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代留过学
作者:要离刺荆轲 | 分类:历史 | 字数:22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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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九章 决战(1)
广源城,夕阳如血。
城头上的战斗,已经结束。
数百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城头上,大多数人的尸体,是残破的,他们是被投石机投掷的石子所砸到的倒霉蛋。
杨氏的残破旗帜,被人一把拽下,丢下城头。
城下的兵马,顿时欢呼起来。
望楼上的士卒,尖叫着踩上梯子,爬了过去。
广源城,大势已去!
守城的士卒,四散而逃。
“败了!败了!”
他们尖叫着,连滚带爬的逃下城头。
更多的人,跪地请降。
侬克详挥舞着长刀,看着那些跪在他面前的杨家士卒。
他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父亲,儿子回来了!”他在心中低声说着。
作为侬智高唯一存活的儿子。
侬克详无时无刻,不想回到广源。
现在他终于杀回来了。
用着自己的刀子,杀回来了!
城外,侬智会、侬盛德看着城头上的抵抗,渐渐消散,他们也都对视一眼,眼眶发红。
回来了!
他们终于回来了!
现在,是复仇时间!
要将杨家赶尽杀绝!
当然,在那之前,还有一个事情要做——马上派人将这个喜讯,告知在北件的章经略。
……
今夜,夜色深沉,月色黯淡,只有星光洒在大地,一切都是朦朦胧胧。
在天亮之前,交趾大营内,开始出现了喧哗声。
然后,一个又一个篝火堆被点燃。
一口口铁锅,一个个陶罐都被架到了火上。
白天宰杀的牛、驴、骡等牲畜的肉,被丢到锅中。
士兵们狼吞虎咽,大快朵颐。
就连青壮民夫们,也能分到一碗热腾腾的肉汤。
比较健壮的,更能吃到一根骨头或者一些下水。
所有人都忙着吃喝。
李常杰睁着满是血丝的双眼,站在山上,看向夜色中的远方,那些宋军的营垒。
他知道的,自己这边一动。
宋军那边必然知晓。
但是,宋军从发现到知晓,是需要时间的。
然后,命令下达到各营,还是需要时间。
他和他的兵马,被宋军挤压在方圆六七里的狭小之地。
宋军为了围困他,采用了四面合围,控制关隘的办法。
所以,宋军统帅的命令,要在急切之间,传到四面营地。
即使快马传递,也需要半个时辰,甚至更多。。
宋军在急切间,组织部队,穿戴甲胄,列好阵型,还是需要时间。
这些时间,就是他的机会。
而现在,又是天亮之前,人最困顿,也最疲惫、乏力的时候。
以有备打无备。
再怎么样,也可以打宋军一个措手不及。
“阿弟,等到老夫率军突围,与北军鏖战之时,汝当抓住机会,立刻向南!”李常杰最后一次叮嘱着李常宪。
李常宪流着眼泪,说道:“诺!末将谨遵太尉将令!”
他很清楚,此生恐怕无法再见到自己的兄长了。
“回到升龙府,告诉天子,守住富良江,北军自退!”李常杰沉声道。
“恩!”
“去吧!”李常杰抚摸着他手中拿着的长剑。
这柄剑,追随了他三十余年。
他曾持着此剑,在战场上俘虏过占城王。
也曾带着它,杀入占城王都。
更曾拿着它,攻入北朝的邕州。
数十百万人,曾在他和他手的剑面前瑟瑟发抖。
而现在,他将拿着此剑,走上最后一战的战场。
马革裹尸!
这是武臣的荣耀!
……
章惇今夜一直没睡。
他隐隐约约,总觉得今夜肯定会发生什么事情?
所以,他一宿都在中军帅帐之中,看着陛辞时,官家赐给他的册子。
看着册子上,战后的善后条例。
这些条例总结起来就是:宰割江北,笔画江山,互相制衡,大小相制!
典型,却又不太一样的赵官家思维。
似乎,吕嘉问也有着使命。
一种经济上的使命。
好像还和高遵惠有关。
“甘蔗吗?”章惇想着。
他还没见过甘蔗呢!
但他知道,在东南的常州、明州、苏州等地,人们会种植甘蔗,然后用甘蔗制作成红糖。
红糖运到汴京,成为了汴京夏日各种饮子以及冬日各色点心的必需品。
此外,还有人用糖为调味,烧肉、炖肉。
苏子瞻就是用糖烧东坡肉,如今,这一道菜已经天下知名,甚至多次出现在《汴京新报》的报道中。
章惇记得去年十二月,汴京新报还专门刊载过东坡肉、红烧肉等多种猪肉烹调方法。
他南下后,还在恩相王安石那里吃过王安石亲手做的登州鱼烧肉。
那一道菜,就是苏轼的最新发明。
因此,苏子瞻在士林之中名声,渐渐的向着一个厨子靠拢。
本来,这应该是恶名。
天下士大夫,会避之唯恐不及。
就像旧年,曾有御史提议,在宫中用罗江犬来守夜,然后就被人称作‘狗御史’,从此名声大坏!
第四百三十九章 决战(1)
但偏偏,宫中有传说,官家在听说了此事后,据说非常开心,与左右言:朕闻赵韩王(赵普)曾曰:治大国如烹小鲜!今苏轼以道入厨,假以时日,必为名臣!
官家都出来背书了。
谁还敢在这个事情上挑刺?
至于什么君子远庖厨这样的士人禁忌,很快就在舆论上,被人洗白了。
而且是汴京新报和汴京义报一起出手洗白的。
汴京义报帮苏轼好理解。
毕竟,张方平和苏轼兄弟的关系,天下皆知。
那汴京新报也出手,就实在是耐人寻味了。
特别是汴京新报上的解释——知登州苏公好厨,人以为君子远庖厨,孟子之教!苏公或有失士人之风也。
然,孟子所以远庖厨,乃‘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生不忍食其肉’。
苏公可曾杀鱼?苏公可曾宰猪?
既不曾宰杀,自然不违圣人之教。
这篇报道,章惇是记得很清楚的。
所以,当时他还注意了一下苏轼在登州的所作所为。
于是,知晓了苏轼烧肉、煮鱼都爱放糖的细节。
如今,想着蔗糖,他就难免想起了这些往事。
同时自然想起了,汴京城中渐渐风行的各种烧肉方法。
糖和海鱼干以及各种烧肉仿佛,正在快速成为汴京城各色酒楼、吃食店里的新宠。
一切都被他串联在一起。
“官家打算将来在交趾主种甘蔗吗?”他想着。
交趾之地,炎热多山。
偏又降雨频繁,暴雨常有。
所以产出少,素来被视为不毛之地。
不止是交趾,其实广南东路、广南西路在内的整个岭南地区,自古都不怎么受重视。
广南东路,也就最近二三十年,才因为广州市舶司开港以及韶州岑水场的缘故,慢慢被重视起来。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章惇正看着册子,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帐外传来了脚步声。
“经略相公!”是狄咏的声音:“交贼营中有异动,贼人可能要突围了!”
章惇回过神来,立刻起身,走出帐外。
此事,整个军帐中的宋军,都已经起身。
章惇看到,在御龙直的营帐中,一个个陶罐都已经被人搬出来,放到了板车上。
御龙直招募的土人侗丁,则在忙着给这些魁梧的巨人,穿戴甲胄。
鲜艳的凤翅盔,戴到头上,盔顶的凤翅哪怕在黑暗中也格外显眼。
而被朱漆涂满了每一片甲片的山文甲,更是仿佛夜明珠一样。
当这些御龙直穿戴整齐,他们的魁梧高大的身材,加上那为特制的华丽战甲。
在战场上,仅仅是出现,就足以让所有敌人都知道——这里有大鱼,像他们冲准没错!
历史上,敢这样在阵前炫耀自己,而无惧被敌人围攻的军队,有且只有一支——大唐天策上将李世民所统帅的玄甲军!
章惇看着这些御龙直,在燕援的率领下,列队整齐,整戈待发。
然后他就看向其他地方。
此时此刻,整个宋军营垒,人声鼎沸。
御龙第一将的诸指挥们,都已经整队完毕。
在更远方,延绵的营垒,也变得火光耀天。
黑暗中,似乎有着无数骑兵,在来回穿梭,传递着信息和情报。
而在宋军营垒的对面,即使相隔至少十余里。
交趾人营中的火光,也已经肉眼可见。
显然,他们确实要准备突围了。
“经略相公!”狄咏在章惇身旁,等了许久,没有等到指令,忍不住请示:“请相公下将令!”
章惇看向狄咏,沉声道:“本官文臣也,统兵作战,乃总管之责!”
“本官不会干涉总管一切指挥!”
他抬起头,望向交趾人的营垒:“本官只要贼首李常杰!”
“无论生死!”
李常杰,是他此番南下的最大目标。
无论是斩杀,还是俘虏。
都要得到他!
用他的首级,祭奠苏缄以及当年死在交趾人屠刀下的钦州、廉州、邕州军民。
也用他的首级,震慑四方。
更用的首级,筑成他章子厚宰相之路的台阶。
狄咏诧异的看向章惇。
大宋文武,彼此都有着深厚的刻板印象。
文臣总认为武臣,都是厮杀汉,粗鄙不堪,是屠夫、刽子手。
必须得用士大夫驾驭,才能让他们不至于为祸天下。
而在武臣眼中,文官士大夫,差不多就是眼高手低,怯懦无能,自以为是的丑角。
这些人除了坏事外,一无是处!
最麻烦的是:地位越高,这些人的脾气就越大!
像章惇这样,从来不插手指挥,哪怕到了现在这样的关口,也公开表示将指挥权全权授予一个武臣的文臣。
狄咏从军二三十年,还是第一次碰到。
这就是狄咏不懂章惇了,也没有去仔细打听过这位执政过去的故事。
章惇开南江,开梅山。
从来都是很善于团结人的,也很善于给人分润功劳。
像是开南江,时任知益阳兼南江安抚使张颉猛烈弹劾他杀戮过多。
章惇回头给朝廷上书,大大称赞张颉的功劳,还把首倡拓土的功劳安给了张颉:颉昔令益阳,首建梅山之议,今日成功,权舆于颉!
于是,张颉因此三级跳,一跃成为江淮制置发运副使。
张颉大喜,从此对章惇的工作无比配合。
为章惇开拓梅山,当起了后勤大总管。
在开梅山的过程中,章惇也一直是放权下面的人的。
对章惇来说,他想的很清楚。
功劳是拿不完的。
所以,没必要和下面的人抢攻。
重点是赢!
只要赢了,那么就算他什么事情也不干,依旧可以平步青云。
甚至还可以学谢玄,在得到胜利的消息后,轻轻一笑:小儿辈破贼矣!
“去吧!”章惇摆手,对狄咏道:“吾在此,为总管温酒,以待凯旋!”
狄咏深深一拜:“末将谨遵经略相公将令!”
便带着他的亲兵,转身向前走去。
燕辰率领的御龙直们,紧紧跟在他身后。
一百多名平均身高六尺一寸,穿着朱漆山文甲,戴着凤翅盔的御龙直,就像一堵坚实的墙壁,左右扈从举着的火把,照亮着前路。
此时,晨曦从天边出现,但整个世界依旧一片漆黑。
只能听到马嘶声,脚步声,人声。
章惇感受着这一切,他扭头对跟在他身边的随从吩咐:“且与吾在此,等候王师破贼!”
说着,他就让搬来一条椅子,自己坐在帐外,看着营垒之外。
……
晚春的交趾,五更左右,天色就已经渐明了。
当晨曦的曙光,落在旷野上时,交趾兵马,已经集体出了营垒。
数万人,列阵向前。
拿着木杆、竹枪的青壮们瑟瑟发抖的走在最前面。
他们身后,是拿着刀剑,驱赶着他们的交趾官兵。
这些青壮是炮灰,也是消耗宋军第一波弓矢的盾牌。
而在阵中,二十头披挂着皮甲的战象,在象兵们的驾驭下,踏着步子,以不可阻挡之势,阔步向前。
二十头战象,就像二十座小山。
它们庞大的身形,每前进一步,都会让地面发出微微的战颤。
李常杰骑在一匹宝贵的战马上,穿着一件铁甲,跟在战象们的后面。
在他身后,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一千死士。
这些人将在战象之后,冲入已经被踏碎的宋军阵列。
而在他对面,宋军也已经完成了列阵。
无数旌旗飘舞着,骑着马的信使,穿梭在阵列之中,不断传递着命令。
李常杰很轻易的就能看到,在战象们直面的宋军阵列中。
有着一群格外高大、魁梧的宋军士兵。
他们太好辨认,也太显眼了。
鲜艳的凤翅盔上的长翅,随风而动,朱红色的鲜艳宝甲,更是在阳光下,烨烨生辉。
那根本不是一支军队!
哪里有军队,会将自己打扮的如此鲜艳,如此显目?
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对手——打我、射我,将你们的一切火力都投向我吗?
李常杰见着,顿时信心大增。
“天助我也!”他兴奋的勒紧缰绳。
宋军犯了大错!
他的经验告诉他,宋军之中的那一支军队,肯定护卫着一位大人物。
只要冲过去,擒杀那位大人物。
就必定重挫宋军。
就像是百年前的澶州城下,北兵和辽人对垒。
靠着八牛弩,成功射杀辽人元帅。
于是,李常杰当即对左右道:“传我将令:全军冲击北兵中央,擒杀北兵统帅者,老夫必表天子,封万户侯,赏黄金一千两!”
左右闻言,纷纷前去传令。
他们骑着马,甚至是徒步奔跑着,将李常杰的将令传下去。
此时李常杰的军阵,分作了左右两军和中军三大坨。
左右两翼是青壮民夫和督战的两三千士卒。
在中军是李常杰的主力,以大约一万五千人左右的士兵,簇拥着二十头战象,滚滚而前。
两翼不需要去传令。
他们就是吸引注意力和浪费宋军箭矢的炮灰。
中军才是真正作战的主力。
所以,这些传令兵,只花了差不多一刻钟,就将李常杰的命令传了下去。
于是,交趾中军的士气,被提振了起来。
很多士卒眼中都出现了光彩。
万户侯?黄金千两?
是可以赌一波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