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冠一怒为红颜
作者:碧血汗青 | 分类:历史 | 字数:1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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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
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
——自阮、魏争吏桓事看天启四年东林党祸及明季东林党之失
汗青
阮大铖,安徽怀宁人,字集之,号圆海、石巢、百子山樵,其人髯须,民间又称“阮胡子”,极具才华,是明季著名的才子。他曾是东林元老高攀龙的门生,又与东林烈士左光斗居同里,故其早年也是东林少年。
崇祯初“钦定逆案”时,他列名“逆案”。
阮大铖品格之不足道,史有定评,无须多言。但这与他是不是阉党,又是否参与了阉党奸谋却是两回事。
据《明史》本传记,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春,吏科都给事中缺,按序应是阮大铖当迁,左光斗遂招其前来上任。东林魁首顾宪成及骁将赵南星、高攀龙、杨涟等人以“察典”将近,即将与齐、浙、楚三党及魏忠贤展开大战,而天启三年的“癸亥京察”斗争中东林损失颇大,是以欲任用序列其后、但更近东林核心的魏大中以增加战斗力,于是将阮大铖补去了工科,由此导致阮大铖与东林结怨,改而去走魏忠贤的门路。
对此,有“归奇顾(炎武)怪”之称的归庄曾点评到:“阮谓资应属己,而魏夺之,遂激而入邪人之党。……激成阮入彼党,未始非失计。盖阮实有可用之才,惜诸君子无使贪使诈之作用也。(1)”
披阅诸书所记,阮大铖当时并无实质性的助阉党之劣迹,基本只为求官而已。此种行径,盖为明季官场之常事,就是东林一脉亦甚精通,且所谋官职之大、涉及面之广几近匪夷所思,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如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前首辅周延儒之再次被召复登首辅之位,便是复社领袖张溥合朝野两年之力,勾结“逆案”要犯魏家阁老冯铨,以白银六万两(一说二十万两)买通太监与田贵妃运作的结果。这其中,也有阮大铖贡献的一万两银子和气力(2)。
阮大铖得官后,又畏被东林围攻,随即辞官归乡,次年被召回任太常少卿,数月后又乞归,是以在朝时间极短,而观诸记载,如《明史》所记之“大中掌吏科,大铖愤甚,私谓所亲曰:‘我犹善归,未知左氏何如耳。’已而杨、左诸人狱死,大铖对客诩诩自矜。……事忠贤极谨,而阴虑其不足恃,每进谒,辄厚贿忠贤阍人,还其刺”云云,俱为避实就虚迹近传言之语,难以为实据。顾诚先生在《南明史》中论及此事时就道:
平心而论,东林—复社人士门户之见极深,他们把阮大铖打成逆案很难自圆其说,比如说他谒见魏忠贤后随即行贿给魏的门子赎出名刺,就是莫须有的罪状;说他在魏忠贤得势之时即辞职还家是早已看出魏忠贤必定垮台,更站不住脚。阮大铖在魏忠贤垮台之后还看不清政局的走向,怎么能说他在天启年间就预知朱由校会短命、崇祯帝将即位?总之,“阴行赞导”的罪名难以成立。阮大铖触霉头是在崇祯初出于投机得罪了东林党人。
话说回来,即便《明史》字字确实,这了不起也只是失其当得后的泄愤之语,实在谈不上有什么实质性的恶行。如果这种言行就要列入“逆案”,只怕当时朝中的大臣要去掉一大半。阮大铖之所以名列“逆案”的真正原因,诚如顾诚先生所言,是其再次得罪了东林党人。
魏忠贤被崇祯击垮后,阮大铖当然明白魏忠贤集团肯定是完了,可他对本朝“党争”之来龙去脉甚为清楚,崇祯是否会因此对“党争”各集团一并打击,却一时间吃不准。于是他写了两封疏,其中一份独攻魏忠贤集团,一封则叫《合计七年通内神奸疏》,写泰昌元年到天启七年间的整个党争过程,并攻东林党和魏忠贤集团的党争,他将两书送到北京友人杨维垣处,要杨维垣看大势所趋而递交其中合适的一封。谁知有所谓交友不慎,杨维垣恰好正在指责东林与魏忠贤集团同为邪党,与编修倪元璐互攻,一见此疏自然喜出望外,于是选了能帮自己忙的《合计七年通内神奸疏》呈上。
结果自然是满朝舆论大哗。
这其中的关键,在于当时朝中之东林几为魏氏一扫而空,崇祯继位后扑杀魏党,东林诸公均寄希望于籍崇祯之力东山再起,在此关键时刻,本系东林一脉的阮大铖却指控东林集团和魏忠贤集团同是通内乱国的党争派系。若阮氏此疏得用,则非但大批在野东林人士仕途复起之望就此断绝,就是在朝孑遗者亦处于随时获罪的境地,而东林党孜孜以求的重掌大局之念就更别提了,势必全盘覆灭。是以东林诸君其时对阮大铖之切齿,犹过于阉党,以致对其孜孜不倦攻杀十七年,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阮疏上后,朝野东林党人同仇敌忾群起而攻之,最后在魏大中之子魏学濂的指控下,虽然查无实据,但刚起用为光禄卿的阮大铖,依然被以“阴行赞导”的罪名被定入“逆案”,论赎徒为民,终崇祯一朝十七年,均废斥在野。
这就是阮大铖名列逆案的大致过程。其实撇开人品不论,阮大铖之名列“逆案”,实在是很有些冤枉的。
阮大铖获罪闲住后,郁郁不得志,先后组建过“中江文社”、“群社”,颇曾以诗文会友。明末史学、文学家张岱在携三位友人去南京祖堂山拜访他时,就曾对他的际遇有“圆海被谤山居”之叹(3),以为其名挂“逆案”实属被“谤”;而陈子龙的弟子、抗清义士夏完淳则更为直接,干脆将此称之为“奇祸”、“枉案”:
阮圆海之意,十七年闲居草野,只欲一官,其自署门曰:无子一身轻,有官万事足。当事或以贵抚或豫抚任之,其愿大足矣,圆海原有小人之才,且阿珰亦无实指,持论太苛,酿成奇祸,不可谓非君子之过,阮之阿珰,原为枉案。十七年田野,斤斤以[十]七年合算一疏(指阮大铖获罪之《合计七年通内神奸疏》),为杨左之通王安呈秀之通忠贤,同为通内,遂犯君子之忌,若目以为阿珰,乌能免其反云乎(4)。
夏完淳的话说得很难听,但一针见血说出了关节所在,通内便是通内,不会因为交结的太监人品好坏而改变其通内性质。在他看来,若是指阮大铖与魏忠贤来往是“阿珰”,那么你杨涟、左光斗等人交结王安,也一样是“阿珰”,你又怎么去反驳阮大铖《七年合算》一疏的指责?
在后来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的南中《防乱公揭》一案期间,陈贞慧、黄宗羲等人指控阮大铖最主要的罪状,依然继续沿用他陷害左光斗、魏大中等人一说,并引魏大中之子魏学濂之说以为言,指学濂“父兄死于怀宁(阮大铖)”(5)。
据《明史》及诸书记载,阮大铖因和魏大中争夺吏科都给事中之职,与赵南星、左光斗、魏大中等人产生矛盾,是在天启四年春;同年六月,杨涟上书弹劾魏忠贤;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人获罪被削职,是冬十一月。
阮大铖本传记其在天启四年春争得吏科都给事中之职后,上任不到一月就辞官急归乡里,此后魏大中补入吏部,一直到杨、左诸人下狱死后,阮大铖才被复召为太常少卿至北京,上任数月旋即又去官。
事实上,阮大铖在天启四年二月中旬只上任了几天,就辞职离京返回了安徽老家,时间不会晚于二月下。而杨、左等六君子于天启五年三月入罪,六月方全部到狱,因此阮大铖到京最早也是天启五年三月后,当在四月。也就是说,天启四年二月到五年四月这一年零两个月时间段内,阮大铖居家不在北京。
天启四年六月,杨涟以二十四大罪攻魏忠贤时,东林诸君纷纷助阵,并带动朝野群起响应,至于国子监师生千余人一起声援上疏,魏忠贤的境地一度颇为危险,甚至要率数百披甲太监才敢奉天启上朝,所以双方一斗就是近半年,期间谁也无必胜之把握,形势极为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身在北京的官吏们都未必看得清形势,要说阮大铖一介辞职回乡的闲人,身在安徽却参与了北京如此重大而又形势不明的朝廷争斗,并选择附应魏忠贤陷害杨、左等东林魁首,以阮大铖之心思机巧,还有当时全靠脚力的落后的通信、交通水准,此说恐怕甚难令人信服。且魏忠贤之必杀杨、左等人,实为魏、崔等人自身夙愿,盖因杨、左诸君攻杀太厉之故,说远在安徽的阮大铖于其中起了重要作用,乃至于魏大中父子死于阮大铖之手,不免过于拔高阮大铖之作用,迹近儿戏。
而阮大铖在崇祯初获罪归乡闲住,组建“中江社”时皖中名士一时响应,此也可见其当时阉党名声不显,当无实质性的劣迹曝光,复社名士钱秉镫亦曾加入其中,后于崇祯五年被“明末四公子”之一的方以智劝出。弘光年间,钱秉镫为躲避阮大铖对东林一脉的迫害,逃往吴江避难。钱秉镫是桐城人,其时和阮大铖来往颇多,他在《皖髯事实》中说,在杨、左等人被害之后,“大铖方里居,虽对客不言,而眉间栩栩有伯仁由我之意,其实非大铖所能为也。”
《明史》盖出黄宗羲弟子万斯同之底本,而独采其栩栩有伯仁由我而死之意,曰六君子死后大铖“对客诩诩自矜”,却隐去了钱氏随后“其实非大铖所能为”之解,无非是因阮大铖在崇祯初指责东林与魏氏一样通内乱国,弘光时又对东林、复社中人大加迫害,故特欲以此揣测之语重其罪,后遂为一时众口铄金之词。其实此等指证,盖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耳,实为莫须有之手法。
阮大铖和魏大中争官产生矛盾,之后对东林诸君及魏大中口出怨愤之言,属情理之中,当是不错的;但是说他参与陷害六君子,害死魏大中云云,则实为子虚乌有之言,故崇祯初年他因《七年合算》疏被东林党群起而攻之后,也只能以“阴行赞导”这等避实就虚迹近传言之语定罪。说其为“阉党”分子云云,无非是他的求官之举或可有迹,却也是查无实据之名。是以顾诚先生说“阮大铖为人小有才,本非志节之士,这是一回事;他的列名魏忠贤逆案是否恰当又是一回事”,实为持论中正之言。
此外,阮大铖在弘光朝时,曾说他当时名列魏忠贤等人要对付的东林党人名录《点将传》中,以此为自己辩护,来证明他并非阉党分子。
《明史》之《阉党列传》中,有王绍徽者,于泰昌时“被劾引疾,寻以拾遗罢”,天启二年又为魏大中弹劾去职,到天启四年冬十一月魏忠贤逐去左光斗后,才召其代为左佥都御史,之后一路高升,次年六月进左副都御史,十二月拜吏部尚书。其传中道:
(王)绍徽在万历朝,素以排击东林为其党所推,故忠贤首用居要地。绍徽仿民间《水浒传》,编东林一百八人为《点将录》,献之,令按名黜汰,以是益为忠贤所喜。
既曰其被“忠贤首用居要地”,又云其献《点将录》之后“益为忠贤所喜”,一个“益”字,可见《点将录》当成于王绍徽代为左佥都御史后,即至少是天启四年十一月之后。
魏忠贤对《点将录》、《同志录》这几份名录是相当重视的,每天都要照此名单来决定是否干涉各部官员的升迁贬黜:
凡有字贴及《点将录》、《同志录》、《天鉴录》,俱将原本付(李)朝钦收掌,而(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亦各命照抄小楷折子,藏于袖中。每日晨,齐赴逆贤直房,按名回话,今日升官本内有无折子姓名?参官本内有无札子姓名?面回简举,罔敢异同(6)。
然而,据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载,阮大铖恰恰就名列这份《点将录》之中:
大铖名在《点将录》,号“没遮拦”。而闵人周之夔,亦注名《复社第一集》,阮露刃以杀东林, 周反戈以攻复社。
由清永瑢、纪昀等编纂的《四库总目提要》中,于《东林点将录》条下则云:
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明王绍徽撰。……今本缺所配孔明、樊瑞、宋万三人,盖后人传写佚之。卷末有《跋》,称甲子乙丑於毗陵见此《录》,传为邹之麟作,所列尚有沈应奎、缪希雍二人,与此本不同。盖其时门户蔓延,各以恩怨为增损,不足为怪。又称许其孝、陈保泰、杨茂春、郭巩四人后列逆案,不知何以厕名?或作此书时,四人尚未附忠贤耶。阎若璩《潜邱札记》亦有《与王宏撰书》曰:“顷闻《点将录》果出贵乡王绍徽手否,先生以此书实出阮大铖。王偶失阉欢,谋所以解之术于阮。阮授以此书,而王上之,而世遂以名之。细思之,殊不然。儿时读《点将录》,记没遮拦穆弘乃大铖,岂有自作此《录》而窜入己姓名者”云云,则当时已传闻异词。然崇祯钦定逆案,以此《录》属之绍徽,于时公论方明,谅非诬蔑,《明史》本传亦以此书属绍徽。然则辗转传写,虽或有窜改,其造谋之人,要终不能以浮词他说解也。
朱彝尊是清初词坛“浙西派”代表,擅文擅考据,嗣父朱茂晖是“复社”的重要成员之一,其生父在“防乱公揭”一案中以“不宜过激”为由未参与其事,但也是当事人之一。阎若璩则是有清一代考据大家,又目黄宗羲、顾炎武等为“十四圣人”,因此朱、阎二人均无由得为阮大铖粉饰掩过。而二人均言《点将录》有阮大铖之名,此事非为孤证,又都同列“没遮拦”一号,则更非巧合,此说当属可信。
但文秉所撰的《先拔志始》中却有不同说法。他说王绍徽造的是《同志录》,《点将录》为韩敬所造,后又补充道:“《点将录》旧传王绍徽所作,而《同志录》未见抄传,或是韩敬因绍徽原本而增改之者耶?”在其所附的《点将录》中,“没遮拦”号下为“吏科给事中刘宏化”。同时,他和顾炎武两人都说《点将录》上没有阮大铖之名,认为此纯系阮大铖捏造事实为自己辩护。
不过,纪昀等人对《点将录》作者之考辨甚为有理。自天启四年末到崇祯钦定逆案,时间跨度往长里算也不过区区五年而已,且逆案所涉者广,因此《点将录》“其造谋之人,要终不能以浮词他说解也”,在定这本书的作者罪时,肯定不会搞错,“谅非诬蔑”。文秉所说的“《点将录》旧传王绍徽所作”,这个“旧传”才是正确的,而后来各种说法当为讹传,乃至于把《点将》、《同志》两录作者全都搞错,将崔呈秀的《同志录》说成王绍徽所造,而文秉所见之《点将录》,也应该是后来“各以恩怨为增损”之本。
自天启四年六月到十一月,东林、阉党双方的缠斗长达五个月之久,王绍徽又甚为魏忠贤引重,左光斗一去便即刻被引入要地,是“阉党”集团的紧密人物之一。如果说魏大中等人在天启四年十一月后之被罪及次年被杀,有阮大铖参与的话,则其早已与魏忠贤等人为一党,王绍徽没理由不知道杨、左、魏等人被罪有阮大铖的功劳,即使上任之前不知,上任之后也断无理由不知。而《点将录》恰恰是在杨、左、魏等人获罪去职,王绍徽上任之后才作成献与魏忠贤的,若果有其事,其中不当有阮大铖之名。
又,阮大铖一心只为个“官”字,所谓“有官万事足”,若谓其能于乡里操北京朝中事陷害左、魏诸君子,其消息之灵、传递之速既然一至于斯,又何至于在东林败势已成、魏忠贤得势开始大肆报复东林诸君时,居然让自己名列要被“按名黜汰”的《点将录》?此益可证其构陷左、魏之说不实也。
由此可见,即使在天启四年十一月王绍徽上任后,魏忠贤集团也还是将阮大铖目为东林党人的。
至于余以为文秉所见《点将录》为后来增损之本,除前所云之外的另一理由,便是其中记载的“没遮拦”为“刘宏化”一条。按《明史》左光斗本传云:
明年(天启四年)二月拜左佥都御史。……光斗与给事中阮大铖同里,招之入京,会吏科都给事中缺,当迁者,首周士朴,次大铖,次大中。
此处说吏部补缺首序为周士朴,次阮大铖,次魏大中,但依《魏廓园先生自谱》记载,补吏部缺的首序者为“某”人,推升周士朴之事又另有他说。魏大中就是此事件的当事人,他关于这点的叙述应该是可信的:
二月,吏垣都谏程芸阁当迁,序属某。(原文残缺)于冬间既微以亲病闻矣,序当属予,而某不便予之居斯地也,急贻书于阮大铖,令急来,时阮移病未半年也。阮资虽在予前,而尚为右给事中。阮至,而程始升,升后,复以补某;补某之后,阮复转左。会江北铨司缺,某意属何(原文残缺),阮意属曹履吉,公论以属宿望程我旋,程后徐当补何。而阮于某格格也。则又倏而推升周士朴,出工桓缺以待阮,阮大恨,急图于故所结兄弟傅继教,嗾弗下。而某又阴御,以为是予欲之,而予弗闻,阮故弗善予。
这个“某”是谁,魏大中在前后文里一直没说,但在李逊之的《三朝野记》中有记载道:
吏科都程注于二月中俸满当升,其缺序当属刘宏化,次阮大铖,次魏大中。阮方告假省亲,刘亦奉差在外,且传丁艰矣。阮因不待假满,先期入京以待,时工科周士朴亦当升任,部先推之。而阮疑以工科缺待彼,遂通于内,格升士朴疏不下,盖亦方以疏参织监取忌中珰也。
文秉的《先拔志始》则说:
甲子吏科都缺,序应属刘宏化,其次阮大铖,又次魏大中。
钱秉镫于《皖髯事实》中亦曰:
会吏掌科缺,以次应补者江西刘弘化,在籍有丁忧信;后资夫踰大铖,大铖亦方假回。左时已转佥院,急招入京。
以此论,则魏大中所云之“某”,即为刘弘化无疑。至于书有“宏化”者,似应为后世避清高宗弘历名讳而易之,盖其时科道言官有“刘弘化”而无“刘宏化”者也。刘弘化,长沙攸县人(7),明万历三十八年进士,亦东林骁将,先因护熊廷弼获严谴,后又与御史方大任等上书交攻魏忠贤和郭巩,为魏忠贤等人所忌,指使刘徽污蔑其与毛士龙、樊尚燝、房可壮等纳熊廷弼贿,遭削籍。按眉史氏(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二载:“社事以文章气谊为重,尤以奖进后学为务。其于先达所崇为宗主者,皆宇内名宿:……湖广则梅之焕、刘弘化、沈维炳、李应魁等”,其中所述刘弘化籍贯与现有资料相符,钱秉镫说刘弘化为江西人,当属误传。
刘、阮二人俱在吏部,阮大铖补缺后为吏部掌科,职位高于刘弘化,加上他是东林魁首高攀龙门生,与左光斗是同里又关系颇好,名列《点将录》“没遮拦”之号在情理之中。至于他本所记“没遮拦”为刘弘化者,应是在阮大铖被指阉党以后,为抄写人径自划出,代之以同在吏部与他职位相仿佛的东林党人刘弘化,故应为阮大铖“附逆”广为人知以后的增损之本。盖无在阮大铖“附逆”事众所周知后,还会有人将其刻意替换刘弘化写入《点将录》之理。
按上述之辨考,弘光年间阮大铖上疏辩冤说自己名列《点将录》,而文秉指斥是其企图脱罪诡辩之语云云,还真是冤枉了阮大铖。
阮大铖和魏大中争职吏桓一事,是他与东林产生裂隙的关键,其后一系列的问题也都因此而起,所以有必要将此问题从头认真梳理一番。
按前所引之资料及《明史》左光斗本传记载,当时吏部候补首序为周士朴,其后是阮、魏。但依魏大中自谱所言,其时曾“倏而推升周士朴,出工桓缺以待阮”,也就是说一旦周士朴被升迁后,工部便会出缺,阮大铖就将被补缺至工部,因此周士朴的职位与吏部准备升迁的程注程芸阁是一样的,均为本部掌科,这二人都要比刘弘化、阮大铖、魏大中高一阶,只有在他们升迁之后,所部掌科才会出缺。关于这点,当事人魏大中自叙和李逊之《三朝野记》的记叙完全一样,而文秉和钱秉镫也都说候补首序为刘弘化,此事当无可置疑,其时候补首序是刘弘化而不是周士朴。至于《明史》左光斗传中“当迁者,首周士朴”一说,则是对推升周士朴以便将阮大铖补去工部这一史料的理解错误,无疑是错的。而魏大中自陈其排序在阮大铖之前,理由极为牵强,无非是讳言其与阮大铖之矛盾曲在己方而已,就不多说了。
魏大中又说阮大铖使了手脚以至周士朴无法升迁,这也似乎甚为勉强,不太能说得通,颇有捕风捉影之嫌。
盖因《明史》杨涟本传记曰,杨涟弹劾魏忠贤的二十四大罪之一就是:“给事中周士朴执纠织监。忠贤竟停其升迁,使吏部不得专铨除,言官不敢司封驳,大罪十七。”
此处言周士朴是因参纠织造太监而被魏忠贤阻其升迁。
周士朴,字丹其,商丘人,泰昌元年征授礼科给事中。此人专与内监作对,太监王添爵选净身男子索贿案、守陵太监刘尚忠鼓动守陵部队挟赏案、太监刘朝等以送军器为名出行山海扰乱地方案等,他都有上本弹劾。尤其是天启三年六月,千余名太监要求提前供给冬衣,闯入工部侮辱尚书钟羽正,砸毁其公座,谩骂、殴打工部官员;以及天启四年正月,苏州府同知杨姜、应天巡抚周起元弹劾织造税监李实(也就是杨涟说的“执纠织监”)这两案中,他为朝官辩护、攻击太监尤厉,故深为魏忠贤所恨。
周士朴升迁被格,《明史》本传说他是因“尤好与中官相搘柱,深为魏忠贤所恶。会当擢京卿,忠贤持不下,士朴遂谢病归”。 而之前所说的杨姜、周起元劾李实一案,在天启四年的正月二十三日才刚刚告一段落,随即二月中周士朴升迁之疏被格不下,此显系魏忠贤和太监集团一心报复所致,是双方结怨已久的结果,既非一日之曝,亦无需什么人去唆使魏忠贤,何况周士朴还是为赵南星等人所推升,那就更别想升迁了。退一步讲,无论阮大铖有否在其中做什么动作,这周士朴都是无法升迁的。况且此年二月,阮大铖还通不到魏忠贤,最多只能通到锦衣卫的一个小小刑理事,即使连这都还是隔着一层关系才够上的,要说走个后门给犯人说项少吃点苦到是可能,可要干涉京卿升迁,此刻他的关系还远远不够分量。
故余以为魏大中之所以有此一说,无非是因周士朴正好于此刻不得升迁,于是顺手将此事附于阮大铖之身而已,可即便这样,他在末尾还是不得不加上一句:“盖亦方以疏参织监取忌中珰也。”
只可惜,补了这句之后,他底气就显得不那么足了。
又,《明史》诸传所记,除于补缺首选有异同之外,对书召阮大铖入京之人的记录,也和当事人魏大中叙述不同。
《明史》左、阮两传以及钱秉镫《皖髯事实》等,并云书召阮大铖者为左光斗,而魏大中却说是刘弘化,是事甚堪斟酌。
按《魏廓园先生自谱》道,书召阮大铖者为刘弘化,不是左光斗。同时他还将阮大铖与自己产生矛盾的关键,归之于刘弘化的居中挑拨,具体原因他没说,只说刘弘化“不便予之居斯地也”,因此急召回家省亲的阮大铖入京待缺,使得魏大中无法越过阮大铖补缺。在此段中有一处人名缺损:“(原文残缺)于冬间既微以亲病闻矣”,按前后文及其他史料推断,与此事有牵连又有丁忧消息传来者,只有刘弘化,所以此人名当为文中的“某”,即刘弘化。
当时的“冢宰”,即吏部尚书赵南星以及其他几位东林核心,为了能让魏大中登上吏部掌科之位,可谓处心积虑,做了不少小动作。一方面,他们乘刘弘化家中丁忧消息还不确实尚在其位,急行推升工部的周士朴,使工桓先行出缺,好让排名第二的阮大铖补去工桓;一方面又让阮大铖的同乡左光斗出面去做阮的工作,要阮大铖接受去工桓的任命。这样一来,即使刘弘化补了吏桓,也马上会因丁忧去官,吏部的位子最终还是魏大中来坐。
但据魏大中所言,又是这个刘弘化在知道此事后居中挑拨,致使阮大铖误以为此乃魏大中所为,使得阮大铖原来只是对赵南星、左光斗等人不让他补吏桓缺的行为不满,现在对魏大中也开始不满,有所嫉恨。
由此可见,当时书召阮大铖的并非左光斗一人,至少还有这位刘弘化。而魏大中之所以不提左光斗,估计是因他在家撰写这份年谱时,已知左光斗下狱,自己亦将不免,故不欲在此再指责因左光斗书召阮大铖来京,致使东林党内部起矛盾。二则左光斗后来在争吏桓一事中倒向了魏大中一方,且在此事中他不象刘那样有厉害关系,所以一旦提起左光斗也曾书召阮大铖,等于间接证实了按序确应是阮大铖即位,那么这起争端便是曲在魏大中,这将与他下文为己辩护之词互相矛盾,所以干脆就避而不谈了。
最后,争吏桓一事以阮大铖补缺后几天又辞职而去、魏大中继任而告终。但是,这之后的余波,却依然甚为曲折而复杂,亟待仔细考辨。据魏大中说:
于是某之丧闻,而阮补吏桓矣。阮既补,予以阮故未绝于吾党,凡事诚意相商,必不至大决裂,乃某意既弗善予,复不善阮,欲乘此两去而更有所属。会西江诸子以邹公匪石调铨事,弗得予闻为耻,阮因合章(原文残缺)并合黄正宾、陈居恭共构之。而操江(原文残缺)复怏怏于弗得骤迁,令图予复图浮邱,而傅櫆之疏稿具矣。櫆稿具而阮始辞朝,予急叩冢宰,停数日且弗推,冢宰既诺之矣,乃以是日升予。十八日,予迁吏科都给事中。十九日,傅櫆疏上。时魏奄如涿祠元君,阮留涿,燃秸相拜,作竟夜谈(8)。
由此可以知道,在阮大铖补了吏桓缺后,他与魏大中以及左、赵等人的关系在明面上还是不错的,即使是身处矛盾中心的魏大中,亦以为阮大铖其时“未绝于吾党,凡事诚意相商,必不至大决裂”,尚属党内“同志”关系、“人民”内部矛盾;其次是阮大铖在二月十九日傅櫆发难前,已经“辞朝”离开北京,他在这个吏部都给事中的位置上,连板凳都没坐热就走人了。这期间他曾上了一封要求严惩吏部“大计”中弊端的《惩贪疏》(9),算是留了个纪念。
只是阮大铖既然得了这个职位马上就辞职而去,那先前为什么又千辛万苦,甚至不惜和左、魏等人搞僵关系也要得到这个职位呢?
以阮大铖之心思机巧,以及从官场得失和厉害关系上看,他都不应该做那么愚蠢的事情,但自与他交往多年的乡人钱秉镫的口中,我们却可以知道其答案所在。钱秉镫说“其人器量褊浅,几微得失见于颜面;急权势、善矜伐,悻悻然小丈夫也”(10),可见阮大铖的个性中并不具备职业政客那种深谋远虑的机心,而是一个为人气量偏小、些许得失就挂在脸上、自傲又颇为意气用事的人,确切地说,他身上更多的是一种自矜偏狭的文人意气。
他之所以非要争这个位置,我推测大约一是他自觉才堪充任,二则论资历确实该他补缺,三是他要争口气给赵南星等人一个难堪。他甫一上任就辞职的潜台词,应该便是你们搞那么多小动作不让我上,现在我靠自己的力量争取到了,让你们知道我不靠你们也一样可以坐上这个位置;而我上了一封疏,皇上还准奏了,这至少表示我还真就能做好这个官。我现在辞职不干了,这是我让给你们做的,我看你们脸上臊不臊。
关于这点,我们还可以自黄宗羲父亲黄尊素事迹中得到佐证。黄宗羲在记载他父亲事迹时曾说:
阮大铖长吏垣,与桐城、嘉善不睦,借一去以发难。先生挽大铖,使毋去,大铖意亦稍转,而无奈桐城之疏彼也(11)。
桐城、嘉善,即左光斗与魏大中。黄氏明言他知道阮大铖是“借一去以发难”,是以才周旋其间,意图挽留阮大铖以弥合双方,而“大铖意亦稍转”,无奈左光斗此刻已倒向了魏大中一面,坚持要魏大中接任,是以终究没能挽回此事。
再接下去,魏大中又对阮大铖提出了一项更为严重的指控:“櫆稿具而阮始辞朝,……十九日,傅櫆疏上。时魏奄如涿祠元君,阮留涿,燃秸相拜,作竟夜谈。”
这便是后来被频频提起颇为著名的“叩马献策”,意即当时阮大铖主动找上了魏忠贤,为其绞杀东林党献计献策。这条材料一旦坐实,即便我们不知道阮、魏密谈的内容,阮大铖参与天启四年陷害东林党人之罪名,也几乎无可置疑。
但是,这条资料疑点颇多,并不那么确实。
首先是以当时魏忠贤涿州进香时的权势排场,几乎等同于皇帝,这也是杨涟攻其的一大罪状:“忠贤进香涿州,铁骑之簇拥如云,蟒衣之趋随耀日,警跸传呼,清尘垫道,人人认为驾幸涿州。及其归也,以舆夫为迟,故驾驷马,羽幢青盖,夹护环遮,则已俨然乘舆矣。(12)”如此情况下,阮大铖身为一名东林党人,与魏忠贤在野外燃秸相对做彻夜长谈,几乎不可能,也没这个必要。哪怕阮大铖真在夜里于半路“叩马献策”,魏忠贤也大可将其带去前面落脚处长谈。退一步说,就地入车也好,立帐入幕也好,对其时的魏忠贤来说都只是弹手之间,且等同于皇帝级别的大队人马进香,要火炬有火炬,要暖炉有暖炉,断不至要“燃秸相拜,作竟夜谈”。
而阮大铖在弘光朝曾上过一封《孤忠被陷之由疏》,其中针对此事喊冤道:
铖与相国冯铨有文字交,归过涿州,一晤即行;而大中门客汪文言遂诬铖与铨以“叩马献策”。夫铖与铨在涿州,忠贤在深宫近侍,其马安得而叩之(13)?
阮大铖的话,在没有得到其他旁证前当然是不能做数的,但他在这里却透露了一点有用的信息,那便是“叩马献策”之说非魏大中本人发端,而是自汪文言处听来的传言。
那么这个传言是否可信呢?
至少顾炎武及文秉等东林一脉的传人是亟以为可信的。如顾炎武就驳斥阮大铖之说道:
叩马献策,原指逆贤进香涿州之日,非指深官近侍之日;大铖南归过涿州,正逆贤进香至涿州,万耳万目何可掩也(14)!
文秉则道:
大铖南归至涿州,适逆贤进香至涿,冯铨跪谒途次,万耳万目,胡可掩也!逆贤岂身不出宫禁,而以之辨叩马献策之为诬哉(15)?
两人的驳斥的说法听起来甚为有理,你阮大铖南归时过涿州冯铨处,而魏忠贤正好那会去涿州进香,你却居然说魏在深宫近侍,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而且此事“万耳万目”,何可掩也、胡可掩也,如此多的证人言之凿凿,应该无可置疑。
但文秉所言之中,也流露出了一丝问题,即“大铖南归至涿州,适逆贤进香至涿”后,接下来说得却是“冯铨跪谒途次”,而不是“大铖、铨跪谒途次”,这上下两句之间其实并无逻辑关系。照此说来,“叩马献策”者似乎只有冯铨一人,
另一个问题则在于以阮大铖身负江南第一才子之机敏,怎么就编了那么一个白痴而又容易被戳穿的谎言来为自己辩护呢?
然而看当时在魏忠贤手下内直房经管文书的太监刘若愚《酌中志》所记(16),可知当时跪谒途次的确实只有冯铨一人,并无阮大铖在内。应该说,这是目前知道最第一手的资料,且刘若愚并非魏党,其记载的可信度是比较高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再仔细去看下时间,便可发现指证阮大铖“叩马献策”者肯定出了差错,其传言大有问题。
盖魏忠贤去涿州,乃是为祭祀“元君”。“元君”者,碧霞元君也。《明史》赵参鲁传曰:“万历二年,慈圣太后立庙涿州,祀碧霞元君。”有明一代,此君香火颇为旺盛。刘侗、于奕正所著的《帝京景物略》道:“四月一日至十八日,倾城趋马驹桥,幡乐最盛,碧霞元君诞也”;刘若愚《酌中志》的卷二十“饮食好尚纪略”,于“四月”条下亦云:“初旬以至下旬,耍西山,香山,碧云等;西直门外之高梁桥,涿州娘娘,马驹桥娘娘,西顶娘娘进香”,在说冯铨“叩马献策”的“黑头爰立纪略”中,他又特意说起此项内廷风俗道:“涿州去京师百余里。其涿郡娘娘,宫中咸敬之,中宫进香者络绎。”而清人潘荣陛的《帝京岁时纪胜》中,也说祭祀碧霞元君的时间是在四月。
再查现在涿州以及附近各地的地方及道教资料,包括泰山在内,碧霞元君的圣诞也都是四月十八日,祭祀活动基本集中在四月十六至十八这三天内。如雪花山碧霞元君庙,就是四月十六至十八三天,由井陉旧城周围四、五十个村庄组织参加庙会,还有着一套相当严格的程序和仪式。
据此可见,魏忠贤去涿州进香时间为四月一日至十八日之间无疑,准确地说,应该是在四月十六到十八日这三天间,魏忠贤盘桓于涿州一带。
然而按照魏大中自撰年谱所记,阮大铖已于二月十九日傅櫆上疏之前“辞朝”离京,这两者之间的时间差长达两月之久,且二月时连魏忠贤自己都不知道四月会去涿州进香,要说阮大铖在那里等他“叩马献策”,不免过于附会,迹近小说家言。
这便是阮大铖为什么要大喊冤枉,说“汪文言遂诬铖与铨以‘叩马献策’。夫铖与铨在涿州,忠贤在深宫近侍,其马安得而叩之”的原因所在。结合刘若愚的记载,基本可以断定他说的没错,他离京时魏忠贤确实在深宫近侍,而阮、冯二人在涿州也确实叩不着魏的马头。
再还有一点旁证,也可证明阮大铖当时与魏忠贤还攀不上关系,此条资料还是来自于阮大铖的乡人钱秉镫。他说阮大铖辞职回乡之时,“大铖与同志相呼应者,冯铨、霍维华、杨维垣等数人耳;而用以通阉者,倪文焕也。(17)”
按《明史》阉党列传,倪文焕之通魏忠贤,是通过崔呈秀的门径,而崔呈秀通魏忠贤,则在天启四年九月之后。倪文焕是因谒崔呈秀求救,才被引入魏忠贤幕的,其首功为弹劾兵部侍郎李邦华、御史李日宣、吏部员外郎周顺昌和林枝桥,但这已是天启五年的事了。因此阮大铖即使真的通魏,最早也要到天启四年年底之后,他于天启四年的二月到四月间,压根还没找到门路和魏忠贤说上话,若其果有涿州“叩马献策”事,则何用倪文焕为之通魏。
顾炎武与文秉等人,首为门户之见所蔽,次不察当时内廷惯例与民俗,三未梳理通关节所需之门径,只因阮大铖归家要路过涿州且与冯铨有过交往,而魏忠贤也去过涿州进香,就生生把冯铨“跪谒途次”之“叩马献策”事给硬扣到阮大铖身上,并以“万耳万目”云云为言,此种处理态度,不免使人感到遗憾。
在阮、魏争吏桓事告一段落后,魏大中虽然说阮大铖与东林诸君的矛盾之起是因刘弘化的挑拨,但又说之后傅櫆对东林党的发难,有阮大铖唆使的因素在内。
这其中有个问题先要解决,那便是何以同为东林干将的刘弘化要如此针对魏大中呢?
其实说穿了也并不奇怪。那时候虽然朝中东林党与魏忠贤及齐、浙、楚三党斗争激烈势同水火,可东林党内部并非铁板一块。有为政见不合而纷争的,有为地域小集团利益不睦的,也有为争权夺利而勾心斗角的,总之是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这其中,尤以乡党之争为烈,其时朝中以及东林内部的各地方集团之间经常互相攻讦,部分东林党人甚至借助东林以外或对立方之力而大动干戈,且同乡在朝为官者,也经常出现跨越党派互相提携和一致对抗其他势力的现象。如《明史》魏大中本传就这样说到:
吏部尚书赵南星知其(魏大中)贤,事多咨访。朝士不能得南星意,率怨大中。而是时牴排东林者多屏废,方恨南星辈次骨。东林中,又各以地分左右。大中尝驳苏松巡抚王象恒恤典,山东人居言路者咸怒。及驳浙江巡抚刘一焜,江西人亦大怒。给事中章允儒,江西人也,性尤忮,嗾其同官傅櫆假汪文言发难。
《明史》黄尊素传则曰:
是时,东林盈朝,自以乡里分朋党。江西章允儒、陈良训与大中有隙,而大中欲驳尚书南师仲恤典,秦人亦多不悦。尊素急言于大中,止之。最后,山西尹同皋、潘云翼欲用其座主郭尚友为山西巡抚,大中以尚友数问遗朝贵,执不可。尊素引杜征南数遗洛中贵要为言,大中卒不可,议用谢应祥,难端遂作。
刘弘化与魏大中有什么过节,目前不得而知。但魏大中持论刻峻为人梗直,平时得罪人不少,得罪的东林党内地方势力也不少,因此他与东林党内一些人士有比较大的矛盾也并不奇怪。仅以上两条所引为例,便可知其至少得罪了朝中和东林党内的山东、江西、陕西、山西等地方集团,是以最后地方乡党势力终于跨越政治集团之界限,联合起来对其发难。
第一个对他发难的,便是言官傅櫆。
傅櫆,江西临川人,刑科给事中。天启四年傅櫆借汪文言一案牵连弹劾左光斗和魏大中,二度反复后最终酿成大狱,朝中东林党魁于斯役全军覆没,几乎被一网打尽。诸书并云傅櫆此举是为阮大铖指使,并以此为阮大铖投靠魏忠贤集团的发端,予以为此言又大不然。
据《明史》王纪、叶向高两传及《国榷》等记载,东林党人、刑部尚书王纪先后上书弹劾魏党徐大化、第一位附魏的阁臣沈纮以及魏忠贤本人,致使徐大化去官,由于当时魏党势力已颇具规模,遂于天启二年七月甲辰遭到报复,被斥职为民。当时傅櫆也为救王纪而上疏抗争,将被贬谪,幸为东林重臣叶向高所营救,但最后还是被处以夺俸之罚。
据此可知这傅櫆原非魏忠贤党羽,而且他还曾和魏忠贤唱过对台戏,至少可以算是个中立人士。
事实上,傅櫆向魏大中发难,并非是针对东林党这个政治集团,而是纯粹因乡党之争而起,针对某个具体个人的意气之争。他一开始针对的也不是魏大中,而是当时的吏部尚书赵南星。
傅櫆是因赵南星任用兵部职方司郎中邹维琏为吏部稽勋司郎中一事发难的。
这位被提拔的邹维琏,说起来确实不符合言路官员以往一贯任用条件,盖当时同一部门的言路官员不得一省用两人,以免结党弊端,而吏部先已有江西人吴羽文为验封司主事。赵南星虽然曾上过一封要求改革此项制度的疏奏,但在这件事情的执行上却过于独断专行,终于铸成了大错。
在当时,如果某部要调人充任郎中、给事中一类的言路职位,必先向其同省在京的言路官员做书面咨询,名曰“访单”,即要先咨询此人在乡在朝的口碑以及诸人的意见,以示此项任用之无私和对言路官员的尊重。这种“访单”虽然是一种不成文的惯例,但实际上早被各省在京言路官员视为自己一种当然权利,因为他们的评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干涉任命的实施与否,若被任命者声名狼藉,则多半无法实施任命。此即为“言官清议”之一种,虽有一定的弊端,但总体来说,在当时社会及制度背景下,是一种相当不错的官吏任命制约手段。
赵南星任命邹维琏,本就是一项新的制度改革,需要有个认可的过程。但他事先既没有做所属部门成员的思想工作,此任命又不符合一向的惯例,也没有去做“访单”功夫,是以江西一路在京的言官们一来觉得自己当然的权利被其剥夺,二来以“弗得予闻为耻”,觉得受到了侮辱,于是群起而攻之。虽然赵南星于二十三日上疏并取得了天启帝的支持,但怨隙已构,为时已晚。
这次攻击,便是地域小集团跨越了政治集团界限的一次联合攻击。
前已举当事人魏大中所说:“阮因合章(原文残缺)并合黄正宾、陈居恭共构之。而操江(原文残缺)复怏怏于弗得骤迁,令图予复图浮邱,而傅櫆之疏稿具矣。櫆稿具而阮始辞朝”,此处的章某就是江西籍贯的东林党人章允儒,而在《明史》邹维琏本传的记载中,尚有另一东林党人陈良训之名:
吏部尚书赵南星知其(邹维琏)贤,调为稽勋郎中。时言路横恣,凡用吏部郎,必咨其同乡居言路者。给事中傅櫆、陈良训、章允儒以南星不先咨己,大怒,共诟谇维琏。及维琏调考功,櫆等益怒,交章力攻。又以江西有吴羽文,例不当用,两人迫羽文去,以窘辱维琏。维琏愤,拜疏求罢,即日出城。疏中以章惇攻苏轼、蔡京逐司马光为言,櫆等愈怒。櫆遂显攻魏大中、左光斗以及维琏。自是朝端水火,诸贤益不安其位矣。
这章允儒、陈良训与魏大中原本就有仇隙,黄正宾则是东林创始人顾宪成的密友,那位陈居恭却是魏忠贤的锦衣卫爪牙,此刻都因此事而联合起来。
至于操江“某某”,按魏大中所言是因为“弗得骤迁”而迁怒于魏大中和“浮邱”,“浮邱”者,左光斗也。魏之年谱中,于阮、魏争吏桓事之前有一段记载道:
(天启)四年甲子,(魏大中)五十岁。先是某者御史为大理丞,不数月迁少卿矣,又不数月而冀以佥都协院。时副院则郑公元岳,佥院则杨公大洪,席俱未暖;某欲迁佥院,则跻杨为副,而迁郑为侍郎。予以一时副佥称得人,官固未尝缺,无故迁郑公于户部,人情亦不堪。……予自以为朋友切磋之道宜尔,而闻有二心矣。
查《明史》熊明遇传:“亓诗教等以明遇与东林通,出为福建佥事,迁宁夏参议。天启元年,以尚宝少卿进太仆少卿,寻擢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左光斗传又曰:“熊明遇、徐良彦皆欲得佥都御史,而南星引光斗为之,两人亦恨光斗。”则此操江“某某”,即为提督操江的东林党人熊明遇无疑。
魏大中不愧为吏场老手,先前一篇叙争吏桓事之文,春秋笔法大盛。阮大铖因与其争职产生矛盾辞职而去,他说“櫆稿具而阮始辞朝”,紧接着又说“十九日,傅櫆疏上。时魏奄如涿祠元君,阮留涿,燃秸相拜,作竟夜谈”,这种叙述方式实在是大有奥妙。
事实上,他在这里不自觉地使用了叙事学里的因果律技巧,按照福斯特的理论,智慧的读者和好奇的读者之不同,在于他会“从两个观点来了解:将事件孤立起来看,以及与他前面读过的事物连结起来看”。而“櫆稿具”和阮大铖之“辞朝”,原本是两件孤立的事件,只是发生时间的排列顺序而已,除这两位当事人外,谁也无法证明其中的关联和因果。但是魏大中在叙述的时候巧妙地加入了一“始”字,就使它们具备了因果关系的联想,足以让读者自觉地去联想到傅櫆上疏是阮大铖策划的,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他在暗示傅櫆疏就是阮大铖草拟的。
这一大段文字,基本都秉承了这种手法,事件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除最末“叩马献策”事落在实处外,句句未曾明言阮大铖与傅櫆发难有关,然而却处处暗指阮大铖与此事脱不掉干系,实在老辣之至。
事实上傅櫆、章允儒等江西集团一起向赵南星发难,以及后来傅櫆力攻左光斗、魏大中,过程和因素都相当复杂,可恰恰和阮大铖关系不大。
一则,前已引曰:“是时,东林盈朝,自以乡里分朋党。江西章允儒、陈良训与大中有隙”、“吏部尚书赵南星知其(魏大中)贤,事多咨访。朝士不能得南星意,率怨大中。而是时牴排东林者多屏废,方恨南星辈次骨。东林中,又各以地分左右。大中……及驳浙江巡抚刘一焜,江西人亦大怒。给事中章允儒,江西人也,性尤忮,嗾其同官傅櫆假汪文言发难”等等,可知魏大中原本就和章允儒、陈良训不对付,又因弹劾浙江巡抚江西人刘一焜得罪了江西一党,而赵南星对魏大中信任有加事事与之商量,更使得众人将在赵南星处遇到的不如意转而迁怒魏大中,这些人中以章允儒性尤忮,于是唆使同省言官傅櫆发难。
对阮大铖相当痛恨的黄宗羲,在记载其父于此事中的事迹时亦说:
阮大铖长吏垣,与桐城、嘉善不睦,借一去以发难。先生挽大铖,使毋去,大铖意亦稍转,而无奈桐城之疏彼也;赵太宰不由咨访,改邹新昌於铨部,同乡台省起争事权,先生为之调人;江右遂谓新昌之见知于太宰由先生,二憾交作。而给事中傅櫆,故与逆奄养子傅应星称兄弟,私惧为清议所不容。挺险者乃道之以首功,借中书汪文言,以劾桐城嘉善,逆奄主之,以兴大狱。
黄尊素将调解阮、魏争职不成,与调解赵南星提拔邹维琏之争端不成并列为二憾,但却明指邹维琏之争是“同乡台省起争事权”,不以为此事与阮大铖有关。至于傅櫆后继之发难,他更直接认为是因其与“逆奄养子傅应星称兄弟,私惧为清议所不容”所导致,亦不以为与阮大铖有关。
《明史》左光斗传也说:“熊明遇、徐良彦……两人亦恨光斗。江西人又以他故衔大中,遂共嗾给事中傅櫆劾光斗、大中与汪文言比而为奸。光斗疏辨,且诋櫆结东厂理刑傅继教为昆弟。櫆恚,再疏讦光斗。光斗乞罢,事得解。”这一记载又与魏大中自叙完全符合,并无二致。
从这些资料来看,可以明确知道傅櫆的第一次发难,是因赵南星“侵犯”了在京江西言路官员的“权利”而使他们觉得受到了侮辱,是由章允儒挑起,通过直接攻击邹维琏去为难赵南星;而傅櫆后续针对汪文言和左、魏的发难,据左、黄等人说一是因其惧怕被清议指责与逆奄养子傅应星称兄弟,二是由于熊明遇、徐良彦恨左光斗、魏大中而致的挑唆,这两点均和阮大铖无关。
又,魏大中说周士朴升迁一事时,“阮大恨,急图于故所结兄弟傅继教,嗾弗下”,又显然是张冠李戴,生生把傅櫆结兄弟之事给扣到了阮大铖身上,若是论及可能性,阮大铖到是有可能通过傅櫆转达其意与傅继教,不过这也只仅仅是个猜测,所谓的阮大铖唆使傅櫆,其实都发端自魏大中这位当事人的春秋笔法,并无一言实指,认真计较起来,真不好作得数。且从时间上看,阮大铖于二月十九日前已辞朝离京,即便其有挑唆之举,那也是挑唆傅櫆的第一次发难,可那次发难乃是通过攻击邹维琏而为难赵南星,并没牵扯到汪文言以及左光斗、魏大中等人在内。傅櫆弹劾汪、左、魏,是双方来回多个回合后到了四月时的事,阮大铖此刻早已在家休息了。
因此,引发天启四年东林党人被一网打尽的傅櫆弹劾汪、左、魏一案,和阮大铖与魏大中争职吏桓一事,其实并无关系,这实际上是两件事,只不过当事人有交集,而时间上又是前后相衔,故被想当然地附会成一事而已。
事实上,即使在左、黄等人指责傅櫆的理由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尽不实的曲笔,他们只说自己的论据以及傅櫆的攻击,却完全没有提起傅櫆的辩护之词。
原本傅櫆只是在理论邹维琏是否按例当用,其中是否有任人唯私之嫌,以此刁难赵南星和邹维琏,继而双方互相攻击,熊明遇等人又暗中推波助澜,致使战火也逐步升级范围越来越大,最终延伸到汪文言、左光斗和魏大中身上,导致傅櫆试图以弹劾汪文言而牵连左、魏入罪。但是,在此论战中,却是左光斗先把此事扯到了不搭界的傅櫆“冒认”兄弟一事上,以此来影射其通内:
汪文言之昭雪,前司寇、前总宪也;题授中书舍人,今阁臣也,与臣何预。櫆结东厂理刑傅继教为兄弟,联络机锋,长安冷观久矣。
于是傅櫆大怒,回应他道:“傅继教本系同宗,族属往来,谁能废之也?(18)”傅櫆、傅继教(傅应星)的关系是否属实有否“冒认”,一查便明,并非难事,但其结果却于史无载,可此事最后却是以左光斗乞罢而不了了之,于此点当可略窥其曲直所在。
东林诸公在此一事上,先频频言及傅櫆冒认傅继教(傅应星)为兄弟一事,全然不提傅櫆之辩驳,同时又说傅櫆发难是因与“逆奄养子傅应星称兄弟,私惧为清议所不容”而致,给人以傅櫆是惧怕被舆论抨击才先发制人,先行对左光斗等人发动攻击之印象。
可事实上这却是左光斗在双方交锋几个回合后才发出的一项影射指控,且后来也为傅櫆所辩驳,即云其与傅继教之交往为同宗族属之正常往来。故《明史》在说到左光斗对傅櫆此事的指控时,用了个“诋”字,亦不可谓全是无意为之。
这场最终使得东林党人被魏忠贤一洗而空的政治风波,引发和参与者几乎全是东林党人,而且有一半是东林魁首和骁将:一方是赵南星、高攀龙、左光斗、魏大中、邹维琏等东林高层和核心;另一方是章允儒、熊明遇、黄正宾、陈良训等东林地方势力和封疆大吏,傅櫆则是中立派人士,唯一有牵连的魏党是锦衣卫和东厂的两个小喽罗陈居恭和傅继教(傅应星)。但这两人其实并没有实际参与,尤其是傅继教(傅应星),纯粹是被动地为东林党人牵扯入内的,这是一场典型的因意气之争而引发的内讧。
而且左光斗为了洗刷自己,把任用汪文言之事往外一推了之,他是没事了,可又把东林重臣、内阁大学士叶向高推上了风口浪尖。叶向高很清楚这样搞下去内耗会急剧增大不说,且牵连到的人员也会越来越多,问题也将愈多愈大,故对东林党极为不利,因此他被迫先把责任全部揽到自己身上,然后以辞职为要挟来压制此事:
文言内阁办事,实臣具题。光斗等交文言事暖昧,臣用文言显然。乞陛下止罪臣,而稍宽其他,以消缙绅之祸。
这起风波,终于因首辅叶向高的这一辞职要挟而告一段落。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平静。
一场更大的灾难就此暗结祸胎:“当是时,忠贤欲大逞,惮众正盈朝,伺隙动。得櫆疏喜甚,欲藉是罗织东林,终惮向高旧臣,并光斗等不罪,止罪文言。然东林祸自此起。(19)”
天启四年六月,左副都御史杨涟上《二十四罪疏》攻魏忠贤。秋七月,叶向高致仕。八月,高攀龙拜左都御史。冬十月,赵南星、高攀龙引罪去,削吏部侍郎陈于廷、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籍。十一月,韩爌致仕。十二月,复逮内阁中书汪文言下镇抚司狱。
次年,魏忠贤终于假汪文言一案再起大狱,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六君子入狱身死,先后杀东林朝臣数十人,东林党在朝中的势力几乎被一网而尽。
然而,事实上天启四年时东林党在朝中势力之盛,远过于一般人之想象:“东林势盛,众正盈朝。南星益搜举遗佚,布之庶位。高攀龙、杨涟、左光斗秉宪;李腾芳、陈于廷佐铨;魏大中、袁化中长科道;郑三俊、李邦华、孙居相、饶伸、王之寀辈悉置卿贰。而四司之属,邹维琏、夏嘉遇、张光前、程国祥、刘廷谏亦皆民誉。(20)”如果再加上内阁首辅叶向高,内阁大学士韩爌,以及朝臣邹元标等人,那么朝中几大要害部门几乎从上到下都是东林党人,如此强大的一股政治势力,只凭区区魏忠贤几人,是绝无法将其于短短几个月摧毁殆尽的,也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抗衡的。这也是魏忠贤因傅櫆之疏第一次逮汪文言下狱后,到最后只能以释放汪文言而不了了之的主要原因。
天启四年东林党人之败,完全是败在他们自己手上,而不是败在魏忠贤手上。
败亡原因之一,便是门户之见特深,党同伐异。其排斥异己之厉害程度,几乎到了凡不是东林党人,就不是什么好人;凡和东林党政见不一致的,就必然是不正确的地步,东林党的一切,几乎成了唯一的判断标准。《明史》崔景荣、黄克缵传中,对此现象有几句话可谓说得淋漓尽致:
崔景荣、黄克缵皆不为东林所与,然特不附东林耳。方东林势盛,罗天下清流,士有落然自异者,诟谇随之矣。攻东林者,幸其近己也,而援以为重。于是中立者类不免蒙小人之玷。核人品者,乃专以与东林厚薄为轻重,岂笃论哉?
说几句公道话或者政见不同的中立者,就不免要担小人之恶名被其所攻,而人品之好坏又全以和东林关系之近远而论,这是一种何等可怖的情形。崔景荣、黄克缵、毕自严等人,只不过和东林党人在“三案”等问题上意见有所不同,便为其攻击不已;又如弹劾方从哲庇李可灼等事,凡此种种非止一端,比比皆是。正是这种举动,使得东林党丧失了大批中间派人士的支持,甚至把他们推向了对立面,无端给自己制造了不少敌人。
败亡原因之二,是行事偏颇,持论过苛、过激,导致本与东林本无大碍者最终酿成大祸。如本文所叙的阮大铖,后来苦苦讨饶却依然被攻杀十多年后,终于在弘光朝大肆报复便是一例。甚至连魏忠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归入此类,关于这点,东林党人夏允彝曾经有过这样一番反思:
(诸贤)咸清激操论,不无少苛,人益侧目。大珰魏忠贤阴持国柄,初亦雅意诸贤。而诸贤以其倾杀王安,弥恨恶之。周宗建、侯震旸等相继纠弹,并及客氏。客氏者,熹庙之乳母而与忠贤私为夫妇者也。上于庶务皆委不问,宫中惟忠贤、客氏为政。向高故欲调停之,而诸贤必欲逐去为快。杨琏二十四大罪之疏上,遂为不共仇(21)。
魏忠贤和王安之争,本质上只是内廷太监之间的争权夺利,并无丝毫政党、政见之异同成分在内,而当时的魏忠贤亦颇倾心于东林,盖东林实为当时朝中最大的一股政治势力,谁愿无故与其为敌哉。东林党若是纯为宗庙社稷计,则先前既能联王安,何以独不可联魏忠贤?其孜孜于王安者,实因王安先通东林,此无非亲疏之别耳。又,神宗亲自当政后虽任用内监为之虎狼天下,然太阿独持,并无内监勾通外臣把持朝政之事。明季之外臣通内,内外勾结把持朝政者,实起始于天启初东林通王安,东林开此风气之先,乃无可辩驳之事实。
然东林党人自己做得,却不容别人说得,如阮大铖因《七年合算》疏而被报复十七年之久;更不容别人和他们一样做得,如魏广微于天启二年通魏入阁,去拜见赵南星被斥为“见泉无子” 而三拒之,至于激成仇隙,此又做何解哉,谁又能谓东林党人于此无过焉?
东林之中并非无人认识到这一点,只是发展到后来他们已势单力薄,根本无力控制局面。如叶向高、邹元标、黄尊素等人,虽然凭籍位高望尊而一直努力调停东林与各方面的关系,但终因部分东林党人的固执己见而徒劳无功,陷入无可挽回之境地。而这些温和派也因其调停之举受到了来自东林党内部的攻击,甚至对他们的人品也提出了质疑,那些东林党人持论之苛激,于此可见一斑。
败亡原因之三,是东林党内部党派林立,内讧不断,因小失大。这些或争权夺利,或意气之争的内讧一起,就是连东林党这个政治集团利益都无法保证,更罔论顾及社稷宗庙了。天启四年末爆发的东林党祸,就纯粹是因一件小小的地域集团利益、个人意气之争而起的内讧而授人以柄,最终导致全军尽墨。
败亡原因之四,是东林党人对政治斗争的残酷程度之认识接近于儿戏,在政治上异常天真,几近于白痴程度。天启四年的东林党祸,本不至于如此无可挽回,然而坐镇全局最要害部位的两名主帅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龙,因对手拿他们的师生关系做文章指责其任人唯亲,被魏忠贤矫旨切责,他们为表个人之清白及气愤,竟于斗争的关键时刻弃大局于不顾而轻易求去,在他们的带动下,朝中东林大臣纷纷求去,此刻朝中东林首辅叶向高已于七月致仕归家,冢宰、总宪再一去,则朝事夫复何为?
冢宰主官员任用,魏忠贤想要安插亲信原本须得先过这关;而总宪辖朝中之言路,手持监察大棍,对手若有异动,只管抡将下去。故而此两处位置,魏忠贤及三党惮之、谋之已久,赵、高二人居然不劳对方动手把这两处拱手相让,且各处东林官员也纷纷辞职,其后果自然便是魏忠贤利用吏部遍插其党羽,再以都察院弹劾众臣大兴冤狱,此刻的东林党人等于鱼在砧上,只有徒呼奈何的份,全无抗衡还击之力了。
面对手持屠刀虎视眈眈的对手,自动放弃全部权利和武装而采取这种非暴力不合作的对抗方式,等于自己走上了砧板,其幼稚程度简直迹近儿戏,颇类稚童怄气时朝对方抿唇跺脚转身而去之撒娇情形。若对方是和他们一样尚要顾及脸面的天真文人,譬如之前与齐、浙、楚三党的斗争,那么最多去官归乡之后再依仗朝野“清议”和推举等手段东山再起,大事尚有可为。但他们这次碰上的对手却不幸是个市井无赖魏忠贤,其人包容并蓄联合一切可联合的人士,只要不是东林党,甚至是东林党的动摇分子也一概招揽,而且完全不畏惧什么士人“清议”,一旦决裂就全然不顾脸面抓住一切机会痛下杀手,这一切大出东林党之意料,以至毫无还手之力而一败涂地。
说穿了,这实际是两种游戏规则的较量。
在之前,东林党以及三党遵循的都是同一种游戏规则,也就是文人们的政治游戏规则,他们讲脸面,要争取舆论的支持,一旦被主流舆论所不容就自动下台,或者以德高望重的身份而做辞职的姿态相要挟等等,其最终的胜负是以舆论倒向那一方为标准,这是一种君子之间的游戏,争的是个是非曲直,而这种游戏规则的基础,则是廉耻和道德。
魏忠贤一开始也遵循了这种游戏规则,因为他不懂朝堂上玩游戏的规矩,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跟在东林党后面按照一贯的游戏规则玩。可问题在于人家不但不理他不和他玩,还非要赶他出局,于是他恢复了市井无赖的本色,遵循完全无视道德一切靠拳头说话的丛林法则,我管你什么舆论不舆论的,逆我者亡顺我者昌,凡和我做对头的一概杀头,我看还有谁敢说个“不”字。这是动物之间的生存法则,争的是生存的权利,这种游戏规则的基础,是谁拥有可以杀人的刀。
在这种只判生死的游戏规则下,大部分官员纷纷抛弃了廉耻和道德,至少是抛弃了一部分做出了妥协,以求生存。魏忠贤的丛林法则,最终战胜了文人们的规则,于是东林党一败涂地。
东林诸公,于文章学问以及私德立身等方面固然令人景仰,但其党同伐异和苛激的政治态度,以及对政治斗争之认识的天真等等缺陷,使得他们在明季政局以及社稷兴亡中所起的作用,实在无法令人如同对他们私德一般景仰,更无法令人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