到账房面前,把刚得的赏钱,又存进库房之中。

这一举动看似多此一举,韩桢完全可以事先统计愿意存钱的士兵,不发给他们,然后直接让账房记账。

实则却大有门道。

领到钱再存,旁人看来属于脱裤子放屁,但对他们而言意义完全不同。

待到发完赏钱,天色已经开始渐渐变黑。

而领到赏钱的士兵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勾肩搭背,有说有笑的前往食堂吃饭。

就在这时,江四娘在两名士兵的陪同下,从山中工坊回到军营。

韩桢笑问道:“今日值差感觉如此?”

江四娘答道:“很清闲,只需记记账,大多数时间都无事可做。”

韩桢又问:“匠人们呢?”

“三个工坊的匠人做事都很认真,俺看了片刻,起初有些生疏,不过渐渐的就熟练了。”

制造黑火药并非什么难事,而且还是流水线作业,每个工坊的匠人,只负责一道工序,能有多难?

稍微麻烦些的,也就制粒车间,需要将调配好的火药,掺入适当比例的尿液,用筛网摇出颗粒。

这就是个熟能生巧的事情。

好歹是官营作坊的匠人,这种事情还不是手拿把掐?

韩桢叮嘱道:“天色不早了,先回去罢。”

“嗯!”

江四娘点点头,坐上了家中的牛车。

韩桢则牵着猛虎,跟在牛车后方。

一路回到家中,只见韩张氏独自一人端坐在客厅里,手上做着女红。

见到两人回来,她立刻停下手中针线活,起身道:“二郎,四娘可用过饭了?”

“还未用饭。”

韩桢摇摇头。

闻言,韩张氏立刻吩咐丫鬟:“将锅里热着的饭菜端上来罢。”

坐下后,韩桢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杯凉茶,口中问道:“悠悠他们呢?”

韩张氏解释道:“访友去了,麻老丈说县城里有一位故友,难得来一趟,自然要去拜访。”

韩桢点了点头,而后说道:“嫂嫂,过几日随我一起去益都罢!”

韩张氏心头一暖。

本以为韩桢有了新欢,可能会嫌弃自己。

毕竟麻舒窈不论年龄、长相、家世,还是气质谈妥,都不是自己这个乡下农妇能比的。

为此,昨夜她一直患得患失,连觉都没有睡好。

眼下听到韩桢要带自己去益都,心中忍不住一阵雀跃。

“奴……俺听二郎的。”

韩张氏下意识的想自称奴家,可一想到江四娘也在,赶忙改口。

奴家,在唐宋之时,并非贬义词,而是一种类似于撒娇性质的可爱自称。

比如唐高宗李治的小名就叫稚奴,翻译翻译就是可爱的小野鸡……

宋时女子的自称,是有讲究的。

女子只有在面对极为亲密的男性时,才会自称奴家。

先前未表露心迹时,韩张氏都是自称俺,两人成了好事,确立了亲密关系后,便立马改口称奴家。

说罢,韩张氏悄悄偷瞄了一眼江四娘。

见江四娘似乎并未在意两人的对话,自顾自地整理着账本,她不由松了口气。

这番掩耳盗铃的举动,着实有几分可爱。

韩桢强忍着亲昵的举动,端起凉茶一饮而尽。

这时,韩张氏似是想起了什么,问道:“二郎,安娘那边……”

“明日我去一趟小王村,交代些事情。安娘那边我会问一问,她若是愿意,也一并接过去。”

听到韩桢的回答,韩张氏不由点了点头。

老实说,搬去益都郡,她心里总觉得有些不踏实,担心自己闹出笑话,折了韩桢的面子。

有安娘陪着,起码有个伴。

不多时,丫鬟端着饭菜来到客厅。

招呼一声后,韩桢端起饭碗开始吃饭。

猛虎则不用管,这厮大早上吃了二十斤肉和一些内脏,足够管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