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
作者:白石头 | 分类:军事 | 字数:44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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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追忆与现实
这里是春都,一个并不算美丽,却让我有无尽牵绊的地方,在这飘雪的北国,是它,包容我,是它给我父母一个相识,同样,也给我一个生的机会。
我的家庭是美满的,儿时的我,是快乐的,这快乐,一直持续到我二十岁的那个冬天。
那是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我开着新提出来的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那是春节前的一天。
那个时候,我没有什么正经工作,但我却不缺钱。
有些,是家人给的,有些,则是我在外面同一群年纪差不多的小子弄来的,至于怎么弄到的,无非就是帮一些不认识的人,去教训一些我同样不认识的人罢了。
当然,单单这一进项,对我这样一个不懂得攒钱的人来说,是不足矣支付一辆奔驰轿车的价格的。现在你可能会想,是不是我们在做一些老人们说的断子绝孙的买卖。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从没有过。
在那个时候,我弄到钱的办法很多,不过虽然都不触碰法律,但是也大多见不得光。现在想想,曾经的我拿着那些羞辱去炫耀,真是可笑。
言归正传,那一天,我本来是打算开着新车回家和家人团聚,同时再向亲戚们炫耀一下的。当我幻想着亲友们见到我开着这么一辆崭新车子那种赞许的目光,与曾经的同学们满是羡慕神情的时候。一个打破我所有幻想的意外出现了。
“咣!”
就这么一声,我在车里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我第一反应是我被人追尾了,不过当我骂骂咧咧的走下驾驶位的时候我发现,一个满脸鲜血的人躺在我车子的前面,从穿着上看,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看起来,还是个有钱人。
当时我怕极了,不过可笑的是,一个物理词语竟然突兀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相对作用力”。
看着躺在地上不断颤抖,嘴唇颤动着闭闭合合的男人,我傻了,就那么直直的,呆呆的,站在那里,我紧紧的盯着那个人,好像他也看到我了吧,他挣扎着要向我伸出他的手,从他的眼神中,我感觉到他对生命的祈求与对死亡的恐惧。
当时的我,没有任何行动,我眼睁睁看着那个男人,带着不甘于恐惧,乃至奢求,去了另一个世界。
我是真的吓傻了,那个时候,我记得我的耳朵好像失聪了一样,听不到任何声音,我的脑袋也好想放空了一样,没有任何想法。
我知道我当时想要逃跑,但是我腿体却不听使唤,我想要打电话报警,可我的手也不听指使。我曾有十年的时间认为我当时是吓得,不过现在想想,可能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理智,我少有的,理智在挽救我。
虽然是新年前夜,可路上的车并不少,有行人报了警,当警察按住我的瞬间,我竟然一下子释然了,不再害怕,不在颤抖。心里还是和之前一样,什么都没有空空的,现在我觉得,那可能是我当时的一种顿悟吧。
这是一场意外,出了人命,但是好在我没有逃逸,并且极其配合办案,再加上我之前没有什么劣迹档案,所以我最后的结果是,十年的监禁。
一场意外,葬送了我十年青春,葬送了两个家庭。
但还是有区别的,我的家庭,要在痛苦与惋惜中,沉浸十年;而那人的家庭,则是要一辈子沉浸在他离世的悲苦中。
说来也怪,我第一天走进监禁的牢笼,我以为这十年中的每一天,我必然是度日如年,那种丧失了自由的感觉,是我这样一个崇尚自由的人,最不能忍受的。可没想到,仅仅过了三个月,我便适应了那种生活,十年匆匆而过,在我离开那笼子的一天,我竟忍不住回头看了又看。虽然在里面很多人都告诉我,出去的时候一定不要回头,那是最不吉利的行为。但我,就是忍不住。
今年是我出来的第三个年头了,也是我公司步入上升期的第一个年头。
我叫白雨松,我的朋友总是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白雨松,就是“语松”也就是“嘴松”了呗。要是放在十年前,我一定会为了这微不足道的亦或是出于友好的玩笑和他们翻脸,不过,现在,我已经三十三岁了,我的戾气,我的匪气,已变成沉稳,与内敛。昔时的梦境让我体会到了厮杀与争斗的恐怖,但是却也落定我昔时的性格。
任他们说去吧,至少,还有人愿意与你开玩笑不是?
其实他们的玩笑,也给了我一个启示,我的公司叫“汉书集团”,这个名字没什么意义,只因为我喜欢这两个字罢了,不过我企业的核心文化中,有一条,便是源自朋友们对我的玩笑。
“永不语松。”
这是文化,也是信条。
这因为这一信条,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从迷茫中走出,建立了自己的摊位,然后又在短时间内,将它发扬光大。
我是幸运的,从开始建立自己的事业之初,直到现在,这一路,顺风顺水。也遇到过一些问题,不过每每在问题积蓄到一个峰值前,我都能解决,或是说,都有人能帮我解决。
可是现在看来,我的幸运好像用光了,半个月前,我接到一份大合同,几百万的建材供应,那个时候我还是幸运的,因为我所代理的建材品牌,正是甲方所点名需要的那种。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多高兴,说实话,我的企业是做实业的,利润相较于其他领域的一些企业少得可怜,这么大一笔生意,虽然利润低的很,但好歹也有七位数的收益。
合同签订下的那天晚上,我和同事们在酒吧喝的大醉伶仃。我们在宣泄,宣泄愉悦和激动。
很多人不解,多数情况下,需要宣泄的都是压抑一类负面的情绪,正面的喜悦是不需要宣泄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有一句说得好“乐极生悲”,当一个人完全沉浸在喜悦中的时候,往往会忽略很多,而忽略的,则可能变成令其衰退或是跌倒的诱因。
而将喜悦宣泄出去就不一样了,因为欢乐过了,就能安静的,认真的,去思考、去工作、去完成。
但是就在前天,我接到了一个令人气愤与烦恼的消息,我所代理的建材商,竟然给我发传真来说“鉴于建材成本逐年提高,公司决定向代理商在原代理费用上,增收百分之三十。若代理商不交纳,公司将有权不向代理商提供货物的供应。”
霸王条款。
欺人太甚。
现实就是这样,当供应者收支不能平均时,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的从索取者手里压榨利益,以弥补自身的过多支出。
什么成本提高,不过就是一个借口罢了。
虽然我很气愤,但是我却知道,这份传真的最后一句是最关键的,也是最真实的,作为供应商的他们,一定做得出来的“若代理商不交纳,公司将有权不向代理商提供货物的供应。”
要真是那样,包括以前的一些还未完成的项目以及刚刚签订的那份几百万的合同都不能进行下去,失去收益到不重要,但是合同上数额惊人的违约金,是我不能承受的。
明知如此,但我不能向他们交纳他们强行要求的百分之三十。
道理谁都知道,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如此,一个必要的选择就出现了,我面前有两条路,第一,我交纳供应商要求的百分之三十,损失几十万,以确保所有承接的项目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第二,就是我不缴纳这费用,然后可能要以破产为代价,去交纳高额的违约金。
这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一个脾气很火爆的人,而且很晦暗,很犟。
所以第一条路我是绝不会选择的,那么就只有第二条路了,不过,第二条路的代价,是我不能承受的。
在很短的时间内,也就几个小时的时间吧,我一筹莫展;虽然我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我很喜欢看书,在里面的时候,陪伴我度过十年光景最好的朋友就是书了。
也是从哪个时候开始,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或是坎坷,每每一筹莫展的时候,我都要把自己关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了,静静的,看书。无论什么书,都可以。
我喜欢那种徜徉在墨海书香中的感觉,能让我放空自己,能让我沉淀下来,在寂静与文字的陪伴中,找到一条新的出路。
坐在办在办公室里,窗外天色以昏暗,还是老样子,我暂时搁置下困难,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书,一本名为《辛弃疾词》的书。
我看书有一个毛病,也好,也不好,就是喜欢随手翻到那页就从那看起,直到结尾。而前面错过的,就错过了。
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要这样,而我,每次回答他们的,都是这样一句话“全则是不全,不全则是全。”他们都说我神神叨叨的,不过我却不对此做任何解释。
解释那么多干什么那,懂你的人,不比你多说;不懂你的人,多说无益。
辛公的词,我最是喜欢,那种书墨间的金戈铁马,让我振奋,辛公曾写下过“梦回吹角连营。”而我,也曾因神往,而梦回大宋,亲身去感受稼轩的豪情与落寞。
看着随手翻开的一页,品读下,我不由的笑出声来。
《丑奴儿》: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少年时刻,强附愁容,暮年老朽,却说愁不是愁。
靠在沙发上,我不由的俞笑俞厉害,不过,笑过之后,我却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可能的话,不但能化解眼前的危机,或许,还能让我的事业,更进一步。